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环保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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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环保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4-*(李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 (略) (略) 36号环保局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 (略) 掺烧污泥项目 (略) 清河区虹光街31号辽宁 (略) (略) (略) 利用辽宁 (略) 现有2台1900t/h超临界压力中间一次再热燃煤直流炉,及2台60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焚烧方式处 (略) 污水处理厂、开原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等含水率65%左右的污泥。-
辽宁 (略) 掺烧污泥项目 (略) 清河区虹光街31号辽宁 (略) (略) (略) 利用辽宁 (略) 现有2台1900t/h超临界压力中间一次再热燃煤直流炉,及2台60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焚烧方式处 (略) 污水处理厂、开原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等含水率65%左右的污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4-*(李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 (略) (略) 36号环保局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 (略) 掺烧污泥项目 (略) 清河区虹光街31号辽宁 (略) (略) (略) 利用辽宁 (略) 现有2台1900t/h超临界压力中间一次再热燃煤直流炉,及2台60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焚烧方式处 (略) 污水处理厂、开原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等含水率65%左右的污泥。-
辽宁 (略) 掺烧污泥项目 (略) 清河区虹光街31号辽宁 (略) (略) (略) 利用辽宁 (略) 现有2台1900t/h超临界压力中间一次再热燃煤直流炉,及2台60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焚烧方式处 (略) 污水处理厂、开原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等含水率65%左右的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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