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码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6600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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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码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6600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略)

2022年6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春晖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春晖

项目负责人:郑焕焕



建设单位: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编制单位: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图5:危废仓库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件4:危废协议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主要产品名称

机械设备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实际生产能力

同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6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2年6月

调试时间

2022年6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6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浙江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元

比例

0.714%

实际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

*元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浙江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1、关于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余环建2022-155号。

12、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P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P3排气筒排放的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即排放浓度≤2.0mg/m3

企业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企业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限值标准。

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速率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1-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表2

指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其他

8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颗粒物

30

表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

指标

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1-4《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表6

指标

浓度限值(mg/m3)

非*烷总烃

4.0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清运,清运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5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具体指标见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1-7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因子

控制排放量(t/a)

二氧化硫

0.002

氮氧化物

0.021

颗粒物

1.026

挥发性有机物

0.003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是一家生产机械设备的企业。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编制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余环建2022-155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基础上 (略) 编写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项目东侧 (略) ,南侧为*家横河, (略) 鼎昌 (略) ,北侧为宁波 (略)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约240m的凤*村。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机械设备

*套/年

*套/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台)

实际数量(台)

备注

1

激光切割机

2

2

/

2

数控折弯机

2

2

/

3

氩弧焊机

7

7

/

4

气体保护焊机

7

7

/

5

磨光机

7

7

/

6

加工中心

4

4

/

7

插床

1

1

/

8

仪表车床

2

2

/

9

台式钻床

6

6

/

10

卧式车床

2

2

/

11

立式升降台铣床

1

1

/

12

摇臂钻床

4

4

/

13

箱式保温炉

1

1

/

14

粉末固化炉

1

1

/

15

箱式喷粉房

1

1

/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年生产时间330天,采用10h白班制生产,厂区内设食堂和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备注

1

304不锈钢板材

100

100

/

2

Q345钢板材

600

600

/

3

配件

*套/年

*套/年

/

4

电机

*套/年

*套/年

/

5

塑粉

11

11

/

6

无铅焊条

0.2

0.2

/

7

无铅焊丝

0.08

0.08

/

8

天然气

4.8

4.8

/

9

氩气

50立方米/年

50立方米/年

/

10

6600立方米/年

6600立方米/年

/

11

电能

*千瓦时/年

*千瓦时/年

/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略) 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系列机械设备、粉碎回收系列机械设备、冷热交换系列机械设备、干燥上料系列机械设备和计量混比系列机械设备,各产品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仅型号、规格等略有差异。

①下料:用激光切割机将不锈钢板材和钢板材按照需求切割成不同长度规格。

②机加工:用数控折弯机、加工中心等机械对不同长度规格的不锈钢板材和钢板材进行机加工。

③焊接:通过氩弧焊和气体保护焊的方法用无铅焊条和无铅焊丝对机加工过的板材进行焊接。

④打磨:将焊接好的工件进行用手持磨光机进行人工打磨。

⑤喷塑:将打磨好需要喷塑的工件通过轨道,进入箱式喷粉房进行喷塑,采用人工静电喷塑,喷涂时使用环氧树脂类粉末涂料作为喷塑料,塑粉通过自带引风机吸入到粉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

⑥固化:喷涂好的工件通过轨道送入固化炉内固化,固化房采用天然气供热(固化温度为180℃),对工件表面的塑粉进行烘烤固化,时间约40min。

⑦组装:将固化后的工件和其他未喷塑的工件及外购的配件、电机进行人工组装。

⑧调试:将组装号好的机械进行人工调试。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类别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下料粉尘

下料

颗粒物

机加工烟尘

机加工

颗粒物

焊接烟尘

焊接

颗粒物

打磨粉尘

打磨

颗粒物

喷塑废气

喷塑

颗粒物

固化废气

固化

非*烷总烃

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食堂油烟

员工生活

油烟

废水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金属边角料

下料、机加工

金属

金属粉尘

下料、焊接、打磨

金属

废塑粉

喷塑

塑粉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活性炭、有机物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均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新增排口及降低排气筒高度的情形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清运,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性排放

