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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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我厅拟对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14日 - 2022年0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建设单位:

江西省交通 (略)

编制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项目概况: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 (略) 、 (略) 、 (略) ,起 (略) (略) 昌傅镇境内的樟树枢纽北端(地理坐标东经115°18"01.86"、北纬27°58"17.51"), (略) (略) , (略) 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分宜县, (略) 袁州区, (略) 芦溪县、安源区、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终点位于湘赣省界处金鱼石附近(地理坐标东经113°39′45.51″、北纬27°40′47.23″)。

现有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以下简称“昌金高速”), (略) 长度168km,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m,设计速度为100km/h,项目于2004年建成通车。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线按双向八车 (略) 标准建设,工程全长179.484km,分两段统计: (略) 城区段(宜春东枢纽~宜春西枢纽)采用“4(老路)+6(新建复线)”, (略) 23.637km,仅刷黑利用,不计入本工程范围;新建六车道复线33.609km(含正在建设的宜遂高速共线段16.866km,本次仅计入工程里程,不计入工程量), (略) 段145.875km实施“4改8”,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或 (略) 基”。 (略) 段路基宽度为41m, (略) 基宽20.5m,新建六 (略) 基宽度为33.5m, (略) 基宽16.75m,设计时速100km/h。建设连接线6条,长度15.283km,路基宽有12m、24.5m、33m,设计时速60km/h、80km/h、80km/h。项目计划于2022年开工,建设周期4年,预计2026年通车。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项目桥梁*.56米/76座,其中特大桥4522m/3座,大桥8655.58m/26座,中、小桥2873.98m/4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8处(新建4处,原址改建12处,易址重建2处);分体式立交3190.36m/44座、支线上跨5101.2m/39座、分体式隧道893m/2处,涵洞、通道共733道;建设服务区4处(改扩建3处、新建1处),收费站13处(管理所、通信分中心、养护工区、清障大队、无人通信站等与收费站合建,原址扩建8处,新建5处)。设置连接线6条,全长15.28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设计阶段环保措施

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略) 段,尽量顺应现有地形,在设计阶段尽量减小植被占用破坏,减少以上保护区内地段土方开挖量。同时,在工程开工保证温盘村、大义村村民的饮用水安全;在袁州水厂停止取水作业后,再 (略) 段的工程施工。

优化设计穿越 (略) (略) 面、桥面排水系统,减轻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优化完善桥梁、涵洞设计,对路基侵占、隔断的灌溉沟渠、涵洞等水利设施按不低于原标准予以恢复重建,保证其使用功能。

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大临设施选址应布置在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较为空旷的位置; (略) 进行绿化设计,选择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

设计阶段合理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充分利用废方,从源头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线路及桥梁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过程的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对施工中发现的古树采取移栽、原地挂牌保护等措施。

取土应严格按设计的点位设置,杜绝工程中随意取弃土的行为。避免随意扩大对土地占用,减小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 (略) 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工 (略) 基开挖、取土、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上述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生 (略) 段施工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并加强沿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禁止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黑白站、混凝土搅拌站、桥梁预制场等临时设施;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期和施工计划,规避鱼类繁殖期进行施工;穿越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及邻近江西银凤岭省级 (略) 段,安排好施工时序,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对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活动产生干扰。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沿线涉水桥梁施工均采用围堰工艺施工的方案。涉水桥梁下部基础施工应尽量安排于枯水季节进行;大桥桥梁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进行覆土填埋处理,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岸侧墩台施工中修筑截水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略) 基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 (略) 段、半填半挖施工时应对开挖面进行临时防护,在临河一侧坡脚设置临时截排水及沉淀池。

加强沿线声 (略) 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保养施工机械,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合理选择施工便道,避免穿越和靠近乡镇、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对于距离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严禁夜间进行施工,确需在 (略) 段,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 (略) 中心线两侧80m范围内的居民区 (略) 段施工时,应在居民区侧设置临时声屏障;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相关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 (略) 段进行洒水处理。大临设施选址 (略) 沿线居民点和学校,布置在较为空旷的位置,沥青拌合站选址应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施工散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堆放和使用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并加盖顶棚的厂房形式,并安装喷淋装置对堆场定期喷水降尘;沥青混合料加热设备、拌合设备等均配备沥青烟气净化设施;拌合站内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在密闭环境下完成;加热系统应采用清洁能源。沥青拌合站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拌和站的清场工作,产生的废料可由沥青供应商回收焚烧处理或送至地方环保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提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

