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林市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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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博白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的《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广西 (略) 出具的《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6-*-04-05-*。

三、项目单位:博白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四、建设地址: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公共厕所1栋,高1层,占地面积35㎡,总建筑面积35㎡;新建砖砌造型墙1座;花带24m;挡土墙36m;场地铺装715.47㎡;外立面改造43户;新建水沟盖板307.5m,水沟抹灰320m,新建排水明沟38m;种植马尼拉草141㎡,种植乔灌木39棵;拆除旧房1979㎡;标识村牌1座。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硬化工程、挡土墙工程、改造工程、砌体工程、绿化工程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47.*元,其中工程费用38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21.*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招投标方案:本项目招标的具体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根据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占地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的小型灌溉泵站、占地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小型排涝泵站等用地,按照原地类认定和管理;超出本条规定规模范围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之规定。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设 计方案。项目可研批复不作为项目可开工建设的依据,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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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的《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广西 (略) 出具的《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略) 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6-*-04-05-*。

三、项目单位:博白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四、建设地址:江宁镇大中村井中塘屯。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公共厕所1栋,高1层,占地面积35㎡,总建筑面积35㎡;新建砖砌造型墙1座;花带24m;挡土墙36m;场地铺装715.47㎡;外立面改造43户;新建水沟盖板307.5m,水沟抹灰320m,新建排水明沟38m;种植马尼拉草141㎡,种植乔灌木39棵;拆除旧房1979㎡;标识村牌1座。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硬化工程、挡土墙工程、改造工程、砌体工程、绿化工程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47.*元,其中工程费用38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21.*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招投标方案:本项目招标的具体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根据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占地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的小型灌溉泵站、占地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小型排涝泵站等用地,按照原地类认定和管理;超出本条规定规模范围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之规定。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设 计方案。项目可研批复不作为项目可开工建设的依据,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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