化粪池

生化处理

清运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

机加工、喷塑

颗粒物

脉冲+布袋+滤筒除尘器

高空排放

固化废气、燃烧废气

喷塑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

高空排放

机加工烟尘

机加工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食堂油烟

员工生活

油烟

油烟净化器

高空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打磨

75-85

打磨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焊接

75-85

焊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喷塑

70-80

喷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机加工

70-80

机加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4。

表3-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已建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2m

1年

地面水泥硬化

2

危险废物仓库

1

1*3m

1年

防渗、防漏、防晒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投资明细详见表3-5。

表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冷镦废气

25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

0

3

减振垫等隔声措施

降噪

2

4

固废仓库

固废暂存、委托处置

3

合计

30

6、企业监测点位

企业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

下料粉尘、打磨粉尘和焊接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DA002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

天燃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远期, (略) (略) 管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按环评报告要求进行生产功能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属危险废物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滤筒

20mg/m3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滤膜

1.0mg/m3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0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0mg/m3

油烟

固定污染源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

/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总悬浮颗粒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95及修改单

滤膜

0.001mg/m3

废水

pH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

/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1mg/L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4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4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DS-2062E

XC005、XC006

2023.09.01

2

YQ-3000C

XC009

2023.07.16

3

MH1200

XC038、XC039

2023.02.22

4

3012H-D

XC045

2023.05.10

5

F2-Field

XC061

2023.05.10

6

ER3260D

XC062

2023.04.19

7

AWA6228+

XC017

2023.03.10

8

A60

*

2022.09.15

9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10

ME204E

ZX040

2023.09.02

11

*CN十万分之一天平

*

2023.09.02

12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104

2022.06.21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烟气量程校准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气路

设定值

(L/min)

实测值

示值误差%(5%以内)

结果评价

MH1200

XC038

C

100

98.4

-1.6

合格

C

100

98.3

-1.7

合格

MH1200

XC039

C

100

98.2

-1.8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ADS-2062E

XC005

C

100

98.3

-1.7

合格

C

100

98.6

-1.4

合格

ADS-2062E

XC006

C

100

98.3

-1.7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3012H-D

XC045

烟尘

40

39.3

-1.8

合格

烟尘

40

39.2

-2.0

合格

*

XC009

烟尘

30

29.4

-2.0

合格

烟尘

30

29.2

-2.7

合格

平行样检查

平行样编号

所测浓度(mg/m3)

相对偏差%

允许偏差%

评价结果

非*烷总烃2#-3

2.01

2.02

0.2

15

合格

非*烷总烃1#-3

1.00

1.05

2.4

20

合格

质控样检查

质控样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A*

29.8±2.4

30.5

2.3

±8.1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下料、打磨、焊接、喷塑排放口DA001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燃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排放口DA002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3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6.16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5.8套/日

82.8%

2022.06.17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8.3套/日

87.3%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下料、打磨、焊接、喷塑生产线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脉冲+布袋+滤筒除尘器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5.6

5.3

/

/

烟气温度

31

33.8

/

/

烟气湿度

%

2.1

2.1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90×103

6.36×103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20

<20

<20

<20

<20

<20

/

/

平均浓度

mg/m3

<20

<20

3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38

<0.127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

表7-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2 天然气燃烧室、固化炉废气排气筒出口◎2#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7.1

6.9

/

/

烟气温度

39.7

40.3

/

/

烟气湿度

%

2.2

2.2

/

/

含氧量

%

19.8

19.7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72×103

2.63×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2

1.1

1.0

1.0

1.0

1.0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0

/

/

折算浓度

mg/m3

11.3

9.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99×10-3

2.63×10-3

/

/

二氧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16×10-3

<7.89×10-3

/

/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16×10-3

<7.89×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 [2019]315号)标准。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7.1

6.9

/

/

烟气温度

39.7

40.3

/

/

烟气湿度

%

2.2

2.2

/

/

含氧量

%

19.8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72×103

2.63×103

/

/

非*烷

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0.76

0.78

0.72

0.74

0.74

0.70

/

/

平均浓度

mg/m3

0.75

0.73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2.04×10-3

1.92×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

表7-4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3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3#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油烟净化器

