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900万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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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900万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网上公示


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编制单位:宁波 (略)

2022年1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

委托单位:宁波嘉乐 (略)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编制单位:宁波 (略)

二〇二二年一月


责任表

建设单位法人:张宝恒

编制单位法人:黄建江

项目负责人:梁薇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联系方式:梁薇*

地址: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

编制单位:宁波 (略)

联系方式:黄薛颖*

地址: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验收依据

三、项目建设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六、验收执行标准

七、验收监测内容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十、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实景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附件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6:在线监测协议

附件:7:检测报告

附件8:工况情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一、项目概况

宁波嘉乐 (略) 于2010年进行工商注册, (略) (略) ,注册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是一家生产小家电的出口型企业。公司产品在继承传统理念的基础上,加入时尚元素,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深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产品供不应求。

宁波嘉乐 (略) 有5个厂区,其中一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58号,二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77号;三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98,厂房为租赁 (略) 厂房,以下简称丰意阀门厂区;四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428号,厂房为租赁原 (略) 厂房,以下简称长立轴承厂区;五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888号2017A-6#地块,以下简称新厂区。各厂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图1-1。

2010年3月,企业在一厂区实施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电热水杯、*台暖风机,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组装。该项目于2011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 (略) 场原因取消该生产内容。

由于空气炸锅这种 (略) 场上具有良好的前景,企业于2015年底在二厂区实施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获得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甬新环建[2016]7号),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烘干、组装等;该项目于2017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7年11月,企业在庵东工业区租赁 (略) 和 (略) 闲置厂房,同时利用一厂区、二厂区剩余空间重新配置生产线,对二厂区的年产

*台空气炸锅项目进行技改,同时将涂装工序和内胆生产改为自加工,形成流水线作业。因此,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获得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甬新环建[2018]36号),审批的产能为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烘干、组装、机加工、喷涂、磷化等。该项目于2019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8年,企业在长立轴承厂区实施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18]110号),审批的产能为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主要生产工艺为五金加工、清洗、烘干等。2019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9年5月, (略) 场需求,企业扩大产能,购置甬新2017A-6#地块作为新厂区( (略) 888号),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投资项目报告表》,2019年5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19]42号),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丝印、组装、机加工等。

2020年,企业在长立轴承厂区实施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0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20]58号)。

具体各厂区的功能分区及企业从成立至今的相关环保手续见表1-1。

表1-1宁波嘉乐 (略) 相关环保手续一览表

审批项目名称

审批情况

验收情况

涉及厂区

备注

《 (略) (略) 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无审批文号

2011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厂区

已取消

《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6]7号

2017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厂区

在此项目的基础上,技改为《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甬新环建

[2018]36号

2019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厂区

年注塑*套空气炸锅配件,年组装*台空气炸锅

二厂区

年注塑*套空气炸锅配件,并喷涂全厂*套塑料面板和把手

丰意阀门厂区

年产空气炸锅内胆*台

长立轴承厂区

年产空气炸锅内胆*台

《年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8]110号

2019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长立轴承厂区

/

《年产*台空气炸锅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9]42号

未验收

新厂区

/

《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甬新环建[2020]58号

未验收

长立轴承厂区

本次验收

图1-1企业各厂区相对位置关系图

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嘉乐 (略) 长立轴承厂区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主体工程及配套处理设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 (略) 于2021年10月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10月28日-29日、11月12日-13日、11月28日-2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浙江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甬新环建[2020]58号。

2.4其他相关文件

宁波 (略) 编制的《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三、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厂区中心经纬度N30.*°,E121.*°,周围环境概况见表3-1,最近敏感点为企业厂界东南方向约175m的方家舍头村(隶属元祥村)。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3-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3-3,厂区功能布局见表3-2。

表3-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序号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

现状

1

紧邻

(略)

2

紧邻

其他企业

3

西

紧邻

七二三大街

4

紧邻

(略)

表3-2项目功能布局

序号

工程类别

建筑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1#厂房

喷涂1号线、喷涂2号线、磷化1号线、磷化2号线

(预留一条喷涂线)

冲压车间

2

2#厂房

机加工车间

3

3#厂房

喷涂3号线、喷涂4号线、磷化3号线

(预留2条喷涂线,一条磷化线)

4

4#厂房

机加工车间

5

辅助工程

原料仓库

分布于各生产车间,约500m2

6

成品仓库

分布于各生产车间,约1000m2

7

危废仓库

位于2#厂房东侧,约85m2

8

化学品仓库

位于厂区西侧,约85m2,存放污水处理站药剂

9

危化品仓库

位于厂区东侧,约128m2,存放油漆、稀释剂等

10

一般固废仓库

位于2#厂房东侧,约170m2

11

生活垃圾暂存点

位于2#厂房东侧,约21m2

12

原料材料,成品运输

普通卡车运输

13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厂区 (略) (略) ,从市政 (略) 接入DN200自来水管道一根,P≥0.25MPa。

14

消防水系统

厂区内消防设计用水:室内消火栓10L/s,室外消火栓:20L/s厂区建有226m3应急水池。

15

排水系统

采取室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 (略) (略) (略) 政雨水管;生产废水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统一进入慈溪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16

供电系统

由杭州湾新区供电局供电,厂区内设置2台S11-M-1250/10和1台S11-M-630/10变压器

17

供气系统

(略) 政管道天然气

18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1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TW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8t/h;

2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TW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12t/h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19

废气治理设施

喷涂1号线:水喷淋塔(TA001)

喷涂2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2)

磷化1号线:集中排放

磷化2号线:集中排放

喷涂3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3)

喷涂4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4)

磷化3号线:集中排放

20

固废治理

危废仓库85m2

一般固废仓库170m2

生活垃圾暂存点21m2

21

风险防范

设置226m3应急水池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3-3厂区平面布置图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生产规模见表3-3,产能匹配情况见表3-4、表3-5。

表3-3企业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

环评批复

一期产能

1

空气炸锅

*套/年(*个/年)

*套/年(*个/年)

表3-4喷漆线产能匹配情况

喷涂线名称

喷台数量

最大速率(个

/min.台)

