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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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东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安鑫环境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东侧、 (略) 北侧,租赁安徽 (略) 6#东侧厂房,建筑面积约6300m2,以生产纺织机器、研发制造高纬度高纬密高机速纺织设备为主,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喷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磨光机、手持式喷枪、气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空压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漆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108-*-04-01-*

《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东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安鑫环境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东侧、 (略) 北侧,租赁安徽 (略) 6#东侧厂房,建筑面积约6300m2,以生产纺织机器、研发制造高纬度高纬密高机速纺织设备为主,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600台纺织机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喷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磨光机、手持式喷枪、气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空压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漆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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