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龙骋冲压件厂年产500万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余姚市龙骋冲压件厂年产500万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05月15日),2022年5月30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自主验收;现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文才联系电话:*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编制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2022年5月
目录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情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一、项目概况
(略) 龙骋冲压厂注册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公司占地面积约3334m2。企业已投资*元,配备剪板机、压力机、六角滚筒、脱干机等设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从事冲压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已形成年产*件冲压件的生产能力。
2016年,企业委托杭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龙骋冲压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余环建[2016]301号)。
企业从成立至今的相关环保手续见表1-1。
表1- (略) 龙骋冲压厂相关环保手续一览表
审批项目名称 | 审批情况 | 验收情况 | 涉及厂区 | 备注 |
《 (略) 龙骋冲压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余环建[2016]301号 | 未验收 | (略) 龙骋冲压厂区 | 本次验收 |
图1-1企业厂区相对位置图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龙骋冲压厂区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处理设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 (略) 于2022年05月0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2年05月12日-1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 (略) 龙骋冲压厂编写了《 (略) 龙聘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5、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杭州 (略) 编制的《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略) 龙骋冲压件厂《<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余环建[2016]301号。
2.4其他相关文件
(略) 龙骋冲压件厂编制的《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三、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厂区中心经纬度N30.*°,E121.*°,周围环境概况见表3-1。本项目2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居民等敏感点。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3-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3-3,厂区功能布局见表3-2。
表3-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序号 | 方位 | 与本项目距离 | 现状 |
1 | 东 | 44m | 浙江佳杰 (略) |
2 | 南 | 相邻 | 瑞城公司 |
3 | 西 | 隔 (略) ,21m | 宁波 (略) |
4 | 北 | 9m | (略) |
表3-2项目功能布局
序号 | 工程类别 | 建筑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主体工程 | 厂房 | 裁料、冲压、滚动去毛边、浸防锈油、甩干、包装入库、模具修复 |
2 | 辅助工程 | 原料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3 | 成品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
4 | 一般固废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
5 | 生活垃圾暂存点 | 位于厂区内 | |
6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厂区 (略) (略) |
7 | 排水系统 | 采取室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 (略) (略) (略) 政雨水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略) 。 | |
8 | 供电系统 | (略) 供电局供电 | |
9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10 | 固废治理 | 一般固废仓库 | |
生活垃圾暂存点 |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3-3厂区平面布置图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生产规模见表3-3,产能匹配情况见表3-4。
表3-3企业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 产品 | 环评批复 | 产能 |
1 | 冲压件 | *件/年 | *件/年 |
表3-4冲床线产能匹配情况
冲床线名称 | 实际生产线产能 (万件/a) | 计划产量 (万件/a) | 生产负荷 (%) | 备注 |
冲床线 | 430 | 500 | 86 | / |
3.3生产工艺
3.3.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4本项目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总体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冲床件。
裁料: (略) 场行情及客户要求,将热轧酸洗钢板或冷轧钢板通过剪板机按客户要求规格进行裁剪,形成冲压件板材后以备下道工序使用。
冲压:根据客户需求,利用开式可倾压力机对冲压件板材进行冲压,形成冲压件粗件。
滚动去毛边:此流程使用六角滚筒进行滚动去毛边。以备下一道工序使用。
浸防锈油、甩干:将滚动去毛边的冲压件放入防锈油内进行浸涂,并用脱干机进行甩干。脱干机利用离心干燥的原理,对工件进行甩干;脱干机封闭操作,无油渍及污点出现,提高成品光泽度及品质,干燥效率高。在运行时设备处于密闭状态,防锈油附着在工件表面形成保护层,甩出的防锈油循环使用,无废物产生。
包装入库:最后对冲压件进行检验后包装入库。
模具修复:项目生产过程中模具可能发生损伤和破裂,须使用台式攻丝机、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台式钻床和平面磨床对模具进行修复,约2-3个月修复一次。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修复过程中使用水进行润滑和冷却,修复用水用量约为0.03t/a,循环使用不外排。
3.3.2主要污染物
表3-5一期项目主要污染物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类型 | 主要污染成分 |
1 | 废气 | / |
2 | 废水 | 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废水 |
3 | 噪声 | N1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4 | 固废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
3.4主要工程概况
3.4.1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6。
表3-6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批复(台) | 实际数量(台) |
1 | 开式可倾压力机 | 25 | 25 |
2 | 六角滚筒 | 1 | 1 |
3 | 脱干机 | 1 | 1 |
4 | 剪板机 | 1 | 1 |
5 | 台式攻丝机 | 2 | 2 |
6 |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 2 | 2 |
7 | 台式钻床 | 1 | 1 |
8 | 平面磨床 | 1 | 1 |