每天喷涂时间/h

年生产天数

核算生产线产能(万个

/a)

计划产量

(万个/a)

生产负荷

(%)

备注

喷涂1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2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3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4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合计

2851.2

2400

84.2

/

表3-5磷化线产能匹配情况

喷涂线名称

最大速率(个

/h)

每天处理时间/h

年生产天数

核算生产线产能(万个/a)

计划产量(万个/a)

生产负荷(%

磷化1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磷化2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磷化3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合计

2970

2400

80.8

3.3生产工艺

3.3.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4本项目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总体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空气炸锅内胆。内胆包括炸篮和外锅,部分内胆配有炸板。

冲床下料:外购的冷轧板或镀铝板经冲床下料。冲压成型:液压拉伸机压出内胆形状的粗毛坯。

冲孔:炸篮底部小孔、侧面边缝以及炸板表面小孔,均由冲床冲出。

卷边:冲床对炸篮、外锅、炸板边沿卷边,使内胆口形成弧度流畅的边沿,使用时不扎手。磷化本项目仅冷轧板材外锅、炸篮、炸板需磷化处理。镀铝板材外锅及炸篮均外协抛丸进行表面处理。首先通过磷化使得冷轧板表面与涂料有更好的结合度。

喷漆:对外锅、炸篮、炸板内外两层表面进行喷漆、烘干后得到内胆成品。

焊接:外 (略) 、钢丝、金属片等配件,按产品要求进行组合焊接,最终形成干果架、滚筒等空气炸锅配件。炸板中心凹陷处,需焊接一根铁丝做横梁。本项目焊接为点焊、排焊及对焊,属于电阻焊,是通过施加在点焊电极上的电流将零件的接触表面熔化,然后在压力作用下粘合在一起,不需使用焊条、焊剂,基本无焊接烟尘产生。

磷化工艺流程:

本项目共设置3条磷化线,1号、3号磷 (略) 带式喷淋,将内胆毛 (略) 带上,进入磷化线通道;2号磷化线采用吊挂式喷淋,将内胆毛坯吊挂在吊具上,进入磷化线通道。通道上方、下方有喷淋头将从来自通道下方槽体内的槽液进行雾化喷洒在内胆内外两面。各磷化线见图3-5、图3-6和图3-7。

图3-5磷化1号线

图3-6磷化2号线

图3-7磷化3号线

预脱脂、脱脂:工件经人工上件,进行预脱脂和脱脂,均采用喷淋方式,脱脂剂采用无磷脱脂剂,主要成分是K2CO3、表面活性剂等,用来清除工件表面的矿物油、润滑剂等,提高磷化效果。1号、2号磷化线脱脂槽使用电加热管加热。为了节省能耗,提高磷化线温度控制效果,3号磷化线每个脱脂槽使用1台0.08t/h的蒸汽发生器(管道天然气)进行独立加热,温度约40℃~50℃。3号磷化线共设置2个脱脂槽,需配备2台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所需纯水由项目配备的纯水制备系统提供。脱脂槽定期添加脱脂剂,槽液定期更换。

水洗:工艺中各道水洗均为常温水洗,目的是清除表面残留的表面处理剂。项目采用多级逆流喷洗工艺。

表调:利用表面调整剂对金属表面进行调整,可以消除碱液除油对金属造成的表面状态的不均匀性,能使金属表面形成大量的极细的结晶中心,从而使磷化温度大大降低,显著加快磷化速度,生成的磷化膜薄而硬且均匀细致。表调剂的主要成分是钛盐及磷酸钠,槽液定期更换。

磷化:作用为在工件表面形成细密结晶覆膜,使金属表面具有适当的粗糙面而增加涂层之附着力,并有一定防锈作用。磷化剂主要成分是磷酸二氢盐类,槽液定期更换。

切水:采用风幕式吹风对工件进行强行切水。

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热风循环烘道。烘干温度约180℃~200℃。

喷漆工艺流程:

本项目共设置4条喷涂线,其中1号是水性漆喷涂线,2号是静电油性漆喷涂线,3号和4号是油性漆喷涂线。

1号、3号、4号喷涂线为支撑工件式喷涂线,工艺流程相同。各线均配备1个预热炉、3个烘干炉,1个高温固化炉、4个喷房。工件内外表面均需喷涂2层漆,其中1号喷涂线采用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3号、4号喷涂线采用环保型耐高温涂料。内胆毛坯上架后,经过预热炉预热,随着支架的自传,待喷件一边自传一边匀速运送进入喷房,每个喷房设置4把空气辅助喷枪,喷枪固定在支架上,从不同的的角度同时对内胆毛坯表面进行喷涂,喷涂线不单独设立流平室,喷房与烘房之间仅隔约1m,工件出喷房后直接进入烘道烘干、冷却。如此一喷一烘,按照内底漆、内面漆、外底漆、外面漆的顺序喷烘4次,喷涂操作过程相同。

预热: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50℃~180℃,预热约2min。喷漆:对内胆内、外(正、反)面进行喷涂,采用空气辅助喷枪自动喷涂,单层干膜厚度为20μm,2层干膜厚度共40μm,喷漆附着率约60%。

烘干:前3道烘干温度为200~260℃,烘干时间为5~7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冷却:风吹对工件进行强冷,时间约1min。

高温固化:为最后一道烘干,固化温度为280~430℃,固化时间为7~10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调漆:水性漆为外购混合漆,直接使用,无需调配。油性漆需在调漆间进行调配,调配过程密闭进行。

喷房为水帘喷房,对漆雾进行处理。每班工作结束后需对喷枪进行清洗,均在喷房内进行。水性漆喷枪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废水弃于水帘池内;油性漆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洗,废稀释剂单独收集。

图3-81号、3号、4号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2号静电喷涂线为吊挂式喷涂线,共设置1个预热炉(电加热),一个烘干炉,一个高温固化炉,2个自动Ω喷房,4个人工补喷喷房(每个Ω喷房后设置2个人工补喷喷房)。工件内外表面均需喷涂2层漆,底漆、面漆均采用同种油性有机硅耐高温漆。工件上挂后,经预热炉预热后进入Ω喷房,每个Ω喷房内的2个喷枪错落设置,内胆通过输送轨道经过第一喷枪后回转,再经第二喷枪喷涂,形成S型轨道,2喷枪分别负责正反两个面的涂装,喷涂效率更高,出Ω喷房后需人工对工件边沿等进行补喷,而后进入烘道烘干。如此喷漆、补漆、烘干,按照底漆、面漆的顺序喷烘2次。

