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
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
各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略) 义龙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发展, (略) 农业产业开展规范化的社会化服务, (略) 人民政府审核,现面向各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布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的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 (略) 、供销合作社等具备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并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部门监管的主体。
二、申报资质
各申报主体应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具体服务内容
能按时限要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5日。
五、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主 (略) 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关申报资质资料及填写登记申请表。
联系人:张荣波
联系电话:0859-*
联系邮箱:*@*q.com
附件: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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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略) 义龙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发展, (略) 农业产业开展规范化的社会化服务, (略) 人民政府审核,现面向各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布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的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 (略) 、供销合作社等具备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并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部门监管的主体。
二、申报资质
各申报主体应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具体服务内容
能按时限要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5日。
五、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主 (略) 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关申报资质资料及填写登记申请表。
联系人:张荣波
联系电话:0859-*
联系邮箱:*@*q.com
附件: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略) 义龙新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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