/

/

排气筒高度

m

20

/

/

检测断面

/

处理装置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8.3

8.5

/

/

烟气温度

35

34

/

/

烟气湿度

%

2.3

2.3

/

/

基准灶头数

6.5

6.5

/

/

实测烟气量

m3/h

8.31×103

8.46×1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7.15×103

7.30×103

/

/

油烟

实测浓度

mg/m3

1.3

2.5

1.0

2.7

1.2

0.9

2.2

1.8

1.9

1.5

/

/

保留值

mg/m3

1.3

2.5

1.0

2.7

1.2

0.9

2.2

1.8

1.9

1.5

/

/

平均浓度

mg/m3

1.7

1.7

/

/

折算浓度

mg/m3

1.1

1.1

2.0

达标

备注

油烟标准限值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表2标准,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表7-5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总悬浮颗粒物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6月16日

08:10~09:10

27.9

100.7

东北

1.6

0.453

1.04

09:13~10:13

29.7

100.6

东北

1.5

0.456

0.97

10:18~11:18

30.4

100.6

东北

1.7

0.429

1.02

厂界南侧○2#

08:15~09:15

27.9

100.7

东北

1.6

0.453

1.21

09:18~10:18

29.7

100.6

东北

1.5

0.447

0.96

10:23~11:23

30.4

100.6

东北

1.7

0.336

0.72

厂界西侧○3#

08:20~09:20

27.9

100.7

东北

1.6

0.397

0.94

09:23~10:23

29.7

100.6

东北

1.5

0.419

1.19

10:27~11:27

30.4

100.6

东北

1.7

0.476

0.98

厂界北侧○4#

08:25~09:25

27.9

100.7

东北

1.6

0.425

1.13

09:28~10:28

29.7

100.6

东北

1.5

0.456

1.33

10:31~11:31

30.4

100.6

东北

1.7

0.485

0.94

标准限值

1.0

4.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总悬浮颗粒物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6月17日

08:02~09:02

28.7

100.4

东北

1.4

0.362

1.07

09:05~10:05

30.5

100.3

东北

1.5

0.337

0.91

10:09~11:09

32.1

100.2

东北

1.5

0.292

0.84

厂界南侧○2#

08:07~09:07

28.7

100.4

东北

1.4

0.232

1.15

09:11~10:11

30.5

100.3

东北

1.5

0.328

0.77

10:15~11:15

32.1

100.2

东北

1.5

0.348

0.82

厂界西侧○3#

08:14~09:14

28.7

100.4

东北

1.4

0.297

0.65

09:17~10:17

30.5

100.3

东北

1.5

0.384

0.84

10:21~11:21

32.1

100.2

东北

1.5

0.283

0.74

厂界北侧○4#

08:18~09:18

28.7

100.4

东北

1.4

0.279

0.62

09:22~10:22

30.5

100.3

东北

1.5

0.356

0.65

10:25~11:25

32.1

100.2

东北

1.5

0.377

0.64

标准限值

1.0

4.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06月16日

08:28~09:28

27.9

100.7

东北

1.6

1.09

09:30~10:30

29.7

100.6

东北

1.5

0.89

10:33~11:33

30.4

100.6

东北

1.7

1.01

生产车间门口○5#

06月17日

08:20~09:20

28.7

100.4

东北

1.4

0.97

09:24~10:24

30.5

100.3

东北

1.5

0.93

10:28~11:28

32.1

100.2

东北

1.5

0.62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表7-6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总纳管口DW001★1#

