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大理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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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大理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大理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原有锅炉房内建设单位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锅炉改造项目在原有71.2㎡锅炉房内进行,无新增用地,项目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0.7t/h),改造安装有机热载体锅炉1套(*Kcal/1.33t/h)和导热油加热系统一套,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天然气为燃烧介质,锅炉房主要供给沥青液化所需热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1、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2、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3、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4、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1、水: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A级标准) (略) (略) ,最终进入大渔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保证其处理效果。规范设置排污口,做好项 (略) (略) 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污水收集、排放的畅通。2、气: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规范设置排气筒。有机热载体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储存区的无组织废气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 (略)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专用烟道和废气(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通过优选设备、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弃物: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并按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其他固废应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统一委托相关部门清运。5、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按相关要求编制或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6、环境风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条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7、加强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污染扰民现象。8、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环境管理相关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并设专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关于对《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大理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原有锅炉房内建设单位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锅炉改造项目在原有71.2㎡锅炉房内进行,无新增用地,项目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0.7t/h),改造安装有机热载体锅炉1套(*Kcal/1.33t/h)和导热油加热系统一套,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天然气为燃烧介质,锅炉房主要供给沥青液化所需热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1、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2、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3、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4、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1、水: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A级标准) (略) (略) ,最终进入大渔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保证其处理效果。规范设置排污口,做好项 (略) (略) 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污水收集、排放的畅通。2、气: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规范设置排气筒。有机热载体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储存区的无组织废气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 (略)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专用烟道和废气(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通过优选设备、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弃物: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并按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其他固废应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统一委托相关部门清运。5、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按相关要求编制或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6、环境风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条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7、加强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污染扰民现象。8、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环境管理相关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并设专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关于对《 (略) 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锅炉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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