3.4.2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7。
表3-7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辅材料 | 环评消耗量(t/a) | 实际消耗量(t/a) | 变化量(t/a) |
1 | 钢板 | 500 | 423 | -77 |
2 | 防锈油 | 0.02 | 0.016 | -0.004 |
防锈油:是一款外观呈红褐色具有防锈功能的油溶剂。由油溶性缓冲剂、基础油和辅助添加剂等组成。防锈油中常用的缓蚀剂有脂肪酸或环烷酸的碱土金属盐、环烷酸铅、环烷酸锌、石油磺酸钠、石油磺酸钡、石油磺酸钙、三油酸牛脂二胺、松香胺等。外观为淡棕色液体,比重大于0.8,气味微有轻微气味,PH值大于7.0.防锈油具有防锈性、锌溶解性、可洗性、油膜厚度、施工性、油品的粘度等。
3.5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3-8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 序号 | 要求内容 | 环评及批复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性质 | 1 |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冲压件生产项目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规模 | 2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年产*件冲压件 | 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 | 符合 |
3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冲压件生产项目 | 生产能力不增大,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 符合 | |
4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 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 符合 | |
地点 | 5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本项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 | 与环评一致 | 符合 |
6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工艺、原辅材料详见文本 | 本次验收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7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原辅材料单独贮存在仓库中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环境保护措施 | 8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9 |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无废水直接排放口。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0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1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2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3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用水。
W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W2模具修复用水在冷却模具时受热挥发,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本次验收废水处理情况见表4-1,实际用水情况见项目用水情况见图4-1。
表4-1企业废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 | 污染物设施 | 处理工艺 |
1 | W1生活污水 | 化粪池 | 生化处理 |
2 | W2模具修复用水 | / | 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 |
本次验收涉及1套处理设施(化粪池1套)。
图4-1本项目用水情况(单位:t/a)
企业配备一套污水处理设备,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可确保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表4-2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 源强dB(A) | 防治措施 |
开式可倾压力机 | 75-80 |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六角滚筒 | 70-75 | |
脱干机 | 70-75 | |
剪板机 | 70-75 | |
台式攻丝机 | 70-75 | |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 70-75 | |
台式钻床 | 80-85 | |
平面磨床 | 75-80 |
(3)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物主要为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2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4-3。
表4-3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境问题 | 环保措施 | 金额(万元) |
废水 | (略) (略) | 3 |
噪声 | 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声降噪 | 4 |
固体废物 | 固废收集装置、存储场所 | 1 |
合计 | 8 |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见表5-1。
表5-1污染物防治措施
内容类型 | 防治措施 | 本次验收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水 | W1生活污水: 1、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2、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略) 镇环卫绿化站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南岸海域; 3、远期待项目所在地具备纳管条件后, (略) (略) ; 4、近期生活污水建立转运台账,明确去向。 W2模具修复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略) ,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南岸海域。 |
噪声 | 1、固定机械设备,按照规范操作机械设备; 2、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进出口加装消声器; 3、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机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固废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
5.2批复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表5-2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落实情况 |
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 本项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项目完成后实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 项目建设地、实际生产内容不变,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 | 已落实 |
废水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定期委托清运;远期,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少量模具修复用水循环使用,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 |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已落实 |