每个Ω喷房设有2台圆盘静电涂装机,内胆悬挂于Ω形的高架传送带,涂装机配套喷枪位于Ω型轨道中心,喷枪在马达的带动下可配合内胆吊挂高度做上下往复运动,往复速度为150mm~600mm/s。喷枪头部为旋碟式圆盘,涂料供给于圆盘中央,由于随着圆盘回转产生的离心力,涂料形成薄膜状扩散至圆盘周边部位,在圆盘边缘涂料从液丝成为漆雾状,向水平方向360°喷射,离心空转转速为*~*r/min。

预热:喷涂前对内胆进行预热可减小涂层与基体的温度差,有利于提高涂层的结合强度,使涂层不易产生裂纹;减小喷涂后冷却时由零件和涂层的收缩不一致性而造成的应力,有利于涂层与基体的结合。预热炉侧装电发热管辐射加热,温度80℃~120℃,预热3~5min。

内、外喷底漆:包括内胆的内、外涂,所用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采用静电自动喷涂。底漆干膜厚度为20微米,喷漆室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65±5%。喷涂后轨道传送至底漆补喷喷房。

底漆补喷:人工在水帘喷台前对内胆边沿等未上漆部分进行2道补喷(内、外面各一道),空气辅助喷涂,喷涂后直接进入烘道。

底漆烘干:内胆补喷后进入底漆烘干房,烘干温度为280℃,停留时间5~8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冷却:风吹对工件进行强冷,时间约3min。

内、外喷面漆:包括内胆的内、外涂,所用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采用静电自动喷涂。面漆干膜厚度为20微米,喷漆室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65±5%。喷涂后轨道传送至面漆补喷喷房。

面漆补喷:人工在水帘喷台前对内胆边沿等未上漆部分进行2道补喷(内、外面各一道),空气辅助喷涂,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喷涂后直接进入烘道。

高温固化:补喷面漆后进入高温固化炉,为最后一道烘干,固化温度为280~430℃,固化时间为8~10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调漆:油性漆需在调漆间进行调配,调配过程密闭进行。

Ω喷房抽风系统设置易拆式干式过滤器,采用金属框架,内夹过滤材料,过滤材料采用玻璃纤维过滤棉及合成纤维无纺布制成褶皱状,将喷房内漆雾进行干式过滤。过滤棉定期更换。人工补喷喷房为水帘喷房,通过水帘对漆雾进行处理。每班工作结束后需对喷枪进行清洗,均在喷房内进行。油性漆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洗,废稀释剂单独收集。

涂料及稀释剂使用方式说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所使用的涂料、稀释剂全部为桶装包装,由汽车运输至仓库由人工进行分类储存,整个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涂料和稀释剂均密封于包装桶中,不与空气直接接触,储运过程中不会挥发出有机废气。

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本次项目设置专用的密闭调漆室,采用人工方式将原料倒入调漆搅拌桶的入口,然后加盖进行搅拌调配,配好的涂料密闭转运,转运过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调漆室内设置有抽排风系统,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会经抽风装置汇入喷漆废气,一起进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图3-92号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3.3.2主要污染物

表3-4一期项目主要污染物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类型

主要污染成分

1

废气

喷涂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2

废水

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3

噪声

各类设备的机械噪声

4

固废

废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生活垃圾。

3.4主要工程概况

3.4.1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5。

表3-5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批复

一期数量

二期拟增加

一期与环评批复要求变化

备注

1

拉伸机(四柱油压机)

20台

20台

0台

0台

冲压车间

2

拉伸机(气缸冲床)

72台

72台

0台

0台

3

冲压机械手

48台

48台

0台

0台

4

冲压自动上料机

16台

16台

0台

0台

5

落料自动送料机

6台

6台

0台

0台

6

冲床

3台

3台

0台

0台

配件车间

7

冲床

1台

1台

0台

0台

8

伺服送料机

1台

1台

0台

0台

9

标准二合一

1台

1台

0台

0台

10

气压铆接机

2台

2台

0台

0台

11

排焊机

11台

11台

0台

0台

12

交流电焊机

10台

10台

0台

0台

13

对焊机

4台

4台

0台

0台

14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冲模车间

15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6

电动攻丝机

1台

1台

0台

0台

17

车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8

车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9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0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1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2

铣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3

铣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4

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5

精密磨床

3台

3台

0台

0台

26

行车

1台

1台

0台

0台

27

3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车间

28

3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29

4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0

6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1

7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2

4号磷化线

1条

0

1条

-1条

33

1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1#车间

34

2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5

1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6

2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7

5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8

污水处理环保设备

2套

2套

0条

0条

公用设备

39

废气治理设备

7套

4套

3套

-3套

40

冷却塔

2台

2台

0台

0台

41

纯水制备系统

1套

1套

0套

0套

42

蒸汽发生器

8台

4台

4台

-4台

43

空压机

2台

2台

0台

0台

3.4.2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6,油漆成分见表3-7。

表3-6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消耗量(t/a)

一期消耗量(t/a)

二期预留量

(t/a)

变化量(t/a)