2022年

06月16日

08:31

黄色无味

7.8

16

15

9.0

0.611

0.38

0.50

09:43

黄色无味

7.7

22

22

9.5

0.580

0.43

0.59

10:50

黄色无味

7.6

19

26

9.7

0.549

0.38

0.52

12:01

黄色无味

7.7

16

18

8.8

0.600

0.41

0.39

日均值

/

18

20

9.2

0.585

0.40

0.50

总纳管口DW001★1#

2022年

06月17日

08:25

黄色无味

8.2

20

54

15.8

11.7

1.51

0.47

09:29

黄色无味

8.1

17

64

17.5

11.5

1.42

0.55

11:08

黄色无味

8.1

18

74

16.7

11.7

1.47

0.48

12:35

黄色无味

8.2

14

85

15.4

11.9

1.50

0.53

日均值

/

17

69

16.4

11.7

1.48

0.51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35

8

2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表7-7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06月16日

天气晴

风速1.9m/s

11:14~11:15

风机噪声

64.3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1:02~11:03

空压机噪声

51.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0:54~10:55

区域环境噪声

49.9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1:26~11:27

机加工噪声

50.1

6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2年

06月17日

天气晴

风速1.5m/s

12:42~12:43

风机噪声

64.2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2:34~12:35

空压机噪声

59.2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2:54~12:55

交通噪声

54.8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2:48~12:49

机加工噪声

53.6

6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请款见表7-8。

表7-8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二氧化硫

有组织

无组织

0.002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2400h/a计,喷塑时间按实际900h/a计(3h/d);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036

0.0004

氮氧化物

有组织

无组织

0.021

0.0036

0.0004

颗粒物

有组织

无组织

1.026

0.062

0.0069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0.003

0.002

0.0002

二氧化硫未检出,实际排放量远小于检出限50%,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范围: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批复要求。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环评单位

浙江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余环建2022-155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28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0

所占比例(%)

0.714

实际总投资

3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

所占比例(%)

1

废水治理(万元)

0

废气治理(万元)

25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2U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6.16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5.8套/日

82.8%

2022.06.17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8.3套/日

87.3%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略)

年月日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7月6日, (略) 根据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 (略) 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是一家生产机械设备的企业。企业现有主要生产内容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编制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余环建2022-155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基础上 (略) 编写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年月日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年月日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略)

2022年6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春晖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春晖

项目负责人:郑焕焕



建设单位: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编制单位: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图5:危废仓库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件4:危废协议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主要产品名称

机械设备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实际生产能力

同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6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2年6月

调试时间

2022年6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6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浙江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元

比例

0.714%

实际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

*元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浙江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1、关于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余环建2022-155号。

12、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P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P3排气筒排放的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即排放浓度≤2.0mg/m3

企业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企业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限值标准。

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速率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1-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表2

指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其他

8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颗粒物

30

表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

指标

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1-4《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表6

指标

浓度限值(mg/m3)

非*烷总烃

4.0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清运,清运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5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具体指标见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1-7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因子

控制排放量(t/a)

二氧化硫

0.002

氮氧化物

0.021

颗粒物

1.026

挥发性有机物

0.003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是一家生产机械设备的企业。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编制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余环建2022-155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基础上 (略) 编写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项目东侧 (略) ,南侧为*家横河, (略) 鼎昌 (略) ,北侧为宁波 (略)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约240m的凤*村。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机械设备

*套/年

*套/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台)

实际数量(台)

备注

1

激光切割机

2

2

/

2

数控折弯机

2

2

/

3

氩弧焊机

7

7

/

4

气体保护焊机

7

7

/

5

磨光机

7

7

/

6

加工中心

4

4

/

7

插床

1

1

/

8

仪表车床

2

2

/

9

台式钻床

6

6

/

10

卧式车床

2

2

/

11

立式升降台铣床

1

1

/

12

摇臂钻床

4

4

/

13

箱式保温炉

1

1

/

14

粉末固化炉

1

1

/

15

箱式喷粉房

1

1

/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年生产时间330天,采用10h白班制生产,厂区内设食堂和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备注

1

304不锈钢板材

100

100

/

2

Q345钢板材

600

600

/

3

配件

*套/年

*套/年

/

4

电机

*套/年

*套/年

/

5

塑粉

11

11

/

6

无铅焊条

0.2

0.2

/

7

无铅焊丝

0.08

0.08

/

8

天然气

4.8

4.8

/

9

氩气

50立方米/年

50立方米/年

/

10

6600立方米/年

6600立方米/年

/

11

电能

*千瓦时/年

*千瓦时/年

/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略) 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系列机械设备、粉碎回收系列机械设备、冷热交换系列机械设备、干燥上料系列机械设备和计量混比系列机械设备,各产品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仅型号、规格等略有差异。

