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怀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3)规范范围: (略) 行政区范围
(4)规划目标:
到2025年,细化落实 (略) 域内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优先在重要成矿区内开展金、铜、锑、铅、锌、重晶石、玻璃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地热等重点矿种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争取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3处;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开采总量,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68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全面落实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保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展望2035年,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优化,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全面实现,矿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略) 矿产资源及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略) 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 (略) 矿产资源规划环境要素影响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 (略)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鹤城 (略) 100号
联系人:许德强
联系电话:0745-*
电子邮箱:*@*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地址: (略) 雨花 (略) 123号华翼府商住楼122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附件: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5日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3)规范范围: (略) 行政区范围
(4)规划目标:
到2025年,细化落实 (略) 域内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优先在重要成矿区内开展金、铜、锑、铅、锌、重晶石、玻璃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地热等重点矿种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争取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3处;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开采总量,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68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全面落实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保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展望2035年,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优化,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全面实现,矿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略) 矿产资源及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略) 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 (略) 矿产资源规划环境要素影响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 (略)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鹤城 (略) 100号
联系人:许德强
联系电话:0745-*
电子邮箱:*@*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地址: (略) 雨花 (略) 123号华翼府商住楼122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附件: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5日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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