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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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一、2022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批复文件
1环评审批意见2022-8-18双华制造树脂模具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略) 政和县经济开 (略) 41 号南环审函政〔2022〕12号
2环评审批意见2022-8-18 (略) 竹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福 (略) 政和分公司 (略) 政和 (略) 22号南环审函政〔2022〕13号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99-*;0599-*(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略) 政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一、2022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批复文件
1环评审批意见2022-8-18双华制造树脂模具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略) 政和县经济开 (略) 41 号南环审函政〔2022〕12号
2环评审批意见2022-8-18 (略) 竹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福 (略) 政和分公司 (略) 政和 (略) 22号南环审函政〔2022〕13号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99-*;0599-*(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略) 政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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