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2年3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2年3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954-*
传真电话:0954-*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 (略)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强盛石材年生产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白阳镇双磨村
建设单位:彭阳县强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矿区于2007年登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开采量核定发生了变化,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位于白阳镇店洼村,由采矿区和加工区两部分组织,采矿区在原矿区范围向南略偏移,加工区在原址上进行改造。采矿区总面积2600平方米,开采标高+1535m—+1515m。加工区矿山北侧约780m处,占地面积为 3600平方米,设2座加工车间,内设石料一条石材加工生产系统。项目开采工艺采用山坡式露天开采方式,不爆破,边开采边复垦,石材加工工艺主要为切割、打磨,产品为建筑石材,年生产能力0. *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矿山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石料开采、运输及加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增加的矿石开采量主要为原矿山重新核定增加量,植被损坏面积较小,开采过程按照设计方案合理设置稳定坡角,并对高边坡和失稳边坡实施工程措施进行加固,边采边恢复, (略) 整平、绿化,生态影响范围较小且可部分恢复。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施工期只涉及少量的设备安装,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间采矿区扬尘防治主要采取四周 (略) ,机械开采和破碎,剥离土回填碾压等措施防治;运输过程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进行降尘;石材加工过程采取将主要设备安装在封闭车间,粉尘重点产生环节喷淋洒水、安装收尘设备等措施进行防治,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及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要求。项目噪声防治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保养、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到达工业区边界时其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项目采矿区不产生废水,加工区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不排放,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剥离的表土、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沉淀池沉淀的砂石等固体废物能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暂存于矿区后用于复垦回填。
(略)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2年3月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954-*
传真电话:0954-*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 (略)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强盛石材年生产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白阳镇双磨村
建设单位:彭阳县强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矿区于2007年登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开采量核定发生了变化,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位于白阳镇店洼村,由采矿区和加工区两部分组织,采矿区在原矿区范围向南略偏移,加工区在原址上进行改造。采矿区总面积2600平方米,开采标高+1535m—+1515m。加工区矿山北侧约780m处,占地面积为 3600平方米,设2座加工车间,内设石料一条石材加工生产系统。项目开采工艺采用山坡式露天开采方式,不爆破,边开采边复垦,石材加工工艺主要为切割、打磨,产品为建筑石材,年生产能力0. *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矿山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石料开采、运输及加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增加的矿石开采量主要为原矿山重新核定增加量,植被损坏面积较小,开采过程按照设计方案合理设置稳定坡角,并对高边坡和失稳边坡实施工程措施进行加固,边采边恢复, (略) 整平、绿化,生态影响范围较小且可部分恢复。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施工期只涉及少量的设备安装,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间采矿区扬尘防治主要采取四周 (略) ,机械开采和破碎,剥离土回填碾压等措施防治;运输过程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进行降尘;石材加工过程采取将主要设备安装在封闭车间,粉尘重点产生环节喷淋洒水、安装收尘设备等措施进行防治,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及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要求。项目噪声防治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保养、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到达工业区边界时其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项目采矿区不产生废水,加工区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不排放,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剥离的表土、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沉淀池沉淀的砂石等固体废物能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暂存于矿区后用于复垦回填。
(略)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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