1

冷轧钢带

*

6726

4484

-4484

2

镀铝钢带

5800

3480

2320

-2320

3

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202

121

81

-81

4

稀释剂

44.2

27

18

-18

5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面漆

218

45

173

-173

6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底漆

217

65

152

-152

7

磷化剂

265

159

106

-106

8

促进剂

175

105

70

-70

9

表调剂

8

5

3

-3

10

除油剂

98

59

39

-39

11

片碱

15

9

6

-6

12

切削液

1.1

1

0.1

-0.1

13

盐酸

2

1

1

-1

14

双氧水

30

18

12

-12

15

硫酸亚铁

17

10

7

-7

16

PAC

40

24

16

-16

17

PAM

3

2

1

-1

18

氯化钙

20

12

8

-8

19

液压油

1.1

1

0.1

-0.1

20

五金配件

25

15

10

-10

21

自来水

*

*

*

-*

23

天然气

*m3/a

*m3/a

*m3/a

-*m3/a

表3-7油漆成分一览表

序号

油漆

成分

百分比%

1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硅树脂

50-65

2

硅色浆

15-30

3

云母、填料

5-15

4

流平助剂

1-2

5

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有机硅树脂

50-65

6

有机硅色浆

15-30

7

云母、珠光粉、填料

5-15

8

PMA溶剂

5-10

9

BCS溶剂

3-10

10

流平助剂

1-2

11

柠檬粉

1-2

12

黑珍珠粉

1-2

13

摩洛哥油

1-2

14

电气石油

1-2

3.5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3-8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环评及批复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一期产能为年产900空气炸锅内胆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生产能力不增大,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工艺、原辅材料详见文本

本次验收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发生变化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原辅材料单独贮存在仓库中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废气防治措施详见本报告

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项目废水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直接排放口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本项目不新增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本项目事故池226m3

未发生变化

符合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废气

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及处理废气主要内容见表4-1。

表4-1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设施

处理工艺

位置

治理废气

污染因子

1

废气处理设施TA001

水喷淋塔

1#厂房东南

水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

2

废气处理设施TA002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1#厂房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

废气处理设施TA003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3#厂房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4

废气处理设施TA004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3#厂房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5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1#厂房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6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1#厂房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7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3#厂房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本项目涉及4套处理设施,废气处理流程及采样位置如下。

 9

图4-1废气处理流程图

(2)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磷化线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捞出漆渣后定期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后纳管;本次验收废水处理情况见表4-2,实际用水情况见项目用水情况见图4-2。

表4-2企业废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污染物设施

处理工艺

1

生活污水

化粪池

生化处理

2

纯水制备浓水

/

集中收集

3

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

企业污水处理站

TA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TA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

4

磷化线废水

本次验收涉及3套处理设施(化粪池1套,企业污水处理站2套)。

图4-2本项目用水情况(单位t/a)

企业配备两套污水处理设备,1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8t/h;2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12t/h。企业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t/h(*t/a)。

根据企业资料,该废水处理设施现状处理量约*t/a,废水处理设施仍满足要求,可确废水保达标排放。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表4-2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防治措施

机加工车间

75-85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喷漆磷化车间

75-85

废水处理设施

65-80

废气处理设施

65-80

(4)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和废滤芯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企业已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外已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周知卡和《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内贴有危废种类标识。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见表4-3。

对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具体情况见表4-4,具体实景图见附图3。

表4-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环评批复量t/a

一期产生量(t/a)

二期预留量(t/a)

签约量

(t/a)

处置单位

1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1

0.6

0.4

5

宁波 (略)

2

废切削液

HW09

900-006-09

1

0.6

0.4

3

3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190

114

76

200

4

废溶剂

HW06

900-403-06

3.5

2.0

1.5

2

5

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1.97

1.2

0.77

8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14.5

8.7

7.8

16

7

废催化剂

HW49

900-041-49

0.47

0.32

0.15

0.47

8

废过滤棉及纸板

HW49

900-041-49

18

11

7

18

9

废磷化渣

HW17

336-064-17

7.8

4.68

3.12

8

浙江 (略)

10

废水处理站污泥

HW17

336-064-17

962

577

385

200

50

宁波诺威尔 (略)

500

昱源宁海 (略)

表4-4危废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

废物名称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仓库

85m2

废液压油

5t

半年

2

废切削液

5t

半年

3

废漆渣

50t

半月

4

废溶剂

5t

半年

5

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

5t

半年

6

废活性炭

10t

半年

7

废催化剂

5t

半年

8

废过滤棉及纸板

10t

半年

9

废磷化渣

5t

半年

10

废水处理站污泥

100t

半月

4.2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5%,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4-5。

表4-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境问题

环保措施

金额(万元)

废气

依托现有2套处理设施,新建2套处理设施

500

废水

新建2套废水处理设备

200

噪声

隔声、降噪措施

30

固体废物

固废收集装置、存储场所、危废处置

10

应急措施

各项应急措施

10

合计

750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见表5-1。

表5-1污染物防治措施

内容类型

防治措施

本次验收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1、排水采用雨污分流;

2、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芬顿+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生产废水采用明管收集、输送,并加强厂区污 (略) 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要求企业污水站配备必要专业人员,并设置水污染物监测实验室;

5、加强对污水预处理系统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

6、按要求设置唯一标准排放口,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档案;

7、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等因子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装置,并与环 (略) ;车间废水处理装置安装流量计;

8、要求厂区雨水排放口配备紧急切断系统。

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TA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TA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

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标准 (略) (略) ,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总铁标准,则经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总铁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一级准排放限值,为3mg/L。

废气

1、1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1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2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2废气装置,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3、3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3废气装置,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4、4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4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5、1号磷化线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5排放。

6、2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6排放。

7、3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7排放。

1、1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1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2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2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3、3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3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4、4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4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5、1号磷化线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5排放。

6、2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6排放。

7、3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7排放。

喷涂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即烟气黑度1级;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蒸汽发生器采用管道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和废滤芯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企业已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外已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周知卡和《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内贴有危废种类标识。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事故应急措施

1、废水应急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总容积

226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与污水处理站相连。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处理站或土壤。危化品仓库内安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报警装置。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全厂应急体系。

7、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

部门备案。

1、废水应急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总容积226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与污水处理站相连。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处理站或土壤。危化品仓库内安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报警装置。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全厂应急体系。

7、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事故防范

5.2批复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表5-2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项目完成后实现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地、实际生产内容不变,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一期产能二期产能年产6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待实施

