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政协十四届第一次会议222085号提案的答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政协十四届第一次会议222085号提案的答复
林从宇委员:
《关于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建议》(*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 (略) 人大于2021年12月发布《关于推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决定》,在新起点上推进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落实水治理、修复水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出台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对流域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内容,规范管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开展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专项调查
我市于2019年完成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并顺利提交成果报告。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林种(含重要水源涵养林)、蓄积、树种、植被、树种组成、树高、龄组等因子专项资源调查以及样地调查。根据二类调查成果, (略) 东张水库周边重要生态区位内林地面积1096公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98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8%。下一步,我市将每年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工作, (略) 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档案。
二、精准提升水源涵养林质量
我市每年根据省、 (略) 造林绿化工作部署制定《 (略) 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通过松林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桉树林分改造、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提升水源涵养林林分质量,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一)推进松林改造提升
编制《 (略) “十四五”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总体方案》,为提高森林质量,切实减少以马尾松为主的松类纯林比重, 降低因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构建以乡土常绿阔叶树种为主的混交林,优化树种配置,改善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松林改造1325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200亩、1500亩松林改造提升任务。
(二)开展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
组织编制《 (略) 2021—2025年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低质低效林林分状况和疏林地现状分别采取补植改造、抚育改造、更替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方式,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为抓手,通过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持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护效能。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2年共完成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1253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500亩、1000亩改造任务。
(三)推进桉树林分改造
经调查,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范围共有36个桉树纯林小班,总面积1586亩,其中国家级生态林8个小班,面积合计375亩;商品林及县级生态林28个小班,面积合计1211亩。我市已经初步制定《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桉树林分改造方案》,以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优化树种、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珍贵用材树种和森林景观树种,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促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别通过自主改造和补偿改造的方式积极引导,有序推进桉树林分改造。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桉树林分改造任务。
(四)开展中幼林抚育
开展中幼林抚育,提高保存率,促进幼树生长,加速幼林郁闭,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森林抚育8691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森林抚育任务。
(五)开展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减少人为的破坏活动,恢复森林植被,促进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1—2022年共完成封山育林3856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封山育林任务。
三、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内森林赎买
我市将积极对接永泰、闽清两个试点县,在充分了解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工作有关事宜的前提下,争取在2022年底 (略) 重要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2023年,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资金。2024年,根据批复的赎买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根据中央、省、市补偿资金安排,我市生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6—27元/亩,天然商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3元/亩,并逐年提高。近几年,我市每年下达到镇、村补偿资金高达约*元, (略) 财政统筹安排, (略) 每年也配套相应的补偿资金。
(二)积极建立生态林储备库,及时补充被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实现占补平衡,确保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保持稳定。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林地纳入生态林储备库。
五、强化水源涵养区营造林管理
(一)严格执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制度
1.禁止破坏龙江流域林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在龙江流域进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禁止采用违法采挖的天然大树和古树用于城乡造林绿化;
2.禁止在龙江流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禁止引进不符合风险评估和防疫要求不达标的林草种子、苗木,禁止在山林开展苗圃式高密度种植;
3.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
4.禁止破坏龙江流域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营造林管理
在水源涵养区禁止炼山造林,保护原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回收处理废弃薄膜袋、硬质育苗杯等废弃物。控制化肥的使用,减少氮、磷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莫开奇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
附件: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林从宇委员:
《关于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建议》(*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 (略) 人大于2021年12月发布《关于推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决定》,在新起点上推进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落实水治理、修复水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出台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对流域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内容,规范管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开展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专项调查
我市于2019年完成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并顺利提交成果报告。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林种(含重要水源涵养林)、蓄积、树种、植被、树种组成、树高、龄组等因子专项资源调查以及样地调查。根据二类调查成果, (略) 东张水库周边重要生态区位内林地面积1096公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98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8%。下一步,我市将每年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工作, (略) 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档案。
二、精准提升水源涵养林质量
我市每年根据省、 (略) 造林绿化工作部署制定《 (略) 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通过松林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桉树林分改造、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提升水源涵养林林分质量,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一)推进松林改造提升