噪声 |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做好减振措施,并定期维护设备,组织开展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固废 | 固体废弃物须规范、妥善处理。 |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总量控制 |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 已落实 |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表6-1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 限值mg/m3 | 排放标准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
悬浮物(SS) | 400 | |
五日生化需(BOD5) | 300 | |
化学需氧量(COD) | 500 | |
氨氮(以N计) | 35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总磷 | 8 |
6.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 昼间/dB(A) |
2类 | 60 |
6.3固废
项目固废管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运营正常、稳定,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75%,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生产负荷要求。生产负荷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符合情况表
日期 | 产品名称 | 设计万套/天 | 实际万套/天 | 生产负荷% |
2022.05.12 | 冲压件 | 1.7 | 1.6 | 94 |
2022.05.13 | 冲压件 | 1.7 | 1.5 | 88 |
注:企业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7.2验收监测内容和频次
(1)废水
表7-2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分析项目 | 采样频次 |
1 | 总纳管口★1# | 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磷 | 4次/天,共2天 |
(2)噪声
表7-3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频次 | |
厂界环境噪声 | 厂界东测▲1#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间1次/天,共2天 |
厂界南测▲2# | |||
厂界西测▲3# | |||
厂界北测▲4# |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监测分析方法汇总表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 样品性状 | 检出限 |
废水 | pH值 |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 见结果表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 4mg/L | ||
悬浮物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 4mg/L | ||
氨氮 |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0.004mg/L | ||
总磷 |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 0.01mg/L | ||
生化需氧量 |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 0.5mg/L |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 |
8.2监测仪器
表8-2主要监测仪器汇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编号 | 检定有效期 |
1 | ME204E型电子分析天平 | ZX040 | 2023.09.02 |
2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ZX031 | 2023.09.02 |
3 | HCA-102COD消解仪 | ZX039 | / |
4 | S900-BOD台式溶解氧仪 | ZX007 | 2023.10.19 |
5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 ZX015 | 2023.09.14 |
6 |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ZX043 | 2023.07.29 |
7 | pH计 | XC061 | 2023.05.10 |
8 | 便携式风向风速仪 | XC041 | 2023.03.01 |
9 | 声校准器 | XC016 | 2022.10.20 |
8.3质控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部分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表8-3。
表8-3部分质量控制结果评价一览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 |||||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及编号 | 校准值dB(A) | 允许偏差 | 结果评价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
噪声分析仪 | AWA6228+ | 93.8 | 93.8 | 0.5 | 合格 |
平行样检查记录表 |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平行样及编号 | 测得浓度 | 相对偏差 | 允许变差 | 结果评价 |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 氨氮1#-1 | 1.02mg/L | 0.49% | 10% | 合格 |
氨氮1#-1 | 1.03mg/L | ||||
氨氮1#-2 | 1.05mg/L | 0.47% | 10% | 合格 | |
氨氮1#-2 | 1.06mg/L | ||||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COD1#-1 | 47mg/L | 0% | 15% | 合格 |
COD1#-1 | 47mg/L | ||||
COD2#-1 | 45mg/L | 0% | 15% | 合格 | |
COD2#-1 | 45mg/L |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 BOD1#-1 | 15.2mg/L | 2.01% | 20% | 合格 |
BOD1#-1 | 14.6mg/L | ||||
BOD2#-1 | 17.2mg/L | 1.15% | 20% | 合格 | |
BOD2#-1 | 17.6mg/L | ||||
质控样检查记录表 |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污染因子及编号 | 定值 | 测得值 | 允许误差 | 结果评价 |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 氨氮 * | 0.848±0.054 | 0.852 | ±6.4% | 合格 |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COD * | 57.0±4.3 | 57.9 | ±7.5% | 合格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 BOD * | 82.3±5.9 | 79.2 | ±7.2% | 合格 |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9.1验收监测结果
表9-1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 采样时间 | 样品性状 | pH值 | 化学需氧量 | 生化需氧量 | 悬浮物 | 氨氮 | 总磷 | |
无量纲 | mg/L | mg/L | mg/L | mg/L | mg/L | ||||
总排污口DW001★1# | 2022年 05月12日 | 14:25 | 微黄微臭 | 7.2 | 47 | 15.2 | 33 | 1.02 | 0.36 |
15:25 | 微黄微臭 | 7.1 | 45 | 17.4 | 40 | 1.06 | 0.32 | ||
16:25 | 微黄微臭 | 7.5 | 42 | 12.0 | 38 | 1.04 | 0.35 | ||
17:25 | 微黄微臭 | 7.3 | 46 | 15.2 | 39 | 1.06 | 0.31 | ||
日均值 | / | 45 | 15.0 | 38 | 1.04 | 0.34 | |||
标准限值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8 | |||
测值判定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2022年 05月13日 | 07:10 | 微黄微臭 | 7.3 | 44 | 11.1 | 40 | 1.06 | 0.45 | |
08:13 | 微黄微臭 | 7.4 | 42 | 11.7 | 38 | 1.06 | 0.40 | ||
09:30 | 微黄微臭 | 7.1 | 40 | 10.3 | 43 | 1.01 | 0.40 | ||