已落实

废气

加强生产废气的综合治理。喷涂线全密闭设计,油性喷涂线废气(调漆、喷漆、烘干、高温固化、洗枪)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水性喷涂线废气(喷漆、烘干、高温固化)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上述废气排放标准均执行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限值和要求。烘干、预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规定的污染物限值,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规范要求的高度设置各废气排放筒,并安装VOC在线监测系统 (略)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企业P1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P2-P4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P5-P7排气筒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脂类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各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 (略) (略) 。长立轴承厂区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 (略) (略) 。上述废水接管标准总铁执行DB33/844-201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余指标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废水处理站按规范设置的标准化排放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纯水制 (略) (略) 排放。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磷化线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捞出漆渣后定期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已落实

噪声

做好项目噪声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做好减振措施,并定期维护设备,组织开展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

已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

继续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火灾等各类风险事故发生

企业已委托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火灾等各类风险事故发生,设立226m3应急水池。

已落实

总量控制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废水排放总量核定为13.*吨/年,COD排放总量核定为6.882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核定为0.60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核定为3.545吨/年,VOC核定为27.34吨/年。

根据监测,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为*吨/年,COD排放量为3.00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30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9吨/年,VOC排放量为4.48吨/年。

已落实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中要求,浙江省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排放废气为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即颗粒物≤3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即满足1级林格曼黑度,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6-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条件

有组织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总挥发性有机物

其他

15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非*烷总烃

其他

80

3

*酸

涉*酸

60

表6-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条件

浓度限值mg/m3

1

所有

4.0

2

*酸*类

涉*酸*

1.0

3

*酸*类

涉*酸*

0.5

表6-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颗粒物

20

烟囱或烟道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

15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排放口

表6-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出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

6.2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表6-4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限值mg/m3

排放标准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悬浮物(SS)

400

五日生化需(BOD5

300

化学需氧量(COD)

500

石油类

20

总锌

5.0

阴离子表面活(LAS)

20

总铁

10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DB33/844-2011)

氨氮(以N计)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总磷

8

6.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6。

表6-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3类

65

55

6.4固废

项目固废管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运营正常、稳定,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75%,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生产负荷要求。生产负荷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符合情况表

日期

产品名称

一期设计万套/天

一期实际万套/天

生产负荷%

2021.10.28

空气炸锅

3

2.6

86.7

2021.10.29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12

空气炸锅

3

2.5

83.3

2021.11.13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4

8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5

83.3

注:企业一期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7.2验收监测内容和频次

(1)废气

表7-2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TA001#处理设施(P1排气筒)进口◎1#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TA001#处理设施(P1排气筒)出口◎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TA002#处理设施(P2排气筒)进口◎3#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2#处理设施(P2排气筒)出口◎4#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进口◎5#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进口◎6#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出口◎1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4#处理设施(P4排气筒)进口◎7#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4#处理设施(P4排气筒)出口◎8#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1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9#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2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10#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3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11#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厂界无组织废气

1个上风向、3个下风向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2)废水

表7-3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1

总纳管口★1#

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铁、锌

4次/天,共2天

(3)噪声

表7-4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东测▲1#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间1次/天,共2天

厂界南测▲2#

厂界西测▲3#

厂界北测▲4#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监测分析方法汇总表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

/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mg/m3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滤膜

1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08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2mg/m3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08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2mg/m3

废水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见结果表

/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4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4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04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1mg/L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3mg/L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

0.05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蓝分光光度法*

0.05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8.2监测仪器

表8-2主要监测仪器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XC008

2023.07.16

2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XC009

2023.07.16

3

全自动流量压力校准器

XC010

2023.09.21

4

便携式烟气流速检测仪

XC011

2023.09.21

5

全自动大气采样器

XC012

2023.09.01

6

全自动大气采样器

XC013

2023.09.01

7

HWS-150恒温恒湿箱

ZX008

2023.09.02

8

ME204E型电子分析天平

ZX040

2023.09.02

9

GC-4000A气相色谱仪

*

2022.09.15

10

LB-01红外测油仪

ZX003

2022.09.15

11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12

S900-BOD台式溶解氧仪

ZX007

2023.10.19

13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2023.09.14

14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3

2023.07.29

15

PHBJ-260便携式Ph/orp计

XC026

2023.09.21

8.3质控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部分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表8-3。

表8-3部分质量控制结果评价一览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平行样检查记录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平行样及编号

测得浓度

相对偏差

允许变差

结果评价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氨氮1#-1

8.34mg/L

0.54%

10%

合格

氨氮1#-1

8.43mg/L

0.54%

10%

合格

氨氮1#-2

8.75mg/L

0.69%

10%

合格

氨氮1#-2

8.63mg/L

0.69%

10%

合格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COD1#-1

58mg/L

1.8%

15%

合格

COD1#-1

56mg/L

1.8%

15%

合格

COD2#-1

72mg/L

0.69%

15%

合格

COD2#-1

73mg/L

0.69%

15%

合格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BOD1#-1

16.5mg/L

2.7%

20%

合格

BOD1#-1

16.8mg/L

2.7%

20%

合格

BOD2#-1

20.1mg/L

0.50%

20%

合格

BOD2#-1

20.3mg/L

0.50%

20%

合格

质控样检查记录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污染因子及编号

定值

测得值

允许误差

结果评价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氨氮

*

1.10±0.05

1.14

±4.5%

合格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COD

*

133±9

133

±6.8%

合格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BOD

*

82.3±5.9

84.5

±7.2%

合格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9.1验收监测结果

(1)第一次监测

表9-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1)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1#

处理设备出口◎2#

/

/

烟气流速

m/s

9.3

16.3

/

/

烟气温度

71.6

53.6

/

/

烟气湿度

%

4.3

3.40

/

/

含氧量

%

/

19.9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8×104

3.19×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8

1.8

2.1

/

/

平均浓度

mg/m3

/

1.9

/

/

折算浓度

mg/m3

/

21.3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606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4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5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4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57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75

4.30

3.78

4.22

3.48

2.95

/

/

平均浓度

mg/m3

4.61

3.55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24

0.11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1#

处理设备出口◎2#

/

/

烟气流速

m/s

9.1

16.1

/

/

烟气温度

63.2

52.4

/

/

烟气湿度

%

4.3

3.5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8×104

3.15×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1

1.8

1.9

/

/

平均浓度

mg/m3

/

1.6

/

/

折算浓度

mg/m3

/

16.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504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4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4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3.22

