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隆晟肉业有限责任公司18000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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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隆晟肉业有限责任公司18000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5日我 (略) (略) *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六社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租用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肉羊养殖场部分闲置厂房,建设一条年屠宰*只肉羊生产线, (略) 回族同胞供应羊胴体,属于清真屠宰企业。配套建设1个污水处理站,1台0.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利旧原养殖场空闲圈舍用作待宰圈和隔离圈。主体工程包括屠宰间、分离间、急宰间。辅助工程包括化验间、待宰圈、检疫间、胴体检疫间、隔离圈、锅炉房、办公室、门卫室、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消毒,处理规模为10m3/d)。其他工程包括地下防渗漏储池(1座,30m3,转运周期为1次/3d,地面防渗并加盖)、设备间、冷库(内设排酸间、产品暂存区、固废暂存区)、燃料储存区、灰渣储存区、应急池(地下防渗加盖储池,10m3)、4m2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地面硬覆盖并防渗。本项目只对经检疫合格的肉羊进行屠宰。生产不用热,锅炉仅用于冬季取暖。本项目不设食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白班工作制,每天8小时,全年工作360天。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工程产生的弃土用 (略) 及厂区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水。生产废水包括待宰圈冲洗废水,宰前淋洗、开腔、解体和内脏整理废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生产废水、锅炉排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防渗储池,定期 (略) 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和金珠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标准限值。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废水,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间、隔离圈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烟气。屠宰间、待宰圈、隔离圈厂房密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和污水站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统一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定期喷洒杀菌除臭净化剂。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中表3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以及各类管线、污水储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圈的粪便,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灰渣和收集尘、废布袋及废活性炭等。待宰圈的粪便暂存于待宰圈内,粪便暂存处设围堰并硬覆盖,禁止露天堆放,定期外卖做农田肥料;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采用袋装,放置密封桶内暂存冷库固废暂存区,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放置冰柜内暂存冷库固废暂存区,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水站内污泥暂存处,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灰渣和收集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5日我 (略) (略) *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只/年肉羊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六社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租用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肉羊养殖场部分闲置厂房,建设一条年屠宰*只肉羊生产线, (略) 回族同胞供应羊胴体,属于清真屠宰企业。配套建设1个污水处理站,1台0.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利旧原养殖场空闲圈舍用作待宰圈和隔离圈。主体工程包括屠宰间、分离间、急宰间。辅助工程包括化验间、待宰圈、检疫间、胴体检疫间、隔离圈、锅炉房、办公室、门卫室、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消毒,处理规模为10m3/d)。其他工程包括地下防渗漏储池(1座,30m3,转运周期为1次/3d,地面防渗并加盖)、设备间、冷库(内设排酸间、产品暂存区、固废暂存区)、燃料储存区、灰渣储存区、应急池(地下防渗加盖储池,10m3)、4m2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地面硬覆盖并防渗。本项目只对经检疫合格的肉羊进行屠宰。生产不用热,锅炉仅用于冬季取暖。本项目不设食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白班工作制,每天8小时,全年工作360天。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工程产生的弃土用 (略) 及厂区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水。生产废水包括待宰圈冲洗废水,宰前淋洗、开腔、解体和内脏整理废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生产废水、锅炉排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防渗储池,定期 (略) 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和金珠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标准限值。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废水,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间、隔离圈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烟气。屠宰间、待宰圈、隔离圈厂房密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和污水站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统一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定期喷洒杀菌除臭净化剂。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中表3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以及各类管线、污水储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圈的粪便,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灰渣和收集尘、废布袋及废活性炭等。待宰圈的粪便暂存于待宰圈内,粪便暂存处设围堰并硬覆盖,禁止露天堆放,定期外卖做农田肥料;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采用袋装,放置密封桶内暂存冷库固废暂存区,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放置冰柜内暂存冷库固废暂存区,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水站内污泥暂存处,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灰渣和收集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吉林省固体 (略) 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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