10:37 | 微黄微臭 | 7.2 | 38 | 12.8 | 39 | 1.14 | 0.44 | ||
日均值 | / | 41 | 11.5 | 40 | 1.07 | 0.42 | |||
标准限值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8 | |||
测值判定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表9-2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 主要声源 | 结果值 | 标准限值 | 测值判定 | |
Leq dB(A) | dB(A) | |||||
厂界东侧▲1# | 2022年 05月12日 天气阴 风速1.8m/s | 13:54~13:55 | 冲压机噪声 | 59.4 | 60 | 达标 |
厂界南侧▲2# | 14:13~14:14 | 邻厂噪声+冲压机噪声 | 59.4 | 60 | 达标 | |
厂界西侧▲3# | 14:17~14:18 | 交通噪声 | 58.3 | 60 | 达标 | |
厂界北侧▲4# | 14:22~14:23 | 冲压机噪声 | 59.5 | 60 | 达标 | |
厂界东侧▲1# | 2022年 05月13日 天气阴 风速1.7m/s | 09:42~09:43 | 冲压机噪声 | 59.7 | 60 | 达标 |
厂界南侧▲2# | 09:47~09:48 | 邻厂噪声+冲压机噪声 | 59.0 | 60 | 达标 | |
厂界西侧▲3# | 09:53~09:54 | 交通噪声 | 58.1 | 60 | 达标 | |
厂界北侧▲4# | 09:58~09:59 | 冲压机噪声 | 59.6 | 60 | 达标 | |
备注 |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9.3验收监测评价
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十、验收监测结论
10.1验收监测结论
10.1.1验收监测工况
2022年05月12日-13日监测期间,车间的各类生产设备均在运行,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0.1.2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10.2存在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及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0.3总结论
(略) 龙聘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 情形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情况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无重大变动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未造成重大污染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已登记管理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无分期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月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根据《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略) 龙骋冲压件厂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龙骋冲压件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企业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已投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劳动定员职工3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工作班制为日班制,企业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龙骋冲压厂注册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公司占地面积约3334m2。企业已投资*元,配备剪板机、压力机、六角滚筒、脱干机等设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从事冲压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已形成年产*件冲压件的生产能力。
(略) 龙骋冲压厂于2016年11月委托编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余环建[2016]301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龙骋冲压厂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5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5月12日-1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 (略) 龙骋冲压厂编写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不存在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用水。
W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W2模具修复用水在冷却模具时受热挥发,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于2022年4月启动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宁波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工作。
2022年5月,宁波 (略) 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和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022年5月, (略) 龙骋冲压件厂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
企业于2022年5月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提出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投入使用。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环保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一览表项目 | 主要内容 |
环保组织结构 | 企业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设有专职环保负责人 |
环保设施调试制度 | 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 |
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 | |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环保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
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 环保负责人运行维护费用、监测费用,并列入年度开支计划 |
本项目无需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
(3)环境监测计划目前,企业尚未进行环境监测。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不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无防护距离要求。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
3整改工作情况根据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环保设施落实到位,无需整改。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05月15日),2022年5月30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自主验收;现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文才联系电话:*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05月15日),2022年5月30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自主验收;现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文才联系电话:*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编制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2022年5月
