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拟审批公示
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拟审批公示
2022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 | (略) 富阳区春江街道八一村 | 杭州富春湾新城 (略) | 杭州富春湾新城 (略) 投资7476.*元,在 (略) 富阳区春江街道八一村建设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对现有*m3/d处理设施核减至*m3/d,并进行提标改造。改建后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应急池(初沉池)+厌氧池+A/O/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加氯消毒池”工艺方案;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板框隔膜脱水+外运集中处置”。 |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环境空气: 1、大气环境影响:(1)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NH3、H2S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2)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拟设置2套集气系统,2套臭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对重点部位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滤池除臭后,尾气通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 地表水环境: 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后,排放口混合区满足长度小于1.0km的要求;正常工况下,上下游关键断面上CODMn、*、TP和氟化物浓度满足对应水功能区目标要求,并留有安全余量。本项目不会破坏所在水环境功能区及上、下游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地下水环境影响: 由于构筑物的渗透性能极弱,构筑物中污废水渗透量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集水井。(2)做 (略) 清污分流。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确保纳管废水水质(特别是第一类污染物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3)进一步优化预处理工艺及其运行参数,稳定污水的可生化性,保证污水生化的处理效果。(4)在现有环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改造设施和新增处理设施等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各构筑物及各类设备、设施等,确保改造和新增构筑物内各项设施均保持正常工况状态。一旦发现异常问题,及时维修。(5)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及各处理段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水量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以保证最佳处理效率。(6)加强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随时掌握出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反馈和处理。(7)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新增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垫、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大源污水厂全厂正常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共有1个敏感点,叠加背景噪声后,各敏感点均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2)做好新增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对新增的鼓风机、空压机设备进出口设消声器;较大型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鼓风机房及脱水机房墙体不设窗口;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应保证在门关闭状态下运行。(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4)在污水处理厂周围进行绿化设计,以达到改善观感、降噪的诸多效果。 四、固废 1、固废处置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定期交由 (略) 资源化利用或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固废处置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污泥脱水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2)污泥经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在污泥暂存处暂放,及时外送至 (略) 综合利用,做到日运日清。(3)使用密闭性能好的专用运输车,并切实做好污泥运输途中的管理工作。储运车辆出厂之前,必须清除车身外和车轮上挂着的污泥等,同时检查车辆的密闭性能,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 (略) 线的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定期及时清运,统一处理。(5)厂内固废暂存场所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6)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应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性质、转移数量、去向、 (略) 线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前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7)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土壤环境 1、土壤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区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规范污泥暂存和运输工作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土壤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1)厂区内做好污水收集工作,加强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及加药间等的防腐防渗防范措施。 (2)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与污泥房内,规范污泥暂存和运输管理。 (3)污泥、栅渣和生活垃圾等厂区固废暂存场所,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六、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未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会对*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根据水质影响分析结论,正常工况下,除混合区外,本项目排放口不会造成所在Ⅲ类功能区水质超标,对渔业资源负面影响较小,不会对钱塘江富阳段三角鲂和松江鲈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及生产辅助区均布置绿化。严格控制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大源污水厂全厂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尾水超标排放。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危化品泄漏、构筑物和管道渗漏等。公司对厂区地面、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预计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5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 | (略) 富阳区春江街道八一村 | 杭州富春湾新城 (略) | 杭州富春湾新城 (略) 投资7476.*元,在 (略) 富阳区春江街道八一村建设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对现有*m3/d处理设施核减至*m3/d,并进行提标改造。改建后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应急池(初沉池)+厌氧池+A/O/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加氯消毒池”工艺方案;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板框隔膜脱水+外运集中处置”。 |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环境空气: 1、大气环境影响:(1)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NH3、H2S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2)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拟设置2套集气系统,2套臭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对重点部位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滤池除臭后,尾气通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 地表水环境: 大源污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后,排放口混合区满足长度小于1.0km的要求;正常工况下,上下游关键断面上CODMn、*、TP和氟化物浓度满足对应水功能区目标要求,并留有安全余量。本项目不会破坏所在水环境功能区及上、下游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地下水环境影响: 由于构筑物的渗透性能极弱,构筑物中污废水渗透量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集水井。(2)做 (略) 清污分流。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确保纳管废水水质(特别是第一类污染物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3)进一步优化预处理工艺及其运行参数,稳定污水的可生化性,保证污水生化的处理效果。(4)在现有环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改造设施和新增处理设施等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各构筑物及各类设备、设施等,确保改造和新增构筑物内各项设施均保持正常工况状态。一旦发现异常问题,及时维修。(5)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及各处理段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水量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以保证最佳处理效率。(6)加强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随时掌握出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反馈和处理。(7)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新增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垫、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大源污水厂全厂正常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共有1个敏感点,叠加背景噪声后,各敏感点均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2)做好新增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对新增的鼓风机、空压机设备进出口设消声器;较大型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鼓风机房及脱水机房墙体不设窗口;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应保证在门关闭状态下运行。(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4)在污水处理厂周围进行绿化设计,以达到改善观感、降噪的诸多效果。 四、固废 1、固废处置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定期交由 (略) 资源化利用或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固废处置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污泥脱水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2)污泥经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在污泥暂存处暂放,及时外送至 (略) 综合利用,做到日运日清。(3)使用密闭性能好的专用运输车,并切实做好污泥运输途中的管理工作。储运车辆出厂之前,必须清除车身外和车轮上挂着的污泥等,同时检查车辆的密闭性能,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 (略) 线的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定期及时清运,统一处理。(5)厂内固废暂存场所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6)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应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性质、转移数量、去向、 (略) 线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前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7)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土壤环境 1、土壤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区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规范污泥暂存和运输工作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土壤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1)厂区内做好污水收集工作,加强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及加药间等的防腐防渗防范措施。 (2)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与污泥房内,规范污泥暂存和运输管理。 (3)污泥、栅渣和生活垃圾等厂区固废暂存场所,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六、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未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会对*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根据水质影响分析结论,正常工况下,除混合区外,本项目排放口不会造成所在Ⅲ类功能区水质超标,对渔业资源负面影响较小,不会对钱塘江富阳段三角鲂和松江鲈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及生产辅助区均布置绿化。严格控制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大源污水厂全厂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尾水超标排放。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危化品泄漏、构筑物和管道渗漏等。公司对厂区地面、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预计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5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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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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