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4100万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4100万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中有关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3、总投资:*.*元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至2023年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征收蓄滞洪区土地约1.*亩,实施年供水*吨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7平方公里水面,深度为4.5米。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识别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充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影响。
2、本项目建设及用地征收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3、为了更好地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对项目实施合理的意见和诉求。
4、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2年9月14日起)。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锦旗水利局评估单位: (略) 东胜区 (略)
单位地址:杭锦旗锡 (略) 单位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自然资源局底商
联系人:奇江峰电话:0477-* 联系人:秦利电话:047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中有关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3、总投资:*.*元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至2023年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征收蓄滞洪区土地约1.*亩,实施年供水*吨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7平方公里水面,深度为4.5米。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识别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充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影响。
2、本项目建设及用地征收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3、为了更好地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对项目实施合理的意见和诉求。
4、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2年9月14日起)。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锦旗水利局评估单位: (略) 东胜区 (略)
单位地址:杭锦旗锡 (略) 单位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自然资源局底商
联系人:奇江峰电话:0477-* 联系人:秦利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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