①下料:用激光切割机将不锈钢板材和钢板材按照需求切割成不同长度规格。

②机加工:用数控折弯机、加工中心等机械对不同长度规格的不锈钢板材和钢板材进行机加工。

③焊接:通过氩弧焊和气体保护焊的方法用无铅焊条和无铅焊丝对机加工过的板材进行焊接。

④打磨:将焊接好的工件进行用手持磨光机进行人工打磨。

⑤喷塑:将打磨好需要喷塑的工件通过轨道,进入箱式喷粉房进行喷塑,采用人工静电喷塑,喷涂时使用环氧树脂类粉末涂料作为喷塑料,塑粉通过自带引风机吸入到粉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

⑥固化:喷涂好的工件通过轨道送入固化炉内固化,固化房采用天然气供热(固化温度为180℃),对工件表面的塑粉进行烘烤固化,时间约40min。

⑦组装:将固化后的工件和其他未喷塑的工件及外购的配件、电机进行人工组装。

⑧调试:将组装号好的机械进行人工调试。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类别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下料粉尘

下料

颗粒物

机加工烟尘

机加工

颗粒物

焊接烟尘

焊接

颗粒物

打磨粉尘

打磨

颗粒物

喷塑废气

喷塑

颗粒物

固化废气

固化

非*烷总烃

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食堂油烟

员工生活

油烟

废水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金属边角料

下料、机加工

金属

金属粉尘

下料、焊接、打磨

金属

废塑粉

喷塑

塑粉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活性炭、有机物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均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新增排口及降低排气筒高度的情形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清运,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性排放

化粪池

生化处理

清运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

机加工、喷塑

颗粒物

脉冲+布袋+滤筒除尘器

高空排放

固化废气、燃烧废气

喷塑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

高空排放

机加工烟尘

机加工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食堂油烟

员工生活

油烟

油烟净化器

高空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打磨

75-85

打磨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焊接

75-85

焊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喷塑

70-80

喷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机加工

70-80

机加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4。

表3-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已建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2m

1年

地面水泥硬化

2

危险废物仓库

1

1*3m

1年

防渗、防漏、防晒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投资明细详见表3-5。

表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冷镦废气

25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

0

3

减振垫等隔声措施

降噪

2

4

固废仓库

固废暂存、委托处置

3

合计

30

6、企业监测点位

企业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

下料粉尘、打磨粉尘和焊接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DA002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

天燃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远期, (略) (略) 管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机加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按环评报告要求进行生产功能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属危险废物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滤筒

20mg/m3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滤膜

1.0mg/m3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0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0mg/m3

油烟

固定污染源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

/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总悬浮颗粒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95及修改单

滤膜

0.001mg/m3

废水

pH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

/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1mg/L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4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4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DS-2062E

XC005、XC006

2023.09.01

2

YQ-3000C

XC009

2023.07.16

3

MH1200

XC038、XC039

2023.02.22

4

3012H-D

XC045

2023.05.10

5

F2-Field

XC061

2023.05.10

6

ER3260D

XC062

2023.04.19

7

AWA6228+

XC017

2023.03.10

8

A60

*

2022.09.15

9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10

ME204E

ZX040

2023.09.02

11

*CN十万分之一天平

*

2023.09.02

12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104

2022.06.21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烟气量程校准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气路

设定值

(L/min)

实测值

示值误差%(5%以内)

结果评价

MH1200

XC038

C

100

98.4

-1.6

合格

C

100

98.3

-1.7

合格

MH1200

XC039

C

100

98.2

-1.8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ADS-2062E

XC005

C

100

98.3

-1.7

合格

C

100

98.6

-1.4

合格

ADS-2062E

XC006

C

100

98.3

-1.7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3012H-D

XC045

烟尘

40

39.3

-1.8

合格

烟尘

40

39.2

-2.0

合格

*

XC009

烟尘

30

29.4

-2.0

合格

烟尘

30

29.2

-2.7

合格

平行样检查

平行样编号

所测浓度(mg/m3)

