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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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中煤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的请示》(饶发改能源字〔2022〕24号)、《中煤 (略) 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中煤新集〔2022〕2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提高江西电力保障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236号)、《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等文件,同意建设上饶发电厂项目(2206-*-04-01-*)。

上饶发电厂项目单位为上饶 (略) 。

二、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地 (略) 广信区茶亭镇泉家井、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境内。

三、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容量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四、上饶发电厂项目年用水量1589.*立方米,水源取自信江。燃煤主要由中煤新集矿区和神府东胜矿区提供,采用海铁联运方式; (略) 专用线1.49千米、管带机3.2千米;新建2座*吨条形封闭煤场。上饶发电厂项目采用干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装置,新建4座钢板大灰库。

五、上饶发电厂项目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 (略) (略) 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六、上饶发电厂项目动态投资7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5.72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中煤 (略) 、国家电投 (略) 按65%、35%的比例共同出资。

七、上饶发电厂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机组深度调峰、能效先进和超低排放等要求。项目单位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加强节能管理。

八、上饶发电厂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九、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饶府字〔2022〕25号)、《电力 (略) 关于印发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评审会议纪要的通知》(电规发电〔2022〕326号)等。

十、请上饶 (略) 在上饶发电厂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未完成报建及备案手续,上饶发电厂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如需对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2.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8月31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

年月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略) 华中分部、 (略)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中煤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的请示》(饶发改能源字〔2022〕24号)、《中煤 (略) 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中煤新集〔2022〕2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提高江西电力保障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236号)、《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等文件,同意建设上饶发电厂项目(2206-*-04-01-*)。

上饶发电厂项目单位为上饶 (略) 。

二、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地 (略) 广信区茶亭镇泉家井、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境内。

三、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容量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四、上饶发电厂项目年用水量1589.*立方米,水源取自信江。燃煤主要由中煤新集矿区和神府东胜矿区提供,采用海铁联运方式; (略) 专用线1.49千米、管带机3.2千米;新建2座*吨条形封闭煤场。上饶发电厂项目采用干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装置,新建4座钢板大灰库。

五、上饶发电厂项目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 (略) (略) 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六、上饶发电厂项目动态投资7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5.72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中煤 (略) 、国家电投 (略) 按65%、35%的比例共同出资。

七、上饶发电厂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机组深度调峰、能效先进和超低排放等要求。项目单位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加强节能管理。

八、上饶发电厂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九、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饶府字〔2022〕25号)、《电力 (略) 关于印发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评审会议纪要的通知》(电规发电〔2022〕326号)等。

十、请上饶 (略) 在上饶发电厂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未完成报建及备案手续,上饶发电厂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上饶发电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如需对上饶发电厂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2.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8月31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

年月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略) 华中分部、 (略)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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