目录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情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一、项目概况
(略) 龙骋冲压厂注册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公司占地面积约3334m2。企业已投资*元,配备剪板机、压力机、六角滚筒、脱干机等设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从事冲压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已形成年产*件冲压件的生产能力。
2016年,企业委托杭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龙骋冲压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余环建[2016]301号)。
企业从成立至今的相关环保手续见表1-1。
表1- (略) 龙骋冲压厂相关环保手续一览表
审批项目名称 | 审批情况 | 验收情况 | 涉及厂区 | 备注 |
《 (略) 龙骋冲压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余环建[2016]301号 | 未验收 | (略) 龙骋冲压厂区 | 本次验收 |
图1-1企业厂区相对位置图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龙骋冲压厂区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处理设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 (略) 于2022年05月0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2年05月12日-1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 (略) 龙骋冲压厂编写了《 (略) 龙聘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5、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杭州 (略) 编制的《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略) 龙骋冲压件厂《<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余环建[2016]301号。
2.4其他相关文件
(略) 龙骋冲压件厂编制的《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三、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厂区中心经纬度N30.*°,E121.*°,周围环境概况见表3-1。本项目2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居民等敏感点。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3-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3-3,厂区功能布局见表3-2。
表3-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序号 | 方位 | 与本项目距离 | 现状 |
1 | 东 | 44m | 浙江佳杰 (略) |
2 | 南 | 相邻 | 瑞城公司 |
3 | 西 | 隔 (略) ,21m | 宁波 (略) |
4 | 北 | 9m | (略) |
表3-2项目功能布局
序号 | 工程类别 | 建筑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主体工程 | 厂房 | 裁料、冲压、滚动去毛边、浸防锈油、甩干、包装入库、模具修复 |
2 | 辅助工程 | 原料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3 | 成品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
4 | 一般固废仓库 | 位于厂区内 | |
5 | 生活垃圾暂存点 | 位于厂区内 | |
6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厂区 (略) (略) |
7 | 排水系统 | 采取室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 (略) (略) (略) 政雨水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略) 。 | |
8 | 供电系统 | (略) 供电局供电 | |
9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10 | 固废治理 | 一般固废仓库 | |
生活垃圾暂存点 |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3-3厂区平面布置图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生产规模见表3-3,产能匹配情况见表3-4。
表3-3企业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 产品 | 环评批复 | 产能 |
1 | 冲压件 | *件/年 | *件/年 |
表3-4冲床线产能匹配情况
冲床线名称 | 实际生产线产能 (万件/a) | 计划产量 (万件/a) | 生产负荷 (%) | 备注 |
冲床线 | 430 | 500 | 86 | / |
3.3生产工艺
3.3.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4本项目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总体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冲床件。
裁料: (略) 场行情及客户要求,将热轧酸洗钢板或冷轧钢板通过剪板机按客户要求规格进行裁剪,形成冲压件板材后以备下道工序使用。
冲压:根据客户需求,利用开式可倾压力机对冲压件板材进行冲压,形成冲压件粗件。
滚动去毛边:此流程使用六角滚筒进行滚动去毛边。以备下一道工序使用。
浸防锈油、甩干:将滚动去毛边的冲压件放入防锈油内进行浸涂,并用脱干机进行甩干。脱干机利用离心干燥的原理,对工件进行甩干;脱干机封闭操作,无油渍及污点出现,提高成品光泽度及品质,干燥效率高。在运行时设备处于密闭状态,防锈油附着在工件表面形成保护层,甩出的防锈油循环使用,无废物产生。
包装入库:最后对冲压件进行检验后包装入库。
模具修复:项目生产过程中模具可能发生损伤和破裂,须使用台式攻丝机、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台式钻床和平面磨床对模具进行修复,约2-3个月修复一次。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修复过程中使用水进行润滑和冷却,修复用水用量约为0.03t/a,循环使用不外排。
3.3.2主要污染物
表3-5一期项目主要污染物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类型 | 主要污染成分 |
1 | 废气 | / |
2 | 废水 | 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废水 |
3 | 噪声 | N1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4 | 固废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
3.4主要工程概况
3.4.1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6。
表3-6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批复(台) | 实际数量(台) |
1 | 开式可倾压力机 | 25 | 25 |
2 | 六角滚筒 | 1 | 1 |
3 | 脱干机 | 1 | 1 |
4 | 剪板机 | 1 | 1 |
5 | 台式攻丝机 | 2 | 2 |
6 |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 2 | 2 |
7 | 台式钻床 | 1 | 1 |
8 | 平面磨床 | 1 | 1 |
3.4.2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7。
表3-7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辅材料 | 环评消耗量(t/a) | 实际消耗量(t/a) | 变化量(t/a) |
1 | 钢板 | 500 | 423 | -77 |
2 | 防锈油 | 0.02 | 0.016 | -0.004 |
防锈油:是一款外观呈红褐色具有防锈功能的油溶剂。由油溶性缓冲剂、基础油和辅助添加剂等组成。防锈油中常用的缓蚀剂有脂肪酸或环烷酸的碱土金属盐、环烷酸铅、环烷酸锌、石油磺酸钠、石油磺酸钡、石油磺酸钙、三油酸牛脂二胺、松香胺等。外观为淡棕色液体,比重大于0.8,气味微有轻微气味,PH值大于7.0.防锈油具有防锈性、锌溶解性、可洗性、油膜厚度、施工性、油品的粘度等。