相对偏差%

允许偏差%

评价结果

非*烷总烃2#-3

2.01

2.02

0.2

15

合格

非*烷总烃1#-3

1.00

1.05

2.4

20

合格

质控样检查

质控样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A*

29.8±2.4

30.5

2.3

±8.1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下料、打磨、焊接、喷塑排放口DA001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燃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排放口DA002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3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6.16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5.8套/日

82.8%

2022.06.17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8.3套/日

87.3%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下料、打磨、焊接、喷塑生产线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脉冲+布袋+滤筒除尘器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5.6

5.3

/

/

烟气温度

31

33.8

/

/

烟气湿度

%

2.1

2.1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90×103

6.36×103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20

<20

<20

<20

<20

<20

/

/

平均浓度

mg/m3

<20

<20

3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38

<0.127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

表7-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2 天然气燃烧室、固化炉废气排气筒出口◎2#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7.1

6.9

/

/

烟气温度

39.7

40.3

/

/

烟气湿度

%

2.2

2.2

/

/

含氧量

%

19.8

19.7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72×103

2.63×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2

1.1

1.0

1.0

1.0

1.0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0

/

/

折算浓度

mg/m3

11.3

9.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99×10-3

2.63×10-3

/

/

二氧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16×10-3

<7.89×10-3

/

/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16×10-3

<7.89×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 [2019]315号)标准。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7.1

6.9

/

/

烟气温度

39.7

40.3

/

/

烟气湿度

%

2.2

2.2

/

/

含氧量

%

19.8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72×103

2.63×103

/

/

非*烷

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0.76

0.78

0.72

0.74

0.74

0.70

/

/

平均浓度

mg/m3

0.75

0.73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2.04×10-3

1.92×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

表7-4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3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3#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2022年06月17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油烟净化器

/

/

排气筒高度

m

20

/

/

检测断面

/

处理装置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8.3

8.5

/

/

烟气温度

35

34

/

/

烟气湿度

%

2.3

2.3

/

/

基准灶头数

6.5

6.5

/

/

实测烟气量

m3/h

8.31×103

8.46×1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7.15×103

7.30×103

/

/

油烟

实测浓度

mg/m3

1.3

2.5

1.0

2.7

1.2

0.9

2.2

1.8

1.9

1.5

/

/

保留值

mg/m3

1.3

2.5

1.0

2.7

1.2

0.9

2.2

1.8

1.9

1.5

/

/

平均浓度

mg/m3

1.7

1.7

/

/

折算浓度

mg/m3

1.1

1.1

2.0

达标

备注

油烟标准限值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表2标准,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表7-5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总悬浮颗粒物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6月16日

08:10~09:10

27.9

100.7

东北

1.6

0.453

1.04

09:13~10:13

29.7

100.6

东北

1.5

0.456

0.97

10:18~11:18

30.4

100.6

东北

1.7

0.429

1.02

厂界南侧○2#

08:15~09:15

27.9

100.7

东北

1.6

0.453

1.21

09:18~10:18

29.7

100.6

东北

1.5

0.447

0.96

10:23~11:23

30.4

100.6

东北

1.7

0.336

0.72

厂界西侧○3#

08:20~09:20

27.9

100.7

东北

1.6

0.397

0.94

09:23~10:23

29.7

100.6

东北

1.5

0.419

1.19

10:27~11:27

30.4

100.6

东北

1.7

0.476

0.98

厂界北侧○4#

08:25~09:25

27.9

100.7

东北

1.6

0.425

1.13

09:28~10:28

29.7

100.6

东北

1.5

0.456

1.33

10:31~11:31

30.4

100.6

东北

1.7

0.485

0.94

标准限值

1.0

4.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总悬浮颗粒物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6月17日

