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2]269号)
关于《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2]269号)
滁州翔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翔 (略) 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琅琊经济开发 (略) 388号, (略) (略) 3#厂房部分区域,面积约1620m2,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吨。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以及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封闭或负压的暂存仓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铅蓄电池存放区、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抽风由碱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限值要求。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碱液喷淋塔废水经酸碱综合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应急处置固废、废防护用具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按《报告表》要求设置11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厂区设置75立方米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暂存或运输过程中若发生废电池破损,应及时将破损电池转入耐酸、耐腐蚀、密闭的容器中。厂内贮存区应建设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琅琊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翔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翔 (略) 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琅琊经济开发 (略) 388号, (略) (略) 3#厂房部分区域,面积约1620m2,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吨。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以及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封闭或负压的暂存仓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铅蓄电池存放区、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抽风由碱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限值要求。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碱液喷淋塔废水经酸碱综合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应急处置固废、废防护用具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按《报告表》要求设置11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厂区设置75立方米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暂存或运输过程中若发生废电池破损,应及时将破损电池转入耐酸、耐腐蚀、密闭的容器中。厂内贮存区应建设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琅琊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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