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催化装置减油增化消瓶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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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催化装置减油增化消瓶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 (略) 催化装置减油增化消瓶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地点:哈石化公司厂区内原有装置基础上改造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总投资:364.*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以适当“减油增化”和消除影响装置长周期隐患问题为主要目的,I催化装置增设轻质油回炼,满足汽油池烯烃平衡,II催化装置采用增产低碳烯烃催化剂,控制油浆收率基本不变,实现“减油增化”,对两套催化分馏和吸收稳定系统进行适宜性改造。

本项目位于哈石化厂区内部,根据企业现有装置监测数据及企业委托监测数据分析可知, (略) 现有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现有厂区不存在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联系人:李大维联系电话:0451- *

地址: (略) 道 (略) 17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 (略)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451-*

地址:黑 (略) 一中综合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2年09月1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 (略) 催化装置减油增化消瓶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地点:哈石化公司厂区内原有装置基础上改造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总投资:364.*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以适当“减油增化”和消除影响装置长周期隐患问题为主要目的,I催化装置增设轻质油回炼,满足汽油池烯烃平衡,II催化装置采用增产低碳烯烃催化剂,控制油浆收率基本不变,实现“减油增化”,对两套催化分馏和吸收稳定系统进行适宜性改造。

本项目位于哈石化厂区内部,根据企业现有装置监测数据及企业委托监测数据分析可知, (略) 现有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现有厂区不存在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联系人:李大维联系电话:0451- *

地址: (略) 道 (略) 17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 (略)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451-*

地址:黑 (略) 一中综合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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