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龙昌镇 | 贵州 (略) | 贵州怡宁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龙昌镇贵州 (略) 厂址内。贵州 (略) 2021年12月拆除“*吨/年磷酸一二钙生产项目”,利用拆除后的场地和厂区现有空地建设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主要新建净化磷酸装置、废水处理工序、萃余酸利用工序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建设脱硫、脱砷、脱氟预处理工序,其余公辅工程依托厂区原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m2(约54亩),不新增用地。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地面、及时洒水保持场地表面湿度、避免露天堆放物料、控制车速等手段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涂料或由其采用有机废气挥发量少的环保型涂料,保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当焊接工位变动范围较大时,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使用不便,应保证焊接施工的通风扩散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池、隔油池等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完善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尤其是清洗场地、堆场等易产生施工废水的区域,将施工废水完全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贵州川恒厂区内生活污水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物:如砂石,混凝土、金属废料等,砂石,混凝土于场地就地回填,金属材料可进行回收,废包装袋、包装箱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脱砷反应尾气(H2S和HF),采用碳酸钠溶液高效喷淋洗涤,然后进入除沫器除去酸沫,最后通过风机送入Ф2.2m,3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2)浓缩脱氟工序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HF、SiF4),经两级氟吸收塔吸收后,然后进入除沫器处理,最后通过风机送入Ф2.2m,3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3)萃取反萃工段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和VOCs),经各离心机排气支管汇总,经总管进入冷凝器,再经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风机送入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 (4)真空浓缩产生的尾气(含酸沫、水蒸气、颗粒物),经混合冷凝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5)气提脱氟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少量氟化物),经混合冷凝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萃取反萃工段溶剂再生分离出产生废水(14.5t/h,含有少量有机物、磷酸盐),进入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t/h,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使用,不外排。 (2)浓缩气提脱氟工段磷酸浓缩尾气和净化酸气提脱氟脱色尾气处理的喷淋废水(32.48t/h),进入酸性循环水站(凉水塔)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3)全工段蒸汽冷凝水(约6.2t/h)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萃取反萃工段冷凝水(约1m3,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场地冲洗废水(14.45m3/d),经20m3收集池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磷酸装置选矿,不外排。 (5)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9.0m3/d),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后,再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t/h)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 (6)事故池依托厂区已建的1座事故池(有效容积*m3)。当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内暂存,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7)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将浓缩循环水站、浓缩脱氟工序、萃取膜过滤工序、酸罐罐区、酸性循环水站、汽车卸车站、脱氟预处理工序、浓缩脱氟装置、硫化钠库房、纯碱库房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其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 K≤10-7cm/s,或参照GB*执行;回车场、磷酸净化配电室及其它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其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 K≤10-7cm/s,或参照GB*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首先选取低噪声、先进生产设备济,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震措施,风机的进、出气口(或管道上)安装消声器,并将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辐射的噪声采用隔声罩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脱硫脱砷渣,精脱硫渣,均用于半水磷酸生产线回收磷后,产生的半水磷石膏暂存在现有磷石膏堆场,后运输到厂区300kt/a的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生产线(黔南环审〔2020〕111号,2021年8月6日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式投运)改性后,运至福泉磷矿新桥磷矿山、小坝磷矿山和鸡公岭矿山进入矿井采空区充填,一部分磷石膏作为商品外售。 (2)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贵州川恒已建的废机油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库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报批稿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龙昌镇 | 贵州 (略) | 贵州怡宁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龙昌镇贵州 (略) 厂址内。贵州 (略) 2021年12月拆除“*吨/年磷酸一二钙生产项目”,利用拆除后的场地和厂区现有空地建设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主要新建净化磷酸装置、废水处理工序、萃余酸利用工序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建设脱硫、脱砷、脱氟预处理工序,其余公辅工程依托厂区原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m2(约54亩),不新增用地。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地面、及时洒水保持场地表面湿度、避免露天堆放物料、控制车速等手段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涂料或由其采用有机废气挥发量少的环保型涂料,保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当焊接工位变动范围较大时,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使用不便,应保证焊接施工的通风扩散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池、隔油池等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完善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尤其是清洗场地、堆场等易产生施工废水的区域,将施工废水完全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贵州川恒厂区内生活污水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物:如砂石,混凝土、金属废料等,砂石,混凝土于场地就地回填,金属材料可进行回收,废包装袋、包装箱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脱砷反应尾气(H2S和HF),采用碳酸钠溶液高效喷淋洗涤,然后进入除沫器除去酸沫,最后通过风机送入Ф2.2m,3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2)浓缩脱氟工序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HF、SiF4),经两级氟吸收塔吸收后,然后进入除沫器处理,最后通过风机送入Ф2.2m,3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3)萃取反萃工段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和VOCs),经各离心机排气支管汇总,经总管进入冷凝器,再经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风机送入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 (4)真空浓缩产生的尾气(含酸沫、水蒸气、颗粒物),经混合冷凝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5)气提脱氟产生的尾气(含水蒸气,少量氟化物),经混合冷凝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Ф1.2m,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萃取反萃工段溶剂再生分离出产生废水(14.5t/h,含有少量有机物、磷酸盐),进入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t/h,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使用,不外排。 (2)浓缩气提脱氟工段磷酸浓缩尾气和净化酸气提脱氟脱色尾气处理的喷淋废水(32.48t/h),进入酸性循环水站(凉水塔)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3)全工段蒸汽冷凝水(约6.2t/h)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萃取反萃工段冷凝水(约1m3,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场地冲洗废水(14.45m3/d),经20m3收集池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磷酸装置选矿,不外排。 (5)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9.0m3/d),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后,再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t/h)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 (6)事故池依托厂区已建的1座事故池(有效容积*m3)。当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内暂存,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7)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将浓缩循环水站、浓缩脱氟工序、萃取膜过滤工序、酸罐罐区、酸性循环水站、汽车卸车站、脱氟预处理工序、浓缩脱氟装置、硫化钠库房、纯碱库房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其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 K≤10-7cm/s,或参照GB*执行;回车场、磷酸净化配电室及其它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其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 K≤10-7cm/s,或参照GB*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首先选取低噪声、先进生产设备济,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震措施,风机的进、出气口(或管道上)安装消声器,并将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辐射的噪声采用隔声罩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脱硫脱砷渣,精脱硫渣,均用于半水磷酸生产线回收磷后,产生的半水磷石膏暂存在现有磷石膏堆场,后运输到厂区300kt/a的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生产线(黔南环审〔2020〕111号,2021年8月6日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式投运)改性后,运至福泉磷矿新桥磷矿山、小坝磷矿山和鸡公岭矿山进入矿井采空区充填,一部分磷石膏作为商品外售。 (2)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贵州川恒已建的废机油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库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报批稿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 贵州 (略) 100kt/a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pdf 链接:http://**_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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