3.5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3-8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 序号 | 要求内容 | 环评及批复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性质 | 1 |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冲压件生产项目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规模 | 2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年产*件冲压件 | 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 | 符合 |
3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冲压件生产项目 | 生产能力不增大,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 符合 | |
4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 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 符合 | |
地点 | 5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本项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 | 与环评一致 | 符合 |
6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工艺、原辅材料详见文本 | 本次验收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7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原辅材料单独贮存在仓库中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环境保护措施 | 8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9 |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无废水直接排放口。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0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1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2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
13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 未发生变化 | 符合 |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用水。
W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W2模具修复用水在冷却模具时受热挥发,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本次验收废水处理情况见表4-1,实际用水情况见项目用水情况见图4-1。
表4-1企业废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 | 污染物设施 | 处理工艺 |
1 | W1生活污水 | 化粪池 | 生化处理 |
2 | W2模具修复用水 | / | 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 |
本次验收涉及1套处理设施(化粪池1套)。
图4-1本项目用水情况(单位:t/a)
企业配备一套污水处理设备,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可确保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2)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表4-2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 源强dB(A) | 防治措施 |
开式可倾压力机 | 75-80 |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六角滚筒 | 70-75 | |
脱干机 | 70-75 | |
剪板机 | 70-75 | |
台式攻丝机 | 70-75 | |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 70-75 | |
台式钻床 | 80-85 | |
平面磨床 | 75-80 |
(3)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物主要为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2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4-3。
表4-3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境问题 | 环保措施 | 金额(万元) |
废水 | (略) (略) | 3 |
噪声 | 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声降噪 | 4 |
固体废物 | 固废收集装置、存储场所 | 1 |
合计 | 8 |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见表5-1。
表5-1污染物防治措施
内容类型 | 防治措施 | 本次验收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水 | W1生活污水: 1、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2、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略) 镇环卫绿化站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南岸海域; 3、远期待项目所在地具备纳管条件后, (略) (略) ; 4、近期生活污水建立转运台账,明确去向。 W2模具修复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略) ,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南岸海域。 |
噪声 | 1、固定机械设备,按照规范操作机械设备; 2、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进出口加装消声器; 3、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机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固废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
5.2批复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表5-2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落实情况 |
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 本项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项目完成后实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 项目建设地、实际生产内容不变,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 | 已落实 |
废水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定期委托清运;远期,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少量模具修复用水循环使用,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 |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已落实 |
噪声 |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做好减振措施,并定期维护设备,组织开展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固废 | 固体废弃物须规范、妥善处理。 |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总量控制 |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 已落实 |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表6-1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 限值mg/m3 | 排放标准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
