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绿水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绿水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国瓷街道古城村井头冲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绿水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绿水 (略) 总投资*元, (略) 国瓷街道古城村井头冲组新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8495.68m2,总建筑面积为726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油汽车拆解车间、电动汽车拆解车间、安全气囊爆破区、预处理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生活楼、门卫等辅助工程;报废汽车停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杂物间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辆能力(其中燃油大中型车辆1500辆、燃油小型车9000辆、电动汽车1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拆解车间预拆解区域四周设集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排入废水综合处理池,通过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卸放残留废油液和冷冻液等废液采用专门的设备,采用真空抽油机将废油液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密闭容器内,在此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基本无高浓度VOCs和氟化物产生;项目预拆解车间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身采取液压剪,不进行强力破碎,粉尘产生量很小;采用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外泄的制冷剂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绿化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汽车拆解由于其行业特征的原因,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大部分以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再生利用材料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类滤清器、废蓄电池、废制冷剂、 (略) 板、废尾气净化催化装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绿水 (略)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国瓷街道古城村井头冲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绿水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绿水 (略) 总投资*元, (略) 国瓷街道古城村井头冲组新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分类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8495.68m2,总建筑面积为726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油汽车拆解车间、电动汽车拆解车间、安全气囊爆破区、预处理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生活楼、门卫等辅助工程;报废汽车停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杂物间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辆能力(其中燃油大中型车辆1500辆、燃油小型车9000辆、电动汽车1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拆解车间预拆解区域四周设集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排入废水综合处理池,通过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卸放残留废油液和冷冻液等废液采用专门的设备,采用真空抽油机将废油液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密闭容器内,在此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基本无高浓度VOCs和氟化物产生;项目预拆解车间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身采取液压剪,不进行强力破碎,粉尘产生量很小;采用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外泄的制冷剂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绿化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汽车拆解由于其行业特征的原因,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大部分以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再生利用材料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类滤清器、废蓄电池、废制冷剂、 (略) 板、废尾气净化催化装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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