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废料及时运走、规范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等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桥梁施工产生的弃渣,应按照桥梁施工水环境防护工程措施执行;工程弃方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水泥、沥青、石灰等物料储存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防渗、防雨措施,设置导流边沟等。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略) 段,车辆、人员地所产生的垃圾以及相关包装材料不得堆放敏感区内;以 (略) 段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应运出敏感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理。

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营运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公路运输中的废气和固体废物 (略) 径流、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与收费站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等。

(1)营运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及防护措施

对运营中期噪声超标的224个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其中192个敏感点设置3.0m高声屏障*延米; (略) 城区段32个敏感点设置4.0m高声屏障*延米;在取得居民支持的基础上,217个敏感点设置隔声窗*m2;港背小学、 (略) 水上运动学校、 (略) 、南塘小学、模沙小学、楠木小学、连陂小学、温盘小学、大义小学、荷尧镇中心幼儿园、 (略) 、 (略) 、 (略) 路、 (略) (略) 路段设置禁鸣标识, (略) 城区、 (略)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考虑 (略) 车流量变化的不可预知性,以及预测模式误差或工程设计变更可能导致的预测结果偏差, (略) 竣工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噪声监测,对监测超标的敏感点增设、加长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已有声屏障加强维护管理和更换,工程预留*元噪声防护费用。若跟踪监测发现增设降噪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相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则可考虑对居民住房进行功能置换等,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或室内规范要求。

(2)废水处理

工程设置4处服务区,13处收费站。宜春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1996)中三级 (略) (略) ,新余收费站、新余西收费站、萍乡收费站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得排放,其他服务区、收费站处理后的污水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尽量回用于绿化浇灌,其余外排周边农灌渠,排放去向均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跨蒙河大桥、泉湖大桥、孔目江大桥、茅洲袁河大桥、东风水库大桥、上丰岭大桥,以及 (略) 段、狮子口水库水源地二 (略) 段、 (略) 第四水厂水源地二 (略) 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并设置有阀门启闭装置,建设单位 (略) 沿线日常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在黄土岗收费站、新余东收费站、新余收费站、新余西收费站、新余服务区、彬江收费站、芦溪收费站、萍乡服务区各设置应急物资材料库1处,配备相关应急设备、物资。 (略) (略) 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略) 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 (略) ;制定环境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等,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江西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江西分宜万年湖省级湿地公园,需跟踪监测,分析了解工程对湿地生境影响及工程所在区域野生动植物变化情况;加大宣传教育,设立湿地公园边界及水域环境保护警告、宣传标志;及时开展湿地修复如桥梁下方植被恢复、河道建筑垃圾清理等。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在湿地公园内选择生境类型相同、面积相近的区域进行采取土壤基质恢复、植被恢复、栖息地保护与生境改善、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干扰等措施,修复这些区域湿地功能,在一定程度补偿因工程导致湿地公园动植物栖息地的减少。

②对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 (略) 施工造成的渔业经济损失。

③对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和江西银凤岭省级森林公园,及时按征收标准预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数量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为森林植被恢复提供资金保障;本着“同步施工、同步绿化”原则,及时开展施工区域景观修复,营造乔、灌、草等层次分明、特点鲜明的景观绿化带,与周边森林风景资源相协调。

(5)固体废物

服务区、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服务区、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施工机械、车辆维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污水处理后的微量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4.“以新带老”措施

(1)根据扩建后的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对预测超 (略) 段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治理措施。

(2)对孔目江大桥、上丰岭大桥、茅洲袁河大桥、东方水库大桥等 (略) (桥)面径流收集及事故应急系统, (略) 第四水厂水源地和狮子口水库水源地的二级保 (略) 段、美满湖(属于分宜万年湖省级湿地公园) (略) (略) 面径流收集及事故应急池系统。

(3)对各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各收费站设置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我厅拟对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14日 - 2022年0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建设单位:

