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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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3日我局拟对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

龙江县乡村振兴局

中资国际工程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本项目肉牛年存栏量900头、年出栏量100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81m2,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建筑面积7728m2,建设繁殖母牛舍4座、犊牛舍2座、育成牛舍8座、产房1座,配套建设运动场、综合楼、料棚、青贮池、草料堆场、粪污处理等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农田、环境等。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不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冲洗,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项目区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由农户清掏沤肥。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建设和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建设一座容积为1020m3的黑膜沼气池和一座容积为3515m3的沼液储存池。项目牛舍及运动场牛尿、冲洗废水、青贮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排入黑膜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形成沼液,暂存于沼液储存池。处理后的沼液通过沼 (略) 在施肥期喷灌于消纳土地。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2)施工现场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略) 遗撒和随意倾倒。(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7)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尾气超标排放。运营期:项目牛舍采取干清粪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设计日粮组成、加强场区及场界绿化等措施;固粪暂存间采取全封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及场界绿化等措施。确保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净化后直接由6m高火炬燃烧排放,确保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饲料加工车间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2)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3)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的方法降低噪声。(4)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压级。(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6)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除可回收利用外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3)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运营期:病牛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病死牛及胎盘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须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项目产生的牛粪、沼渣暂存于固粪暂存间,外运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化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营运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提高其防漏标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3日我局拟对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

龙江县乡村振兴局

中资国际工程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本项目肉牛年存栏量900头、年出栏量100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81m2,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建筑面积7728m2,建设繁殖母牛舍4座、犊牛舍2座、育成牛舍8座、产房1座,配套建设运动场、综合楼、料棚、青贮池、草料堆场、粪污处理等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农田、环境等。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不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冲洗,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项目区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由农户清掏沤肥。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建设和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建设一座容积为1020m3的黑膜沼气池和一座容积为3515m3的沼液储存池。项目牛舍及运动场牛尿、冲洗废水、青贮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排入黑膜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形成沼液,暂存于沼液储存池。处理后的沼液通过沼 (略) 在施肥期喷灌于消纳土地。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2)施工现场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略) 遗撒和随意倾倒。(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7)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尾气超标排放。运营期:项目牛舍采取干清粪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设计日粮组成、加强场区及场界绿化等措施;固粪暂存间采取全封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及场界绿化等措施。确保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净化后直接由6m高火炬燃烧排放,确保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饲料加工车间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2)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3)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的方法降低噪声。(4)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压级。(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6)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除可回收利用外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3)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运营期:病牛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病死牛及胎盘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须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项目产生的牛粪、沼渣暂存于固粪暂存间,外运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化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营运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提高其防漏标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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