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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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批后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

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批后公布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是国家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列入海南省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控规尚未批复,不能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完成《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万府资函〔2022〕1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完成的法定控规地块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13日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简介

编制历程

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编制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 (略) 人民 (略) 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 (略) 络等进行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1年10月08日,正式启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021年10月15日,必要性论证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2021年10月22日,必要性论证 (略)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启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2021年10月22日, (略) 资规局组织召开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专家评审会,通过会议原则同意论证报告。

2021年11月05日至12月05日,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方案进行了公示。

2021年11月29日,《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方案成果征求各部门意见。

2022年01月19日,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项目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地块论证报告。

2022年02月15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

论证范围

以《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为基础,结合项目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用地规模,拟定本次论证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33公顷。

论证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版)第三 (略)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启动《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编制工作。

论证内容

本次论证内容为确定“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并制定地块管控图则”,具体如下:

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绿地率

(≤%)

停车位

备注

Y-01

科研用地

0802

*.84

1.0

24

30

40

20

0.5个/100㎡建筑面积

海洋科学实验中心

影响分析

项目用地南侧及西侧靠近现状建成区,北侧为为养殖塘,东侧靠近海岸线。项目用地范围线 (略) 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在海岸线200米退线以外。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生态红线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正在编制的《 (略) 和乐龙舟渔家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已经统筹考虑了论证地块需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片区的供水、供电、电信工程造成负面影响。

项目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实验室排放的废水独立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区域排水工程产生负面影响。

项目临近和乐气化站,将为本项目的燃气建设提供支持条件。

结论

论证从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的角度出发,支持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前提下,从项目选址区的交通条件、场地条件、现状建设条件、场地基础设施条件、周边建设条件等方面,对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论证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参考同类型项目的建设情况,论证确定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基本合理。

项目的建设是有利于提升海洋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引领海洋经济产业升级的需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助力,确切落实国家“海洋强国”的战略需求。同时对周边环境以及所 (略)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无较大负面影响,因此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基本合理。

方案

已批复《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划定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0802),用地面积*.84,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











1、区位图







2、地块管控图则



附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

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批后公布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是国家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列入海南省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控规尚未批复,不能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完成《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万府资函〔2022〕1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完成的法定控规地块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13日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简介

编制历程

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编制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 (略) 人民 (略) 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 (略) 络等进行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1年10月08日,正式启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021年10月15日,必要性论证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2021年10月22日,必要性论证 (略)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启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2021年10月22日, (略) 资规局组织召开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专家评审会,通过会议原则同意论证报告。

2021年11月05日至12月05日,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方案进行了公示。

2021年11月29日,《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方案成果征求各部门意见。

2022年01月19日,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项目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地块论证报告。

2022年02月15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

论证范围

以《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为基础,结合项目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用地规模,拟定本次论证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33公顷。

论证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版)第三 (略)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启动《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的编制工作。

论证内容

本次论证内容为确定“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并制定地块管控图则”,具体如下:

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绿地率

(≤%)

停车位

备注

Y-01

科研用地

0802

*.84

1.0

24

30

40

20

0.5个/100㎡建筑面积

海洋科学实验中心

影响分析

项目用地南侧及西侧靠近现状建成区,北侧为为养殖塘,东侧靠近海岸线。项目用地范围线 (略) 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在海岸线200米退线以外。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生态红线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正在编制的《 (略) 和乐龙舟渔家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已经统筹考虑了论证地块需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片区的供水、供电、电信工程造成负面影响。

项目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实验室排放的废水独立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区域排水工程产生负面影响。

项目临近和乐气化站,将为本项目的燃气建设提供支持条件。

结论

论证从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的角度出发,支持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前提下,从项目选址区的交通条件、场地条件、现状建设条件、场地基础设施条件、周边建设条件等方面,对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论证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参考同类型项目的建设情况,论证确定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基本合理。

项目的建设是有利于提升海洋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引领海洋经济产业升级的需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助力,确切落实国家“海洋强国”的战略需求。同时对周边环境以及所 (略)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无较大负面影响,因此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基本合理。

方案

已批复《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宁海洋科学实验中心项目地块管控图则》划定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0802),用地面积*.84,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











1、区位图







2、地块管控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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