悬浮物(SS) | 400 | |
五日生化需(BOD5) | 300 | |
化学需氧量(COD) | 500 | |
氨氮(以N计) | 35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总磷 | 8 |
6.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 昼间/dB(A) |
2类 | 60 |
6.3固废
项目固废管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运营正常、稳定,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75%,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生产负荷要求。生产负荷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符合情况表
日期 | 产品名称 | 设计万套/天 | 实际万套/天 | 生产负荷% |
2022.05.12 | 冲压件 | 1.7 | 1.6 | 94 |
2022.05.13 | 冲压件 | 1.7 | 1.5 | 88 |
注:企业产能为年产*件冲压件,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7.2验收监测内容和频次
(1)废水
表7-2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分析项目 | 采样频次 |
1 | 总纳管口★1# | 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磷 | 4次/天,共2天 |
(2)噪声
表7-3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频次 | |
厂界环境噪声 | 厂界东测▲1#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间1次/天,共2天 |
厂界南测▲2# | |||
厂界西测▲3# | |||
厂界北测▲4# |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监测分析方法汇总表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 样品性状 | 检出限 |
废水 | pH值 |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 见结果表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 4mg/L | ||
悬浮物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 4mg/L | ||
氨氮 |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0.004mg/L | ||
总磷 |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 0.01mg/L | ||
生化需氧量 |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 0.5mg/L |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 |
8.2监测仪器
表8-2主要监测仪器汇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编号 | 检定有效期 |
1 | ME204E型电子分析天平 | ZX040 | 2023.09.02 |
2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ZX031 | 2023.09.02 |
3 | HCA-102COD消解仪 | ZX039 | / |
4 | S900-BOD台式溶解氧仪 | ZX007 | 2023.10.19 |
5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 ZX015 | 2023.09.14 |
6 |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ZX043 | 2023.07.29 |
7 | pH计 | XC061 | 2023.05.10 |
8 | 便携式风向风速仪 | XC041 | 2023.03.01 |
9 | 声校准器 | XC016 | 2022.10.20 |
8.3质控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部分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表8-3。
表8-3部分质量控制结果评价一览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 |||||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及编号 | 校准值dB(A) | 允许偏差 | 结果评价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
噪声分析仪 | AWA6228+ | 93.8 | 93.8 | 0.5 | 合格 |
平行样检查记录表 |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平行样及编号 | 测得浓度 | 相对偏差 | 允许变差 | 结果评价 |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 氨氮1#-1 | 1.02mg/L | 0.49% | 10% | 合格 |
氨氮1#-1 | 1.03mg/L | ||||
氨氮1#-2 | 1.05mg/L | 0.47% | 10% | 合格 | |
氨氮1#-2 | 1.06mg/L | ||||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COD1#-1 | 47mg/L | 0% | 15% | 合格 |
COD1#-1 | 47mg/L | ||||
COD2#-1 | 45mg/L | 0% | 15% | 合格 | |
COD2#-1 | 45mg/L |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 BOD1#-1 | 15.2mg/L | 2.01% | 20% | 合格 |
BOD1#-1 | 14.6mg/L | ||||
BOD2#-1 | 17.2mg/L | 1.15% | 20% | 合格 | |
BOD2#-1 | 17.6mg/L | ||||
质控样检查记录表 |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污染因子及编号 | 定值 | 测得值 | 允许误差 | 结果评价 |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 氨氮 * | 0.848±0.054 | 0.852 | ±6.4% | 合格 |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COD * | 57.0±4.3 | 57.9 | ±7.5% | 合格 |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 BOD * | 82.3±5.9 | 79.2 | ±7.2% | 合格 |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9.1验收监测结果
表9-1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 采样时间 | 样品性状 | pH值 | 化学需氧量 | 生化需氧量 | 悬浮物 | 氨氮 | 总磷 | |
无量纲 | mg/L | mg/L | mg/L | mg/L | mg/L | ||||
总排污口DW001★1# | 2022年 05月12日 | 14:25 | 微黄微臭 | 7.2 | 47 | 15.2 | 33 | 1.02 | 0.36 |
15:25 | 微黄微臭 | 7.1 | 45 | 17.4 | 40 | 1.06 | 0.32 | ||
16:25 | 微黄微臭 | 7.5 | 42 | 12.0 | 38 | 1.04 | 0.35 | ||
17:25 | 微黄微臭 | 7.3 | 46 | 15.2 | 39 | 1.06 | 0.31 | ||
日均值 | / | 45 | 15.0 | 38 | 1.04 | 0.34 | |||
标准限值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8 | |||
测值判定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2022年 05月13日 | 07:10 | 微黄微臭 | 7.3 | 44 | 11.1 | 40 | 1.06 | 0.45 | |
08:13 | 微黄微臭 | 7.4 | 42 | 11.7 | 38 | 1.06 | 0.40 | ||
09:30 | 微黄微臭 | 7.1 | 40 | 10.3 | 43 | 1.01 | 0.40 | ||
10:37 | 微黄微臭 | 7.2 | 38 | 12.8 | 39 | 1.14 | 0.44 | ||
日均值 | / | 41 | 11.5 | 40 | 1.07 | 0.42 | |||
标准限值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8 | |||
