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略) 线起自齐河县潘店镇孙家堂村西,设潘店枢纽与济聊高速衔接,向西经郝庄村北,在王对宇村北上 (略) ,在于科村南进入高唐县琉璃寺镇,于前关村南设高唐东服务区,在南于庄村北侧上跨德郓高速设置琉璃寺枢纽,向西上跨四新河,于南焦庄村南侧进入茌平县冯官屯镇,在后张村西上跨位山一干渠,在梁庄村南进入胡屯镇后,在马沙窝北上跨G105设置茌平北互通立交后,在陶集村西北上跨徒骇河,经薛风台村北,于张营村北与S242交叉并设置韩屯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途径郑庄村南,于清凉寺村南上跨七里河,经王贵庄村南,于十里铺村西上跨位山二干渠,在沙窝高村东设菜屯东互通 (略) ,于任庄村西上跨马颊河,经段庄村北,于方庄村西上跨G240并设置菜屯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经南刘庄村南后设康庄互通立交连接S245,于位庄村东北方向贾庄村村界内设置临清服务区,在刘皮村西南设戴湾枢纽与德 (略) 。项目用地选址所经区域城乡总体规划部分未涵盖,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053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略) (略) 114号
(略) 线起自齐河县潘店镇孙家堂村西,设潘店枢纽与济聊高速衔接,向西经郝庄村北,在王对宇村北上 (略) ,在于科村南进入高唐县琉璃寺镇,于前关村南设高唐东服务区,在南于庄村北侧上跨德郓高速设置琉璃寺枢纽,向西上跨四新河,于南焦庄村南侧进入茌平县冯官屯镇,在后张村西上跨位山一干渠,在梁庄村南进入胡屯镇后,在马沙窝北上跨G105设置茌平北互通立交后,在陶集村西北上跨徒骇河,经薛风台村北,于张营村北与S242交叉并设置韩屯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途径郑庄村南,于清凉寺村南上跨七里河,经王贵庄村南,于十里铺村西上跨位山二干渠,在沙窝高村东设菜屯东互通 (略) ,于任庄村西上跨马颊河,经段庄村北,于方庄村西上跨G240并设置菜屯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经南刘庄村南后设康庄互通立交连接S245,于位庄村东北方向贾庄村村界内设置临清服务区,在刘皮村西南设戴湾枢纽与德 (略) 。项目用地选址所经区域城乡总体规划部分未涵盖,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053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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