6.85

2.80

2.71

1.91

2.27

/

/

平均浓度

mg/m3

4.29

2.30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15

0.072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2)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3#

处理设备出口◎4#

/

/

烟气流速

m/s

3.3

5.0

/

/

烟气温度

86.9

55.6

/

/

烟气湿度

%

4.4

4.2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06×104

1.61×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2

1.3

1.5

/

/

平均浓度

mg/m3

/

1.3

/

/

折算浓度

mg/m3

/

13.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209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48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

6

/

/

折算浓度

mg/m3

/

62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66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67.1

67.0

63.2

5.54

11.8

7.95

/

/

平均浓度

mg/m3

65.8

8.43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697

0.136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5.0

14.1

13.8

1.10

1.17

1.19

/

/

平均浓度

mg/m3

14.3

1.15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52

0.0185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2.0

12.1

12.0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12.0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27

<3.22×10-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3#

处理设备出口◎4#

/

/

烟气流速

m/s

4.2

5.4

/

/

烟气温度

109.6

54.3

/

/

烟气湿度

%

4.4

4.3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26×104

1.77×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6

1.2

1.2

/

/

平均浓度

mg/m3

/

1.3

/

/

折算浓度

mg/m3

/

13.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230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531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5

5

5

/

/

平均浓度

mg/m3

/

5

/

/

折算浓度

mg/m3

/

5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88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5.5

46.6

55.1

32.0

27.2

27.4

/

/

平均浓度

mg/m3

52.4

28.9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660

0.512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374

0.557

0.591

0.292

0.295

0.368

/

/

平均浓度

mg/m3

0.507

0.31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39×10-3

5.63×10-3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50

1.47

1.55

0.748

0.754

0.750

/

/

平均浓度

mg/m3

1.51

0.751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90

0.013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3-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3进口)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5#

处理设备进口◎6#

/

/

烟气流速

m/s

13.6

6.0

/

/

烟气温度

14.5

15.1

/

/

烟气湿度

%

3

3.09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02×104

3.53×10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7.9

11.6

8.02

5.54

4.56

3.80

/

/

平均浓度

mg/m3

12.5

4.63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00

0.163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42×10-4

<2.82×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175

0.179

0.180

0.160

0.164

0.155

/

/

平均浓度

mg/m3

0.178

0.16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43

5.65×10-3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5#

处理设备进口◎6#

/

/

烟气流速

m/s

13.7

5.9

/

/

烟气温度

16.9

15

/

/

烟气湿度

%

3

3.1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7.95×104

3.53×10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7.80

3.40

3.58

2.49

3.79

2.75

/

/

平均浓度

mg/m3

4.93

3.01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392

0.106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36×10-4

<2.82×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36

0.044

0.036

<0.020

0.021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039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3.10×10-3

<7.06×10-4

/

/

表9-3-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3出口)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8.7

8.8

/

/

烟气温度

22.3

22.7

/

/

烟气湿度

%

3.9

3.9

/

/

含氧量

%

19.8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07×105

1.08×105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1

1.2

1.1

1.1

1.1

1.2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1

/

/

折算浓度

mg/m3

11.3

10.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18

0.119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21

<0.324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21

<0.32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2.37

2.19

2.01

1.92

2.30

2.11

/

/

平均浓度

mg/m3

2.19

2.11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234

0.228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8.56×10-4

<8.64×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202

0.210

0.214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209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224

<2.16×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4)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7#

处理设备出口◎8#

/

/

烟气流速

m/s

8.8

5.9

/

/

烟气温度

23.2

32.8

/

/

烟气湿度

%

3.8

4.5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28×104

6.97×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9

2.0

3.0

/

/

平均浓度

mg/m3

/

2.3

/

/

折算浓度

mg/m3

/

23.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160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09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09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2.5

57.3

59.3

4.96

3.70

4.67

/

/

平均浓度

mg/m3

56.4

4.44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3.54

0.309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5.02×10-4

<5.58×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193

0.214

0.186

0.189

0.178

0.189

/

/

平均浓度

mg/m3

0.198

0.185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24

0.0129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7#

处理设备出口◎8#

/

/

烟气流速

m/s

8.5

6.1

/

/

烟气温度

25.0

33.2

/

/

烟气湿度

%

3.8

4.5

/

/

含氧量

%

/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06×104

7.12×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5

4.0

2.5

/

/

平均浓度

mg/m3

/

2.7

/

/

折算浓度

mg/m3

/

25.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192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14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1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2.5

33.6

22.9

1.69

1.51

1.71

/

/

平均浓度

mg/m3

36.3

1.64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2.20

0.117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4.85×10-4

<5.70×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20

0.020

<0.020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020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1×10-3

<1.42×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5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1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3.0

3.2

/

/

烟气温度

77.9

60.9

/

/

烟气湿度

%

2.52

2.52

/

/

含氧量

%

20.0

2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37×103

2.57×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9

1.2

1.5

1.8

1.4

1.4

/

/

平均浓度

mg/m3

1.5

1.5

/

/

折算浓度

mg/m3

18.5

26.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56×10-3

3.86×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1

12

14

4

4

5

/

/

平均浓度

mg/m3

12

4

/

/

折算浓度

mg/m3

148

7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284

0.0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20

37

37

4

6

8

/

/

平均浓度

mg/m3

31

6

/

/

折算浓度

mg/m3

383

106

200

超标

排放速率

kg/h

0.0735

0.015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6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2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3.1

3.1

/

/

烟气温度

129.3

134.5

/

/

烟气湿度

%

3.3

3.3

/

/

含氧量

%

18.7

17.4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09×103

2.07×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0

1.0

<1.0

1.1

1.1

1.1

/

/

平均浓度

mg/m3

<1.0

1.1

/

/

折算浓度

mg/m3

<5.4

3.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09×10-3

2.2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4

15

15

24

23

25

/

/

平均浓度

mg/m3

15

24

/

/

折算浓度

mg/m3

81

82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314

0.049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4

4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16

<10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27×10-3

<6.21×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7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3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9.6