测值判定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表9-2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 主要声源 | 结果值 | 标准限值 | 测值判定 | |
Leq dB(A) | dB(A) | |||||
厂界东侧▲1# | 2022年 05月12日 天气阴 风速1.8m/s | 13:54~13:55 | 冲压机噪声 | 59.4 | 60 | 达标 |
厂界南侧▲2# | 14:13~14:14 | 邻厂噪声+冲压机噪声 | 59.4 | 60 | 达标 | |
厂界西侧▲3# | 14:17~14:18 | 交通噪声 | 58.3 | 60 | 达标 | |
厂界北侧▲4# | 14:22~14:23 | 冲压机噪声 | 59.5 | 60 | 达标 | |
厂界东侧▲1# | 2022年 05月13日 天气阴 风速1.7m/s | 09:42~09:43 | 冲压机噪声 | 59.7 | 60 | 达标 |
厂界南侧▲2# | 09:47~09:48 | 邻厂噪声+冲压机噪声 | 59.0 | 60 | 达标 | |
厂界西侧▲3# | 09:53~09:54 | 交通噪声 | 58.1 | 60 | 达标 | |
厂界北侧▲4# | 09:58~09:59 | 冲压机噪声 | 59.6 | 60 | 达标 | |
备注 |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9.3验收监测评价
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无需设总量控制值。
十、验收监测结论
10.1验收监测结论
10.1.1验收监测工况
2022年05月12日-13日监测期间,车间的各类生产设备均在运行,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0.1.2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10.2存在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及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0.3总结论
(略) 龙聘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 情形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情况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无重大变动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未造成重大污染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已登记管理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无分期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符合,无此类情形 |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月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根据《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略) 龙骋冲压件厂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龙骋冲压件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企业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已投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劳动定员职工3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工作班制为日班制,企业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龙骋冲压厂注册 (略) (略) 镇云山工业区,公司占地面积约3334m2。企业已投资*元,配备剪板机、压力机、六角滚筒、脱干机等设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从事冲压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已形成年产*件冲压件的生产能力。
(略) 龙骋冲压厂于2016年11月委托编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余环建[2016]301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龙骋冲压厂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5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5月12日-1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 (略) 龙骋冲压厂编写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不存在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W1生活污水、W2模具修复用水。
W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W2模具修复用水在冷却模具时受热挥发,以水蒸汽形式逸散到空气环境。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S1边角料、S2废包装材料、S3生活垃圾。
S1边角料:主要为钢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钢片、颗粒等边角料,收集 (略) ;S2废包装材料:收集 (略) ;S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于2022年4月启动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宁波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工作。
2022年5月,宁波 (略) 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和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022年5月, (略) 龙骋冲压件厂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
企业于2022年5月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提出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投入使用。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环保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一览表项目 | 主要内容 |
环保组织结构 | 企业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设有专职环保负责人 |
环保设施调试制度 | 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 |
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 | |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环保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
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 环保负责人运行维护费用、监测费用,并列入年度开支计划 |
本项目无需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
(3)环境监测计划目前,企业尚未进行环境监测。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不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无防护距离要求。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
3整改工作情况根据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环保设施落实到位,无需整改。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05月15日),2022年5月30日, (略) 龙骋冲压件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自主验收;现将《 (略) 龙骋冲压件厂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龙骋冲压件厂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文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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