江西省交通 (略)

编制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项目概况: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 (略) 、 (略) 、 (略) ,起 (略) (略) 昌傅镇境内的樟树枢纽北端(地理坐标东经115°18"01.86"、北纬27°58"17.51"), (略) (略) , (略) 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分宜县, (略) 袁州区, (略) 芦溪县、安源区、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终点位于湘赣省界处金鱼石附近(地理坐标东经113°39′45.51″、北纬27°40′47.23″)。

现有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以下简称“昌金高速”), (略) 长度168km,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m,设计速度为100km/h,项目于2004年建成通车。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线按双向八车 (略) 标准建设,工程全长179.484km,分两段统计: (略) 城区段(宜春东枢纽~宜春西枢纽)采用“4(老路)+6(新建复线)”, (略) 23.637km,仅刷黑利用,不计入本工程范围;新建六车道复线33.609km(含正在建设的宜遂高速共线段16.866km,本次仅计入工程里程,不计入工程量), (略) 段145.875km实施“4改8”,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或 (略) 基”。 (略) 段路基宽度为41m, (略) 基宽20.5m,新建六 (略) 基宽度为33.5m, (略) 基宽16.75m,设计时速100km/h。建设连接线6条,长度15.283km,路基宽有12m、24.5m、33m,设计时速60km/h、80km/h、80km/h。项目计划于2022年开工,建设周期4年,预计2026年通车。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项目桥梁*.56米/76座,其中特大桥4522m/3座,大桥8655.58m/26座,中、小桥2873.98m/4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8处(新建4处,原址改建12处,易址重建2处);分体式立交3190.36m/44座、支线上跨5101.2m/39座、分体式隧道893m/2处,涵洞、通道共733道;建设服务区4处(改扩建3处、新建1处),收费站13处(管理所、通信分中心、养护工区、清障大队、无人通信站等与收费站合建,原址扩建8处,新建5处)。设置连接线6条,全长15.28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设计阶段环保措施

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略) 段,尽量顺应现有地形,在设计阶段尽量减小植被占用破坏,减少以上保护区内地段土方开挖量。同时,在工程开工保证温盘村、大义村村民的饮用水安全;在袁州水厂停止取水作业后,再 (略) 段的工程施工。

优化设计穿越 (略) (略) 面、桥面排水系统,减轻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优化完善桥梁、涵洞设计,对路基侵占、隔断的灌溉沟渠、涵洞等水利设施按不低于原标准予以恢复重建,保证其使用功能。

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大临设施选址应布置在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较为空旷的位置; (略) 进行绿化设计,选择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

设计阶段合理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充分利用废方,从源头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线路及桥梁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过程的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对施工中发现的古树采取移栽、原地挂牌保护等措施。

取土应严格按设计的点位设置,杜绝工程中随意取弃土的行为。避免随意扩大对土地占用,减小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 (略) 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工 (略) 基开挖、取土、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上述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生 (略) 段施工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并加强沿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禁止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黑白站、混凝土搅拌站、桥梁预制场等临时设施;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期和施工计划,规避鱼类繁殖期进行施工;穿越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及邻近江西银凤岭省级 (略) 段,安排好施工时序,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对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活动产生干扰。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沿线涉水桥梁施工均采用围堰工艺施工的方案。涉水桥梁下部基础施工应尽量安排于枯水季节进行;大桥桥梁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进行覆土填埋处理,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岸侧墩台施工中修筑截水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略) 基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 (略) 段、半填半挖施工时应对开挖面进行临时防护,在临河一侧坡脚设置临时截排水及沉淀池。

加强沿线声 (略) 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保养施工机械,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合理选择施工便道,避免穿越和靠近乡镇、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对于距离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严禁夜间进行施工,确需在 (略) 段,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 (略) 中心线两侧80m范围内的居民区 (略) 段施工时,应在居民区侧设置临时声屏障;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相关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 (略) 段进行洒水处理。大临设施选址 (略) 沿线居民点和学校,布置在较为空旷的位置,沥青拌合站选址应位于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合理设计材 (略) ,尽量远离居民区;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施工散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堆放和使用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并加盖顶棚的厂房形式,并安装喷淋装置对堆场定期喷水降尘;沥青混合料加热设备、拌合设备等均配备沥青烟气净化设施;拌合站内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在密闭环境下完成;加热系统应采用清洁能源。沥青拌合站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拌和站的清场工作,产生的废料可由沥青供应商回收焚烧处理或送至地方环保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提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