08:02~09:02

28.7

100.4

东北

1.4

0.362

1.07

09:05~10:05

30.5

100.3

东北

1.5

0.337

0.91

10:09~11:09

32.1

100.2

东北

1.5

0.292

0.84

厂界南侧○2#

08:07~09:07

28.7

100.4

东北

1.4

0.232

1.15

09:11~10:11

30.5

100.3

东北

1.5

0.328

0.77

10:15~11:15

32.1

100.2

东北

1.5

0.348

0.82

厂界西侧○3#

08:14~09:14

28.7

100.4

东北

1.4

0.297

0.65

09:17~10:17

30.5

100.3

东北

1.5

0.384

0.84

10:21~11:21

32.1

100.2

东北

1.5

0.283

0.74

厂界北侧○4#

08:18~09:18

28.7

100.4

东北

1.4

0.279

0.62

09:22~10:22

30.5

100.3

东北

1.5

0.356

0.65

10:25~11:25

32.1

100.2

东北

1.5

0.377

0.64

标准限值

1.0

4.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06月16日

08:28~09:28

27.9

100.7

东北

1.6

1.09

09:30~10:30

29.7

100.6

东北

1.5

0.89

10:33~11:33

30.4

100.6

东北

1.7

1.01

生产车间门口○5#

06月17日

08:20~09:20

28.7

100.4

东北

1.4

0.97

09:24~10:24

30.5

100.3

东北

1.5

0.93

10:28~11:28

32.1

100.2

东北

1.5

0.62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表7-6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总纳管口DW001★1#

2022年

06月16日

08:31

黄色无味

7.8

16

15

9.0

0.611

0.38

0.50

09:43

黄色无味

7.7

22

22

9.5

0.580

0.43

0.59

10:50

黄色无味

7.6

19

26

9.7

0.549

0.38

0.52

12:01

黄色无味

7.7

16

18

8.8

0.600

0.41

0.39

日均值

/

18

20

9.2

0.585

0.40

0.50

总纳管口DW001★1#

2022年

06月17日

08:25

黄色无味

8.2

20

54

15.8

11.7

1.51

0.47

09:29

黄色无味

8.1

17

64

17.5

11.5

1.42

0.55

11:08

黄色无味

8.1

18

74

16.7

11.7

1.47

0.48

12:35

黄色无味

8.2

14

85

15.4

11.9

1.50

0.53

日均值

/

17

69

16.4

11.7

1.48

0.51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35

8

2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表7-7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06月16日

天气晴

风速1.9m/s

11:14~11:15

风机噪声

64.3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1:02~11:03

空压机噪声

51.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0:54~10:55

区域环境噪声

49.9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1:26~11:27

机加工噪声

50.1

6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2年

06月17日

天气晴

风速1.5m/s

12:42~12:43

风机噪声

64.2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2:34~12:35

空压机噪声

59.2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2:54~12:55

交通噪声

54.8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2:48~12:49

机加工噪声

53.6

6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请款见表7-8。

表7-8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二氧化硫

有组织

无组织

0.002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2400h/a计,喷塑时间按实际900h/a计(3h/d);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036

0.0004

氮氧化物

有组织

无组织

0.021

0.0036

0.0004

颗粒物

有组织

无组织

1.026

0.062

0.0069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0.003

0.002

0.0002

二氧化硫未检出,实际排放量远小于检出限50%,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范围: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批复要求。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环评单位

浙江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余环建2022-155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28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0

所占比例(%)

0.714

实际总投资

3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

所占比例(%)

1

废水治理(万元)

0

废气治理(万元)

25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2U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6.16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5.8套/日

82.8%

2022.06.17

机械设备

55.3套/日

48.3套/日

87.3%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

(略)

年月日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7月6日, (略) 根据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 (略) 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丈亭镇工业 (略) 1号,是一家生产机械设备的企业。企业现有主要生产内容为“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编制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余环建2022-155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基础上 (略) 编写了《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下料粉尘、机加工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P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P2);食堂油烟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P3)。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P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2019)315号>等相关限值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海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其他企业标准。

企业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规定。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塑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危险废物仓库满足防渗、防漏、防晒等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年月日


(略) 年产*套不同系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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