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克鲁铂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克鲁铂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16时—9月19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光伏 (略) 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
(3)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光伏 (略) 1号;
(4)总投资:扩建前:*元,本次扩建新增:*元,扩建后总投资:*元;
(5)建设性质:扩建;
(6)建设规模:租赁泉州金耐 (略) 闲置厂房面积4950平方米;
(7)生产规模:年增产链条9000条。扩建后,年总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托链轮、引导轮、驱动轮等)*个,链条9000条;
(8)职工人数:本次新增职工15人,扩建后,全厂职工共45人,均厂外住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扩建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其蒸发损耗。
项 (略) (略) 已铺设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2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弃;泡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喷砂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项目泡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2.5kg/h)。
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后,本次扩建项目建成运营后各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为31.8~46.2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 65dB)限值。
6.4固体废物
(1)扩建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边角料及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漆渣。
①边角料、金属屑
扩建项目机加工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金属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边角料、金属屑,集中收集后由相关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③废漆渣
扩建项目定期清理泡漆桶会产生少量的废漆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编号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项目采用水性漆进行泡漆,因此产生的漆渣不属于危险固废,废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以及含油抹布。
①废活性炭
本次扩建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一段时间内后饱和,需要更换,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放置在专用的密封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处置。
②废润滑油
本次扩建项目的废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处置。
③含油抹布
本次扩建项目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面,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拟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3)职工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废原料空桶
原料空桶主要为水性漆空桶。原料空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6.1“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因此本项目原料空桶不属于固体废物,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并重新使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16时—9月19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光伏 (略) 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增产链条9000条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克 (略) 南安分公司;
(3)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光伏 (略) 1号;
(4)总投资:扩建前:*元,本次扩建新增:*元,扩建后总投资:*元;
(5)建设性质:扩建;
(6)建设规模:租赁泉州金耐 (略) 闲置厂房面积4950平方米;
(7)生产规模:年增产链条9000条。扩建后,年总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托链轮、引导轮、驱动轮等)*个,链条9000条;
(8)职工人数:本次新增职工15人,扩建后,全厂职工共45人,均厂外住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扩建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其蒸发损耗。
项 (略) (略) 已铺设 (略) 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2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弃;泡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喷砂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项目泡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2.5kg/h)。
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后,本次扩建项目建成运营后各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为31.8~46.2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 65dB)限值。
6.4固体废物
(1)扩建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边角料及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漆渣。
①边角料、金属屑
扩建项目机加工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金属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边角料、金属屑,集中收集后由相关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③废漆渣
扩建项目定期清理泡漆桶会产生少量的废漆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编号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项目采用水性漆进行泡漆,因此产生的漆渣不属于危险固废,废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以及含油抹布。
①废活性炭
本次扩建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一段时间内后饱和,需要更换,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放置在专用的密封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处置。
②废润滑油
本次扩建项目的废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处置。
③含油抹布
本次扩建项目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面,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拟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3)职工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废原料空桶
原料空桶主要为水性漆空桶。原料空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6.1“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因此本项目原料空桶不属于固体废物,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并重新使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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