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乡振领办复〔2022〕114号关于麻万镇2022年鄢家山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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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乡振领办复〔2022〕114号关于麻万镇2022年鄢家山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麻万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57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立项及实施

同意你镇申报的《麻万镇2022年鄢家山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地点:麻万镇鄢家山社区。由麻万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按时规范实施,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方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完善鄢家山社区基础配套设施。1. 建设移民群众就业服务中心配套设施;2. 修建 (略) (幼儿园西侧-45栋-14栋);3.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场平硬化;4. 完善社区等服务中 (略) ;5. 安装社区、 (略) 场等电力设施及安全围栏;6. 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回收分类箱90个。

三、项目投资

安排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元。

四、实施期限

5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1月)

五、资金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独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独山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抓好实施。项目立项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中共独山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麻万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57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立项及实施

同意你镇申报的《麻万镇2022年鄢家山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地点:麻万镇鄢家山社区。由麻万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按时规范实施,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方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完善鄢家山社区基础配套设施。1. 建设移民群众就业服务中心配套设施;2. 修建 (略) (幼儿园西侧-45栋-14栋);3.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场平硬化;4. 完善社区等服务中 (略) ;5. 安装社区、 (略) 场等电力设施及安全围栏;6. 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回收分类箱90个。

三、项目投资

安排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元。

四、实施期限

5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1月)

五、资金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独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独山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抓好实施。项目立项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中共独山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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