9.8

/

/

烟气温度

48.5

52.5

/

/

烟气湿度

%

3.59

3.6

/

/

含氧量

%

20.0

20.0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2.58×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2

1.1

1.0

1.1

1.0

1.0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0

/

/

折算浓度

mg/m3

19.2

17.5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3×10-3

2.5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0

11

11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11

6

/

/

折算浓度

mg/m3

192

105

150

超标

排放速率

kg/h

0.0283

0.015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52

<52

50

无法评价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7.74×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8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酸*酯

*酸*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1年

kPa

/

m/s

/

mg/m3

mg/m3

mg/m3

厂界上风向○1#

10月28日

09:22~10:22

19.4

102.4

东北

1.2

1.39

<0.008

<0.020

10:24~11:24

20.5

102.3

东北

1.5

1.38

<0.008

<0.020

11:25~12:25

20.9

102.3

东北

1.7

1.69

<0.008

<0.020

厂界下风向○2#

09:25~10:25

19.4

102.4

东北

1.2

2.02

<0.008

0.034

10:27~11:27

20.5

102.3

东北

1.5

2.13

<0.008

0.028

11:31~12:31

20.9

102.3

东北

1.7

2.11

<0.008

0.028

厂界下风向○3#

09:29~10:29

19.4

102.4

东北

1.2

2.11

<0.008

0.040

10:31~11:31

20.5

102.3

东北

1.5

2.11

<0.008

0.043

11:34~12:34

20.9

102.3

东北

1.7

2.20

<0.008

0.041

厂界下风向○4#

09:33~10:33

19.4

102.4

东北

1.2

1.87

<0.008

0.025

10:35~11:35

20.5

102.3

东北

1.5

1.73

<0.008

0.026

11:38~12:38

20.9

102.3

东北

1.7

1.94

<0.008

0.026

厂界上风向○1#

10月29日

08:31~09:31

19.7

102.3

东北

1.5

1.76

<0.008

<0.020

09:33~10:33

20.1

102.2

东北

1.4

0.80

<0.008

<0.020

10:35~11:35

20.3

102.1

东北

1.3

0.72

<0.008

<0.020

厂界下风向○2#

08:35~09:35

19.7

102.3

东北

1.5

2.43

<0.008

0.024

09:38~10:38

20.1

102.2

东北

1.4

1.77

<0.008

0.027

10:40~11:40

20.3

102.1

东北

1.3

2.01

<0.008

0.026

厂界下风向○3#

08:37~09:37

19.7

102.3

东北

1.5

0.86

<0.008

0.025

09:39~10:39

20.1

102.2

东北

1.4

0.63

<0.008

0.027

10:42~11:42

20.3

102.1

东北

1.3

0.64

<0.008

0.027

厂界下风向○4#

08:39~09:39

19.7

102.3

东北

1.5

0.64

<0.008

0.026

09:42~10:42

20.1

102.2

东北

1.4

0.74

<0.008

0.026

10:45~11:45

20.3

102.1

东北

1.3

1.00

<0.008

0.027

标准限值

4.0

1.0

0.5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9-9废气检测结果(厂区内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1年

kPa

/

m/s

/

mg/m3

MF0017生产车间门口○5#

10月28日

09:35~10:35

19.4

102.4

东北

1.2

0.77

10:39~11:39

20.5

102.3

东北

1.5

0.65

11:42~12:42

20.9

102.3

东北

1.7

0.91

10月29日

08:41~09:41

19.7

102.3

东北

1.5

0.91

09:45~10:45

20.1

102.2

东北

1.4

1.15

10:48~11:48

20.3

102.1

东北

1.3

1.23

标准限值

6.0

测值判定

达标

表9-10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纳管口★1#

2021年

10月28日

08:10

微灰微臭

7.8

121

207

55.9

4.46

1.63

1.23

4.27

1.40

0.169

09:12

微灰微臭

7.7

130

200

58.0

4.28

1.60

1.19

4.81

1.86

0.192

10:14

微灰微臭

7.9

120

215

54.7

4.55

1.64

1.54

3.16

1.10

0.167

11:15

微灰微臭

7.6

106

181

54.5

4.25

1.59

1.28

2.12

0.652

0.205

日均值

/

119

201

55.8

4.38

1.62

1.31

3.59

1.25

0.183

2021年

10月29日

08:07

微灰微臭

7.7

71

177

51.6

3.13

3.13

1.67

4.62

3.84

0.180

09:10

微灰微臭

7.6

130

155

49.2

3.29

3.24

1.27

6.26

2.20

0.169

10:11

微灰微臭

7.8

120

143

49.8

3.95

3.20

0.73

4.38

1.02

0.190

11:14

微灰微臭

7.7

106

208

49.2

3.86

3.16

0.70

2.80

0.720

0.194

日均值

/

107

171

50.0

3.56

3.18

1.09

4.52

1.94

0.183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35

8

20

10.0

5.0

2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9-11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1年

10月28日

天气晴

风速1.9~2.0m/s

13:25~13:26

厂内货物装卸+人员流动噪声

62.0

65

达标

22:37~22:38

区域环境噪声

52.1

55

达标

厂界西侧▲2#

13:11~13:12

厂内冲压机+交通噪声

59.3

65

达标

22:41~22:42

厂内喷漆噪声

53.3

55

达标

厂界北侧▲3#

13:20~13:21

厂内风机+交通噪声

63.7

65

达标

22:48~22:49

厂内风机噪声

54.4

5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1年

10月29日

天气晴

风速1.5~1.8m/s

08:57~08:58

厂内货物装卸+人员流动噪声

61.2

65

达标

22:13~22:14

区域环境噪声

51.5

55

达标

厂界西侧▲2#

08:52~08:53

厂内冲压机+交通噪声

60.0

65

达标

22:20~22:21

厂内喷漆噪声

51.1

55

达标

厂界北侧▲3#

09:01~09:02

厂内风机+交通噪声

62.7

65

达标

22:06~22:07

厂内风机噪声

54.2

55

达标


(2)复测结果

表9-1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1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8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3.1

/

/

烟气温度

60

/

/

烟气湿度

%

2.5

/

/

含氧量

%

20.4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62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5

