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的公告
兴宾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的通知》(残联厅发〔2015〕23号)、《广西残疾人体育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22〕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申报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独立法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社会公共服务、体育康复、文化活动方面的经营范围(有过类似活动工作经验的优先),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组织,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二、机构类型
县(市、区)残联、社会助残组织、康复机构、相关企业、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等。
三、康复健身对象
康复健身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兴宾区户口、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符合重度残疾人评定标准,有康复健身意愿且具备接受康复健身的条件和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三)残疾人本人必须 (略) 兴宾区辖区内,本市区以外居住或务工人员不在该项目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
入户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内为残疾人提供入户服务不少于2次。入户服务过程中,入户服务人员要详细了解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做好知识普及、器材配发和康复体育服务,做到“六个一”,即:
(一)做好一次服务宣传。主动礼貌介绍入户人员身份、活动实施单位、名称、目的、内容等。
(二)提供一次有针对性的康复健身体育指导服务。
(三)提供一套居家康复健身小型器材(需至少具备两种康复健身功能)。
(四)配发一套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或图解、手册、挂图等)。
(五)填写一张入户服务登记表(附件1)。
(六)开展不少于1次、不低于20%比例的项目实施人群满意度和效果评估工作。
五、申报所需材料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
六、申报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
七、申报地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大楼附二楼247办公室
联系人:谭仁著 联系电话:0772-*
(略) 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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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的通知》(残联厅发〔2015〕23号)、《广西残疾人体育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22〕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申报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独立法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社会公共服务、体育康复、文化活动方面的经营范围(有过类似活动工作经验的优先),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组织,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二、机构类型
县(市、区)残联、社会助残组织、康复机构、相关企业、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等。
三、康复健身对象
康复健身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兴宾区户口、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符合重度残疾人评定标准,有康复健身意愿且具备接受康复健身的条件和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三)残疾人本人必须 (略) 兴宾区辖区内,本市区以外居住或务工人员不在该项目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
入户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内为残疾人提供入户服务不少于2次。入户服务过程中,入户服务人员要详细了解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做好知识普及、器材配发和康复体育服务,做到“六个一”,即:
(一)做好一次服务宣传。主动礼貌介绍入户人员身份、活动实施单位、名称、目的、内容等。
(二)提供一次有针对性的康复健身体育指导服务。
(三)提供一套居家康复健身小型器材(需至少具备两种康复健身功能)。
(四)配发一套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或图解、手册、挂图等)。
(五)填写一张入户服务登记表(附件1)。
(六)开展不少于1次、不低于20%比例的项目实施人群满意度和效果评估工作。
五、申报所需材料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
六、申报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
七、申报地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大楼附二楼247办公室
联系人:谭仁著 联系电话:0772-*
(略) 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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