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及周边非保区能源中心项目-113a4866dd254468ad4cf60c5e528f63-拟审查项目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及周边非保区能源中心项目-113a4866dd254468ad4cf60c5e528f63-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非保税区0107-078 地块
公示时间:2022-09-20
受理时间:2022-09-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1)锅炉均配套安装超低氮燃烧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排放标准。燃烧烟气经过3根27m高烟囱排放,高于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3米。(2)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每小时6次,设置6个排气口,高度为地面以上3.5m。2、废水:锅炉排污水经排污降温池冷却降温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软化处理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上述各类污水管道汇总后 (略) 政污水管,最终排入新航城东区再生水厂(一期)进行处理。3、噪声:设计中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建筑设计中尽量使闹、静分区和采用隔声措施外,有些高噪声源均应做声学处理和综合噪声控制措施:对水泵等振动较大设备采取隔振措施,设隔振器、避振喉和弹性吊支架;对高噪声的管道进行隔声包扎;主机设备间为达到噪声控制的要求,内墙采用穿孔吸声板内墙;吊顶采用金属吸声吊顶;外门窗采用钢质密闭隔声门窗;鼓风机采用从进风设消声设施,风机自带设备消声罩;所有转动设备基础做减震措施和隔振措施,减少设备震动和震动传导。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工业废物,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5、环境风险:天然气输送管线的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中的要求执行;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燃气管道需经常维护、保养,减少事故隐患;设置隔爆声光警报器,在锅炉间、天然气计量间等设置燃气探测器;制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劳保所 (略)
审批部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临空创业发展中心D座一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略)
建设地点:非保税区0107-078 地块
公示时间:2022-09-20
受理时间:2022-09-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1)锅炉均配套安装超低氮燃烧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排放标准。燃烧烟气经过3根27m高烟囱排放,高于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3米。(2)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每小时6次,设置6个排气口,高度为地面以上3.5m。2、废水:锅炉排污水经排污降温池冷却降温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软化处理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上述各类污水管道汇总后 (略) 政污水管,最终排入新航城东区再生水厂(一期)进行处理。3、噪声:设计中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建筑设计中尽量使闹、静分区和采用隔声措施外,有些高噪声源均应做声学处理和综合噪声控制措施:对水泵等振动较大设备采取隔振措施,设隔振器、避振喉和弹性吊支架;对高噪声的管道进行隔声包扎;主机设备间为达到噪声控制的要求,内墙采用穿孔吸声板内墙;吊顶采用金属吸声吊顶;外门窗采用钢质密闭隔声门窗;鼓风机采用从进风设消声设施,风机自带设备消声罩;所有转动设备基础做减震措施和隔振措施,减少设备震动和震动传导。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工业废物,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5、环境风险:天然气输送管线的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中的要求执行;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燃气管道需经常维护、保养,减少事故隐患;设置隔爆声光警报器,在锅炉间、天然气计量间等设置燃气探测器;制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劳保所 (略)
审批部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临空创业发展中心D座一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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