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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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 (略) 上工作的通知》(长发改信用发〔2021〕41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双公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 (略) 委市政府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 (略) 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分组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详细信息填写“双公示”信息模板并交至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在收到“双公示”信息3个工作日内在 (略) 站进行公示。各科室(单位)要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章太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王璐担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

“双公示”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社会监督,发挥 (略) 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双公示”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人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报送责任

各科室(单位)应按时归集本科室(单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所有新产生和仍处在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 (略) 公示,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准确及时报送

报送“双公示”信息的科室、单位应明确报送责任人,归集本科室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信息产生的3个工作日内,对应填写《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模板》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模板》,经核实无误后,提交至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将全局的“双公示”信息 (略) 发改委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全局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范的信用信息公示台账,并对“双公示”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政策法规科将对全局报送的“双公示”信息进行监督,定期对本局“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局“双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 (略) 上工作的通知》(长发改信用发〔2021〕41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双公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 (略) 委市政府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 (略) 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分组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详细信息填写“双公示”信息模板并交至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在收到“双公示”信息3个工作日内在 (略) 站进行公示。各科室(单位)要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章太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王璐担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

“双公示”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社会监督,发挥 (略) 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双公示”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人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报送责任

各科室(单位)应按时归集本科室(单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所有新产生和仍处在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 (略) 公示,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准确及时报送

报送“双公示”信息的科室、单位应明确报送责任人,归集本科室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信息产生的3个工作日内,对应填写《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模板》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模板》,经核实无误后,提交至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将全局的“双公示”信息 (略) 发改委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全局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范的信用信息公示台账,并对“双公示”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政策法规科将对全局报送的“双公示”信息进行监督,定期对本局“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局“双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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