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桥架、风道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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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桥架、风道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电缆桥架、风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店村
建设单位: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
项目概况:一、该项目 (略) 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店村。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为青岛 (略) ; (略) 为青岛瑞 (略) ;北侧为青岛旭升昌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建筑面积2016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冲床机2台、电焊机1台、喷塑室(内含喷塑机)1间、固化室(内含直燃机)1间,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180吨/年、环氧树脂塑粉12吨/年、天然气1吨/年、焊条0.4吨/年等。项目达产后,年产电缆桥架*米,风道*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二)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室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 (略) 、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电缆桥架、风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店村
建设单位: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
项目概况:一、该项目 (略) 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店村。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为青岛 (略) ; (略) 为青岛瑞 (略) ;北侧为青岛旭升昌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建筑面积2016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冲床机2台、电焊机1台、喷塑室(内含喷塑机)1间、固化室(内含直燃机)1间,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180吨/年、环氧树脂塑粉12吨/年、天然气1吨/年、焊条0.4吨/年等。项目达产后,年产电缆桥架*米,风道*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二)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室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 (略) 、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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