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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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道滘镇小河 (略) 19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道滘镇小河 (略) 19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高尔夫球杆手柄、运动器材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料制品(高尔夫球杆手柄、运动器材塑料配件)211.68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拟将捏合、挤出、射出成型、定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搅拌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挤出、射出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略) 。3、项目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及次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9-1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4443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道滘镇小河 (略) 19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道滘镇小河 (略) 19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高尔夫球杆手柄、运动器材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料制品(高尔夫球杆手柄、运动器材塑料配件)211.68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拟将捏合、挤出、射出成型、定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搅拌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挤出、射出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略) 。3、项目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及次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9-1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市宏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4443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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