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华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5万吨)、11万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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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华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5万吨)、11万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 (略) 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总投资*.*元人民币。 (略) 涟水县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购置反应釜、冷凝器、精馏塔等设备407(台)套,对原有建(构)筑物、设备、公辅工程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新增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副产品31%盐酸3009吨、75%工业级磷酸956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消防“三同时”原则,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与清洁原料替代。

二、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已获得了的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项目位于涟水县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项目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可达标排放;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与功能不会下降;项目风险在可控制水平内;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 (略)

联系电话:0517-*,联系人:戴总。

四、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本详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8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f8qv

(2)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lyw5

公示发布单位: (略)

2022年9月1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 (略) 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总投资*.*元人民币。 (略) 涟水县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购置反应釜、冷凝器、精馏塔等设备407(台)套,对原有建(构)筑物、设备、公辅工程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新增年产14.*吨三氯氧磷(其中电子级0.*吨)、*吨电子级五氯化磷,副产品31%盐酸3009吨、75%工业级磷酸956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消防“三同时”原则,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与清洁原料替代。

二、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已获得了的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项目位于涟水县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项目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可达标排放;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与功能不会下降;项目风险在可控制水平内;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 (略)

联系电话:0517-*,联系人:戴总。

四、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本详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8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f8qv

(2)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lyw5

公示发布单位: (略)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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