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谢岗 (略) 1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谢岗 (略) 1号(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广 (略) 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原公司名称为“ (略) 奥 (略) ”,于2021年1月12日更名为“广 (略) ”,法人代表不变,并建设地址由“ (略) 桥头镇岭头村商业街133号”搬迁至“ (略) 谢岗 (略) 1号”;◆对原有押出、注塑成型、点胶、印字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拟由原来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提升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项目增加打端子、挤出成型、扩管等工序,并相应增加一批设备,详见表2-8。项目迁改扩建前占地面积3300m2,建筑面积6500m2,主要从事电线、线束、三层绝缘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线1.12亿米、线束*条、三层绝缘线2.56亿米。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电线、线束、三层绝缘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线*米、线束*条、三层绝缘线*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2-09-1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谢岗 (略) 1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奥尔泰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谢岗 (略) 1号(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广 (略) 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原公司名称为“ (略) 奥 (略) ”,于2021年1月12日更名为“广 (略) ”,法人代表不变,并建设地址由“ (略) 桥头镇岭头村商业街133号”搬迁至“ (略) 谢岗 (略) 1号”;◆对原有押出、注塑成型、点胶、印字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拟由原来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提升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项目增加打端子、挤出成型、扩管等工序,并相应增加一批设备,详见表2-8。项目迁改扩建前占地面积3300m2,建筑面积6500m2,主要从事电线、线束、三层绝缘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线1.12亿米、线束*条、三层绝缘线2.56亿米。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电线、线束、三层绝缘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线*米、线束*条、三层绝缘线*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2-09-1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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