编制《 (略) “十四五”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总体方案》,为提高森林质量,切实减少以马尾松为主的松类纯林比重, 降低因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构建以乡土常绿阔叶树种为主的混交林,优化树种配置,改善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松林改造1325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200亩、1500亩松林改造提升任务。
(二)开展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
组织编制《 (略) 2021—2025年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低质低效林林分状况和疏林地现状分别采取补植改造、抚育改造、更替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方式,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为抓手,通过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持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护效能。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2年共完成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1253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500亩、1000亩改造任务。
(三)推进桉树林分改造
经调查,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范围共有36个桉树纯林小班,总面积1586亩,其中国家级生态林8个小班,面积合计375亩;商品林及县级生态林28个小班,面积合计1211亩。我市已经初步制定《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桉树林分改造方案》,以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优化树种、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珍贵用材树种和森林景观树种,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促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别通过自主改造和补偿改造的方式积极引导,有序推进桉树林分改造。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桉树林分改造任务。
(四)开展中幼林抚育
开展中幼林抚育,提高保存率,促进幼树生长,加速幼林郁闭,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森林抚育8691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森林抚育任务。
(五)开展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减少人为的破坏活动,恢复森林植被,促进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1—2022年共完成封山育林3856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封山育林任务。
三、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内森林赎买
我市将积极对接永泰、闽清两个试点县,在充分了解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工作有关事宜的前提下,争取在2022年底 (略) 重要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2023年,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资金。2024年,根据批复的赎买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根据中央、省、市补偿资金安排,我市生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6—27元/亩,天然商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3元/亩,并逐年提高。近几年,我市每年下达到镇、村补偿资金高达约*元, (略) 财政统筹安排, (略) 每年也配套相应的补偿资金。
(二)积极建立生态林储备库,及时补充被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实现占补平衡,确保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保持稳定。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林地纳入生态林储备库。
五、强化水源涵养区营造林管理
(一)严格执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制度
1.禁止破坏龙江流域林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在龙江流域进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禁止采用违法采挖的天然大树和古树用于城乡造林绿化;
2.禁止在龙江流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禁止引进不符合风险评估和防疫要求不达标的林草种子、苗木,禁止在山林开展苗圃式高密度种植;
3.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
4.禁止破坏龙江流域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营造林管理
在水源涵养区禁止炼山造林,保护原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回收处理废弃薄膜袋、硬质育苗杯等废弃物。控制化肥的使用,减少氮、磷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莫开奇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
附件: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林从宇委员:
《关于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建议》(*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 (略) 人大于2021年12月发布《关于推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决定》,在新起点上推进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落实水治理、修复水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出台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对流域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内容,规范管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开展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专项调查
我市于2019年完成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并顺利提交成果报告。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林种(含重要水源涵养林)、蓄积、树种、植被、树种组成、树高、龄组等因子专项资源调查以及样地调查。根据二类调查成果, (略) 东张水库周边重要生态区位内林地面积1096公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98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8%。下一步,我市将每年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工作, (略) 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档案。
二、精准提升水源涵养林质量
我市每年根据省、 (略) 造林绿化工作部署制定《 (略) 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通过松林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桉树林分改造、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提升水源涵养林林分质量,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一)推进松林改造提升
编制《 (略) “十四五”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总体方案》,为提高森林质量,切实减少以马尾松为主的松类纯林比重, 降低因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构建以乡土常绿阔叶树种为主的混交林,优化树种配置,改善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松林改造1325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200亩、1500亩松林改造提升任务。
(二)开展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
组织编制《 (略) 2021—2025年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低质低效林林分状况和疏林地现状分别采取补植改造、抚育改造、更替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方式,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为抓手,通过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持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护效能。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2年共完成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1253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500亩、1000亩改造任务。
(三)推进桉树林分改造
经调查,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范围共有36个桉树纯林小班,总面积1586亩,其中国家级生态林8个小班,面积合计375亩;商品林及县级生态林28个小班,面积合计1211亩。我市已经初步制定《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桉树林分改造方案》,以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优化树种、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珍贵用材树种和森林景观树种,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促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别通过自主改造和补偿改造的方式积极引导,有序推进桉树林分改造。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桉树林分改造任务。
(四)开展中幼林抚育
开展中幼林抚育,提高保存率,促进幼树生长,加速幼林郁闭,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森林抚育8691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森林抚育任务。
