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位于左权县桐峪镇桐峪村,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2859.27m2,合4.29亩。
用地规划:原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04)1656.83m2、公共设施用地(1313)155.16m2、其他草地(0403)1047.28m2,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用地(0803)。
地块现状:项目地块原为桐峪村村庄用地,地表为 (略) 落,目前原有的房屋、院墙等已拆除,建设用地区已进行场地整平,在用地区西部边缘形成高约1.0m的挖方边坡。
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2022年4月,地块由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施工单位对构筑物进行拆除、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城南鳌峰公园边上山沟建筑垃圾存放点。地块内现为空地,2022年5月因施工需要由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 (略) 对山水艺术馆建筑范围及室外进行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艺术馆建筑范围内回填土方量为(39*23.8*0.3)+(27*23.8*2.2)=1692m3。室外回填土方量为(39*17*0.3)+(27*17*2.5)=1346.4m3。土方来源为本地山上林地黄土,运距为1公里。原地面地势西高东低,高差为1-2m左右。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5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0组,另外采集了1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2项,检出污染物17种,分别为PH、氟化物、砷、镉、铜、铅、汞、镍、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
(2)调查结论: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等均未检出。综上所述,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建议:1、地块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马宏伟电话:*(已压缩)左权县山水艺术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左权县拟征收桐峪镇桐峪村土地0.2859公顷位于左权县桐峪镇桐峪村,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2859.27m2,合4.29亩。
用地规划:原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04)1656.83m2、公共设施用地(1313)155.16m2、其他草地(0403)1047.28m2,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用地(0803)。
地块现状:项目地块原为桐峪村村庄用地,地表为 (略) 落,目前原有的房屋、院墙等已拆除,建设用地区已进行场地整平,在用地区西部边缘形成高约1.0m的挖方边坡。
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2022年4月,地块由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施工单位对构筑物进行拆除、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城南鳌峰公园边上山沟建筑垃圾存放点。地块内现为空地,2022年5月因施工需要由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 (略) 对山水艺术馆建筑范围及室外进行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艺术馆建筑范围内回填土方量为(39*23.8*0.3)+(27*23.8*2.2)=1692m3。室外回填土方量为(39*17*0.3)+(27*17*2.5)=1346.4m3。土方来源为本地山上林地黄土,运距为1公里。原地面地势西高东低,高差为1-2m左右。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5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0组,另外采集了1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2项,检出污染物17种,分别为PH、氟化物、砷、镉、铜、铅、汞、镍、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
(2)调查结论: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等均未检出。综上所述,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建议:1、地块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马宏伟电话:*(已压缩)左权县山水艺术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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