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数字发改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数字发改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数字发改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批复< (略) 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22〕27号)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为全面提升省发展改革委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而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能够促进全委跨层级、跨系统、跨处室、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高效服务,有利于全面提升业务系统的数字化水平。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略) 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7-*-04-04-*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信息中心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统一工作门户,集成省发展改革委各业务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多端融合认证、统一集中管理和展现;二是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包括建设数据目录系统、治理系统、采集系统、共享系统,提升业务数据共用共享效率;三是建设协同办公系统,包括整合各类应用功能、提升系统支撑能力,提高协同办公系统的服务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能力;四是建设综合监管模块,包括开发效能监督功能、招投标数据查询功能,提升业务系统的跟踪督办性能和查询效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从省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中安排。
五、建设周期:9个月。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依托省电 (略) 、 (略) ,利用省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你们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9月1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抄送:。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 |
项目名称: (略) 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应用系统开发费用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不涉及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涉及监理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公开委托招标;不招标事项如涉及其他审批的,须依法依规办理。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全省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9月11日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数字发改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批复< (略) 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22〕27号)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为全面提升省发展改革委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而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能够促进全委跨层级、跨系统、跨处室、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高效服务,有利于全面提升业务系统的数字化水平。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略) 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7-*-04-04-*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信息中心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统一工作门户,集成省发展改革委各业务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多端融合认证、统一集中管理和展现;二是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包括建设数据目录系统、治理系统、采集系统、共享系统,提升业务数据共用共享效率;三是建设协同办公系统,包括整合各类应用功能、提升系统支撑能力,提高协同办公系统的服务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能力;四是建设综合监管模块,包括开发效能监督功能、招投标数据查询功能,提升业务系统的跟踪督办性能和查询效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从省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中安排。
五、建设周期:9个月。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依托省电 (略) 、 (略) ,利用省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你们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9月1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抄送:。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 |
项目名称: (略) 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应用系统开发费用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不涉及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涉及监理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公开委托招标;不招标事项如涉及其他审批的,须依法依规办理。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全省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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