(五)开展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减少人为的破坏活动,恢复森林植被,促进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1—2022年共完成封山育林3856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封山育林任务。
三、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内森林赎买
我市将积极对接永泰、闽清两个试点县,在充分了解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工作有关事宜的前提下,争取在2022年底 (略) 重要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2023年,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资金。2024年,根据批复的赎买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根据中央、省、市补偿资金安排,我市生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6—27元/亩,天然商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3元/亩,并逐年提高。近几年,我市每年下达到镇、村补偿资金高达约*元, (略) 财政统筹安排, (略) 每年也配套相应的补偿资金。
(二)积极建立生态林储备库,及时补充被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实现占补平衡,确保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保持稳定。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林地纳入生态林储备库。
五、强化水源涵养区营造林管理
(一)严格执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制度
1.禁止破坏龙江流域林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在龙江流域进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禁止采用违法采挖的天然大树和古树用于城乡造林绿化;
2.禁止在龙江流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禁止引进不符合风险评估和防疫要求不达标的林草种子、苗木,禁止在山林开展苗圃式高密度种植;
3.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
4.禁止破坏龙江流域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营造林管理
在水源涵养区禁止炼山造林,保护原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回收处理废弃薄膜袋、硬质育苗杯等废弃物。控制化肥的使用,减少氮、磷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莫开奇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
附件: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林从宇委员:
《关于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建议》(*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 (略) 人大于2021年12月发布《关于推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决定》,在新起点上推进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落实水治理、修复水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出台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对流域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内容,规范管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开展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专项调查
我市于2019年完成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并顺利提交成果报告。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林种(含重要水源涵养林)、蓄积、树种、植被、树种组成、树高、龄组等因子专项资源调查以及样地调查。根据二类调查成果, (略) 东张水库周边重要生态区位内林地面积1096公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98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8%。下一步,我市将每年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工作, (略) 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档案。
二、精准提升水源涵养林质量
我市每年根据省、 (略) 造林绿化工作部署制定《 (略) 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通过松林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桉树林分改造、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提升水源涵养林林分质量,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一)推进松林改造提升
编制《 (略) “十四五”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总体方案》,为提高森林质量,切实减少以马尾松为主的松类纯林比重, 降低因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构建以乡土常绿阔叶树种为主的混交林,优化树种配置,改善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松林改造1325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200亩、1500亩松林改造提升任务。
(二)开展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
组织编制《 (略) 2021—2025年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低质低效林林分状况和疏林地现状分别采取补植改造、抚育改造、更替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方式,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为抓手,通过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持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护效能。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2年共完成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1253亩,2023—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1200亩、1500亩、1000亩改造任务。
(三)推进桉树林分改造
经调查,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范围共有36个桉树纯林小班,总面积1586亩,其中国家级生态林8个小班,面积合计375亩;商品林及县级生态林28个小班,面积合计1211亩。我市已经初步制定《东张水库水源涵养林桉树林分改造方案》,以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优化树种、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珍贵用材树种和森林景观树种,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促进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别通过自主改造和补偿改造的方式积极引导,有序推进桉树林分改造。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桉树林分改造任务。
(四)开展中幼林抚育
开展中幼林抚育,提高保存率,促进幼树生长,加速幼林郁闭,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于2021—2022年共完成森林抚育8691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森林抚育任务。
(五)开展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减少人为的破坏活动,恢复森林植被,促进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2021—2022年共完成封山育林3856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完成1000亩封山育林任务。
三、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内森林赎买
我市将积极对接永泰、闽清两个试点县,在充分了解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工作有关事宜的前提下,争取在2022年底 (略) 重要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2023年,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资金。2024年,根据批复的赎买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根据中央、省、市补偿资金安排,我市生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6—27元/亩,天然商品林补偿标准为每年23元/亩,并逐年提高。近几年,我市每年下达到镇、村补偿资金高达约*元, (略) 财政统筹安排, (略) 每年也配套相应的补偿资金。
(二)积极建立生态林储备库,及时补充被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实现占补平衡,确保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林面积保持稳定。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赎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林地纳入生态林储备库。
五、强化水源涵养区营造林管理
(一)严格执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负面清单制度
1.禁止破坏龙江流域林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在龙江流域进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禁止采用违法采挖的天然大树和古树用于城乡造林绿化;
2.禁止在龙江流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禁止引进不符合风险评估和防疫要求不达标的林草种子、苗木,禁止在山林开展苗圃式高密度种植;
3.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
4.禁止破坏龙江流域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营造林管理
在水源涵养区禁止炼山造林,保护原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回收处理废弃薄膜袋、硬质育苗杯等废弃物。控制化肥的使用,减少氮、磷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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