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关于丰镇市医院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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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关于丰镇市医院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略) 生态 (略) 分局)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建 (略) 68号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内( (略) (略) 北侧)

(略)

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在未报批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实施了项目建设工程,属于“未批先建”。建设单位为明确“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1栋感染病楼,1栋后勤楼,1座高压氧舱,以及配套公辅设施。本项目感染病楼目前主体结构已建成,正在内部装修;后勤楼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高压氧舱楼主体结构已建成。感染病楼主要设发热门诊、传染病房,以及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

污染物类别及名称

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

本项目锅炉房设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一用一备,锅炉设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气筒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NH3、H2S。恶臭废气收集后经臭氧消毒除臭装置处理,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浓度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85%)后由楼顶排空,排放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

水污染物

医疗废水、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锅炉排水等。

医疗废水通过灭活消毒,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和经专用化粪池(含灭活消毒)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后,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处理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感染病楼生活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及人员活动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047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略) 生态 (略) 分局)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建 (略) 68号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内( (略) (略) 北侧)

(略)

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在未报批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实施了项目建设工程,属于“未批先建”。建设单位为明确“ (略) 感染病房楼、后勤楼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1栋感染病楼,1栋后勤楼,1座高压氧舱,以及配套公辅设施。本项目感染病楼目前主体结构已建成,正在内部装修;后勤楼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高压氧舱楼主体结构已建成。感染病楼主要设发热门诊、传染病房,以及应对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

污染物类别及名称

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

本项目锅炉房设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一用一备,锅炉设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气筒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NH3、H2S。恶臭废气收集后经臭氧消毒除臭装置处理,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浓度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85%)后由楼顶排空,排放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

水污染物

医疗废水、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锅炉排水等。

医疗废水通过灭活消毒,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和经专用化粪池(含灭活消毒)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后,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处理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感染病楼生活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及人员活动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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