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4日我局对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9H2522L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庄圆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 (略) 一段9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泸州兴泸 (略) 闲置厂房7680m2,建设1条炉渣预处理破碎分选线以及配套设施、原料库区等,购置生产设备,形成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吨/年、生产PC构件配套骨料*吨/年的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湿法作业、车辆冲洗、车辆密闭运输、装修选择环保材料、加强通风换气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进出车辆轮胎清洗,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运输;路面加强清扫,干燥天气每天洒水抑尘4-5次;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用彩钢棚密闭,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各安装1套自动感应式湿 (略) 系统进行喷淋除尘,加强原料装卸操作管理,尽量降低原料落地高度,严禁高空卸料;破碎筛分采用湿法喷淋破碎,生产车间密闭连接,输送皮带半密闭;生产加工区前处理区域(湿法破碎前端工序)安装1套自动感应式湿 (略) 系统进行喷淋除尘;食堂油烟经已建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施工期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235m3),经沉淀处理后再进入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总容积1600m3),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定期补充,不外排;污泥压滤水直接进入一级沉淀池,回用于生产;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渗滤液经截水沟进入渗滤液收集池(10m3),经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循环系统,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未燃尽物经垃圾池(20m2)收集后送至垃圾焚烧厂回炉焚烧;废金属经废金属池(30m2)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渣经泥饼存放区(145m2) (略) 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经危废暂存间(10m2)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XB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兵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4组73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白酒包装生产线2条,新增包装车间、室内酒库、酿造车间等,新建厂区面积共计9185.00m2。建设完工后,包装车间年产能800吨、室内酒库储酒能力900吨、酿造车间年产能300吨浓香型白酒基酒(度数6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湿法作业、定时洒水除尘、车辆覆盖等措施。营运期原料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50m3)预处理后转运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底锅水、冲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废水集中收集至废水收集池,由罐车转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营运期丟糟、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柱厂家回收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院报送的《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溪区蓝安大道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35亩,总建筑面积*.89m2。其中公共卫生楼建筑面积5441.1m2、中医特色综合楼建筑面积8121.23m2、制剂楼建筑面积7959.95m2(双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7377.08m2,拟建床位100张(含负压隔离病床12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湿法作业、定时洒水除尘、车辆覆盖、设置防尘围挡等措施。营运期加强通风,定期消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25m3) (略) (略) ;施工废水经10m3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营运期中医特色楼和制剂楼废水、公共卫生楼经消毒池(8m3)消毒后的废水、食堂经隔油池(10m3)处理后的废水, (略) 区已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略) (略)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建筑隔声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部分回填,多余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包装桶、废漆料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单独的收集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其余建筑垃圾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营运期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密闭容器中,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收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院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4日我局对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9H2522L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庄圆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 (略) 一段9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泸州兴泸 (略) 闲置厂房7680m2,建设1条炉渣预处理破碎分选线以及配套设施、原料库区等,购置生产设备,形成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吨/年、生产PC构件配套骨料*吨/年的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湿法作业、车辆冲洗、车辆密闭运输、装修选择环保材料、加强通风换气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进出车辆轮胎清洗,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运输;路面加强清扫,干燥天气每天洒水抑尘4-5次;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用彩钢棚密闭,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各安装1套自动感应式湿 (略) 系统进行喷淋除尘,加强原料装卸操作管理,尽量降低原料落地高度,严禁高空卸料;破碎筛分采用湿法喷淋破碎,生产车间密闭连接,输送皮带半密闭;生产加工区前处理区域(湿法破碎前端工序)安装1套自动感应式湿 (略) 系统进行喷淋除尘;食堂油烟经已建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施工期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235m3),经沉淀处理后再进入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总容积1600m3),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定期补充,不外排;污泥压滤水直接进入一级沉淀池,回用于生产;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渗滤液经截水沟进入渗滤液收集池(10m3),经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循环系统,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未燃尽物经垃圾池(20m2)收集后送至垃圾焚烧厂回炉焚烧;废金属经废金属池(30m2)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渣经泥饼存放区(145m2) (略) 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经危废暂存间(10m2)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PC构件配套骨料生产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XB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兵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4组73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白酒包装生产线2条,新增包装车间、室内酒库、酿造车间等,新建厂区面积共计9185.00m2。建设完工后,包装车间年产能800吨、室内酒库储酒能力900吨、酿造车间年产能300吨浓香型白酒基酒(度数6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湿法作业、定时洒水除尘、车辆覆盖等措施。营运期原料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50m3)预处理后转运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底锅水、冲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废水集中收集至废水收集池,由罐车转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营运期丟糟、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柱厂家回收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2〕3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院报送的《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纳溪区蓝安大道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35亩,总建筑面积*.89m2。其中公共卫生楼建筑面积5441.1m2、中医特色综合楼建筑面积8121.23m2、制剂楼建筑面积7959.95m2(双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7377.08m2,拟建床位100张(含负压隔离病床12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湿法作业、定时洒水除尘、车辆覆盖、设置防尘围挡等措施。营运期加强通风,定期消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25m3) (略) (略) ;施工废水经10m3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营运期中医特色楼和制剂楼废水、公共卫生楼经消毒池(8m3)消毒后的废水、食堂经隔油池(10m3)处理后的废水, (略) 区已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略) (略)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建筑隔声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土石方部分回填,多余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包装桶、废漆料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单独的收集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其余建筑垃圾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营运期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密闭容器中,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收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院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略) 中医特色诊疗综合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14 | |
有效期自 | 2022/9/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