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公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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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公开稿)

  2022年2月2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 (略) 反馈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略) 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部署,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了《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切实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略)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略) 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美丽忻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严格对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分条列项做好反馈问题梳理工作,确保问题分解到位、措施制定到位、职责履行到位、整改结果到位。特别是紧盯球团行业问题、火点治理问题、黄河流域披露问题和滹沱河流域水生态治理问题等,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提出了重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方面。以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略) 、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 (略) 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方面、生态修复治理方面、“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方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滹沱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在整改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县(市、区)党委、 (略) 直有关部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信息调度,定期梳理汇总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30日前以扫描件及电子版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4 18:23:01 来源:山西忻州

  2022年2月2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 (略) 反馈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略) 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部署,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了《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切实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略)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略) 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美丽忻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严格对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分条列项做好反馈问题梳理工作,确保问题分解到位、措施制定到位、职责履行到位、整改结果到位。特别是紧盯球团行业问题、火点治理问题、黄河流域披露问题和滹沱河流域水生态治理问题等,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提出了重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方面。以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略) 、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 (略) 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方面、生态修复治理方面、“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方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滹沱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在整改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县(市、区)党委、 (略) 直有关部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信息调度,定期梳理汇总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30日前以扫描件及电子版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4 18:23:01 来源: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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