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自贡市大西南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扩建一万吨电力器材坯件及新建二万吨热镀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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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自贡市大西南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扩建一万吨电力器材坯件及新建二万吨热镀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自环审批〔2022〕79号

(略) 大西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扩建一万吨电力器材坯件及新建二万吨热镀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该项目 (略) 高新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 (略) 2号,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扩建电力器材坯件生产线3条、新建热镀锌生产线2条,实现扩建电力器材坯件生产能力*吨/年,新建热镀锌生产能力*吨/年。本次扩建热镀锌生产线主要服务于一期工程电力金具坯件及本次扩建电力器材坯件进行热镀锌加工,属于工序热镀锌,不接受委托订单进行热镀锌。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要求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抛丸机所在区域进行密闭并设置负压收尘装置,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将酸洗槽用玻璃钢进行封闭,在酸洗槽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的酸洗废气通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锌锅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锌锅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酸洗槽废水、酸雾处理系统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水洗槽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调节池→中和曝气池→絮凝沉淀池→砂滤池”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酸液配制,不外排;助镀槽废水经助镀液再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的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行产生固体废物应落实《报告书》要求的各类收集、储存、综合利用等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禁止随意丢弃。危废暂存间应独立设置,落实“三防”措施,并与生产区域隔离;同时,应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落实转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不扰民。
(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防渗分区的防渗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不得低于环评提出的防渗级别和要求,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地表水。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环境管理要求
(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经审核批准的《报告书》和本《批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书》和《批复》进行建设和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二)落实“三同时”监管制度。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应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及时完成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委托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报告书》核定的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543吨/年、二氧化硫0.004吨/年、氮氧化物0.616吨/年。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由我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
(四)强化公众环境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等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四、司法救济途经
若认为本《批复》侵犯你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本行政许可生效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大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自环审批〔2022〕79号

(略) 大西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扩建一万吨电力器材坯件及新建二万吨热镀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该项目 (略) 高新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 (略) 2号,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扩建电力器材坯件生产线3条、新建热镀锌生产线2条,实现扩建电力器材坯件生产能力*吨/年,新建热镀锌生产能力*吨/年。本次扩建热镀锌生产线主要服务于一期工程电力金具坯件及本次扩建电力器材坯件进行热镀锌加工,属于工序热镀锌,不接受委托订单进行热镀锌。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要求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抛丸机所在区域进行密闭并设置负压收尘装置,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将酸洗槽用玻璃钢进行封闭,在酸洗槽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的酸洗废气通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锌锅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锌锅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酸洗槽废水、酸雾处理系统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水洗槽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调节池→中和曝气池→絮凝沉淀池→砂滤池”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酸液配制,不外排;助镀槽废水经助镀液再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的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行产生固体废物应落实《报告书》要求的各类收集、储存、综合利用等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禁止随意丢弃。危废暂存间应独立设置,落实“三防”措施,并与生产区域隔离;同时,应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落实转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不扰民。
(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防渗分区的防渗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不得低于环评提出的防渗级别和要求,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地表水。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环境管理要求
(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经审核批准的《报告书》和本《批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书》和《批复》进行建设和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二)落实“三同时”监管制度。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应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及时完成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委托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报告书》核定的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543吨/年、二氧化硫0.004吨/年、氮氧化物0.616吨/年。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由我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
(四)强化公众环境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等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四、司法救济途经
若认为本《批复》侵犯你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本行政许可生效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大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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