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临颍县人民政府关于临颍县城区外环线道路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预公告作者:发表时间:22年09月13日点击数: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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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临颍县人民政府关于临颍县城区外环线道路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预公告作者:发表时间:22年09月13日点击数:498

为优化 (略) 网,加快城区 (略)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临颍县人民政府拟对城区 (略) 改扩建项目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临颍县城区 (略) 改扩建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位于临颍县城关街道、固厢乡和巨陵镇境内,其中涉及村庄如下:城关街道双庙村;固厢乡七里北村;巨陵镇来脉张村、娄庄村、孟庄村、辛庄村、油坊陈村。
涉及地类分别有:农用地(水浇地、 (略) );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河流水面),具体以勘测定界实测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略) 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临颍县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临颍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抢种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可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次征地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临颍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为优化 (略) 网,加快城区 (略)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临颍县人民政府拟对城区 (略) 改扩建项目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临颍县城区 (略) 改扩建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位于临颍县城关街道、固厢乡和巨陵镇境内,其中涉及村庄如下:城关街道双庙村;固厢乡七里北村;巨陵镇来脉张村、娄庄村、孟庄村、辛庄村、油坊陈村。
涉及地类分别有:农用地(水浇地、 (略) );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河流水面),具体以勘测定界实测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略) 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临颍县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临颍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抢种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可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次征地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临颍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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