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废料及时运走、规范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等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桥梁施工产生的弃渣,应按照桥梁施工水环境防护工程措施执行;工程弃方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水泥、沥青、石灰等物料储存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防渗、防雨措施,设置导流边沟等。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略) 段,车辆、人员地所产生的垃圾以及相关包装材料不得堆放敏感区内;以 (略) 段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应运出敏感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理。

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营运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公路运输中的废气和固体废物 (略) 径流、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与收费站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等。

(1)营运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及防护措施

对运营中期噪声超标的224个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其中192个敏感点设置3.0m高声屏障*延米; (略) 城区段32个敏感点设置4.0m高声屏障*延米;在取得居民支持的基础上,217个敏感点设置隔声窗*m2;港背小学、 (略) 水上运动学校、 (略) 、南塘小学、模沙小学、楠木小学、连陂小学、温盘小学、大义小学、荷尧镇中心幼儿园、 (略) 、 (略) 、 (略) 路、 (略) (略) 路段设置禁鸣标识, (略) 城区、 (略)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考虑 (略) 车流量变化的不可预知性,以及预测模式误差或工程设计变更可能导致的预测结果偏差, (略) 竣工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噪声监测,对监测超标的敏感点增设、加长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已有声屏障加强维护管理和更换,工程预留*元噪声防护费用。若跟踪监测发现增设降噪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相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则可考虑对居民住房进行功能置换等,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或室内规范要求。

(2)废水处理

工程设置4处服务区,13处收费站。宜春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1996)中三级 (略) (略) ,新余收费站、新余西收费站、萍乡收费站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得排放,其他服务区、收费站处理后的污水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尽量回用于绿化浇灌,其余外排周边农灌渠,排放去向均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跨蒙河大桥、泉湖大桥、孔目江大桥、茅洲袁河大桥、东风水库大桥、上丰岭大桥,以及 (略) 段、狮子口水库水源地二 (略) 段、 (略) 第四水厂水源地二 (略) 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并设置有阀门启闭装置,建设单位 (略) 沿线日常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在黄土岗收费站、新余东收费站、新余收费站、新余西收费站、新余服务区、彬江收费站、芦溪收费站、萍乡服务区各设置应急物资材料库1处,配备相关应急设备、物资。 (略) (略) 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略) 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 (略) ;制定环境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等,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江西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江西分宜万年湖省级湿地公园,需跟踪监测,分析了解工程对湿地生境影响及工程所在区域野生动植物变化情况;加大宣传教育,设立湿地公园边界及水域环境保护警告、宣传标志;及时开展湿地修复如桥梁下方植被恢复、河道建筑垃圾清理等。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在湿地公园内选择生境类型相同、面积相近的区域进行采取土壤基质恢复、植被恢复、栖息地保护与生境改善、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干扰等措施,修复这些区域湿地功能,在一定程度补偿因工程导致湿地公园动植物栖息地的减少。

②对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 (略) 施工造成的渔业经济损失。

③对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和江西银凤岭省级森林公园,及时按征收标准预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数量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为森林植被恢复提供资金保障;本着“同步施工、同步绿化”原则,及时开展施工区域景观修复,营造乔、灌、草等层次分明、特点鲜明的景观绿化带,与周边森林风景资源相协调。

(5)固体废物

服务区、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服务区、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施工机械、车辆维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污水处理后的微量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4.“以新带老”措施

(1)根据扩建后的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对预测超 (略) 段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治理措施。

(2)对孔目江大桥、上丰岭大桥、茅洲袁河大桥、东方水库大桥等 (略) (桥)面径流收集及事故应急系统, (略) 第四水厂水源地和狮子口水库水源地的二级保 (略) 段、美满湖(属于分宜万年湖省级湿地公园) (略) (略) 面径流收集及事故应急池系统。

(3)对各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各收费站设置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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