4

5

/

/

平均浓度

mg/m3

5

/

/

折算浓度

mg/m3

103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28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3.1

/

/

烟气温度

60

/

/

烟气湿度

%

2.6

/

/

含氧量

%

2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4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53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5

6

7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106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4

/

/

表9-1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3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8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9.6

/

/

烟气温度

48

/

/

烟气湿度

%

3.5

/

/

含氧量

%

19.9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95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48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4×10-3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9.7

/

/

烟气温度

47

/

/

烟气湿度

%

3.2

/

/

含氧量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2×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88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44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86×10-3

/

/

9.3验收监测评价

根据监测内容,企业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见表9-19。

表9-19废气监测结果汇总表

排气筒编号

处理设施编

污染物

出口排放浓度(mg/m3

进口排放速率(kg/h)

出口排放速率(kg/h)

处理效率(%)

P1

TA001

颗粒物

18.9

/

0.056

/

氮氧化物

16.25

/

0.048

/

二氧化硫

16.25

/

0.048

/

非*烷总烃

2.925

0.12

0.092

22.4

P2

TA002

颗粒物

13.4

/

0.022

/

氮氧化物

23.25

/

0.037

/

二氧化硫

56.5

/

0.093

/

非*烷总烃

18.66

0.68

0.32

52.2

*酸*脂

0.73

0.079

0.012

84.8

*酸*脂

0.38

0.073

0.0067

90.8

P3

TA003

颗粒物

10.9

/

0.12

/

氮氧化物

15

/

0.16

/

二氧化硫

15

/

0.16

/

非*烷总烃

2.15

0.83

0.231

72.2

*酸*脂

0.004

0.*

0.*

6.6

*酸*脂

0.1095

0.0012

0.*

/

P4

TA004

颗粒物

14

/

0.18

/

氮氧化物

15

/

0.11

/

二氧化硫

15

/

0.11

/

非*烷总烃

3.04

2.87

0.21

92.7

*酸*脂

0.004

0.*

0.*

/

*酸*脂

0.0975

0.0065

0.0068

/

P5

1号磷化

颗粒物

22.5

/

0.0037

/

氮氧化物

42

/

0.0039

/

二氧化硫

104.5

/

0.014

/

P6

2号磷化

颗粒物

3.25

/

0.0017

/

氮氧化物

81.5

/

0.041

/

二氧化硫

10.5

/

0.0047

/

P7

3号磷化

颗粒物

18.35

/

0.0027

/

氮氧化物

91.5

/

0.016

/

二氧化硫

23

/

0.0039

/

备注:

(1)P1排气筒对应生产线为水性漆喷涂线,产生非*烷总烃较少,TA001处理工艺为水喷淋,处理效率较

(2)P3~P4排气筒对应生产线产生的*酸*酯和*酸*酯产生量极少,受本底值影响较大,几乎没有处理效率,处理效率较

(3)第一次检测时,P5,P7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存在超标现象。经排场,企业长期未维护天然气燃烧装置,企业整改后进行了复测。

企业P1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P2-P4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P5-P7排气筒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9-20,总量控制情况见表9-21。

表9-20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处理设施编

污染物

进口排放速率(kg/h)

出口排放速率(kg/h)

有组织排放量(t/a)

无组织排放量(t/a)

排放量总量(t/a)

P1

TA001

颗粒物

/

0.056

0.27

0.06

0.36

氮氧化物

/

0.048

0.23

0.04

0.29

二氧化硫

/

0.048

0.23

0.04

0.29

非*烷总烃

0.12

0.092

0.44

0.02

0.47

P2

TA002

颗粒物

/

0.022

0.11

0.02

0.14

氮氧化物

/

0.037

0.18

0.04

0.24

二氧化硫

/

0.093

0.45

0.08

0.57

非*烷总烃

0.68

0.32

1.54

0.14

1.74

*酸*脂

0.079

0.012

0.06

0.02

0.09

*酸*脂

0.073

0.0067

0.03

0.02

0.06

P3

TA003

颗粒物

/

0.12

0.58

0.12

0.75

氮氧化物

/

0.16

0.77

0.16

1

二氧化硫

/

0.16

0.77

0.16

1

非*烷总烃

0.83

0.231

1.11

0.16

1.35

*酸*脂

0.*

0.*

0.00

0

0

*酸*脂

0.0012

0.*

0.06

0

0.06

P4

TA004

颗粒物

/

0.18

0.86

0.18

1.13

氮氧化物

/

0.11

0.53

0.1

0.68

二氧化硫

/

0.11

0.53

0.1

0.68

非*烷总烃

0.287

0.21

1.01

0.06

1.1

*酸*脂

0.*

0.*

0.00

0

0

*酸*脂

0.0065

0.0068

0.03

0

0.03

P5

1号磷化

颗粒物

/

0.0037

0.02

0

0.02

氮氧化物

/

0.0039

0.02

0

0.02

二氧化硫

/

0.014

0.07

0.02

0.09

P6

2号磷化

颗粒物

/

0.0017

0.01

0

0.01

氮氧化物

/

0.041

0.20

0.04

0.26

二氧化硫

/

0.0047

0.02

0

0.02

P7

3号磷化

颗粒物

/

0.0027

0.01

0

0.01

氮氧化物

/

0.016

0.08

0.02

0.1

二氧化硫

/

0.0039

0.02

0

0.02

备注: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厂区工作时间按4800h/a计(企业存在淡旺季,平均工作时间按16h/d计,年工作日约300天);废气收集效率按70%计,按进口排放速率计算无组织排放量。未检出污染物按50%计。

表9-21本次验收总量控制要求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一期排放量

t/a

许可排放量t/a

二期预留t/a

备注

废水

废水量

*

*

*

本次验收核定废水排放量为200t/d,CODCr和氨氮核算浓度为城镇污水处理站出水浓度。

CODCr

3.00

6.882

3.882

氨氮

0.30

0.602

0.302

废气

VOCS

4.92

24.577

19.657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厂区工作时间按4800h/a计(企业存在淡旺季,平均工作时间按16h/d计,年工作日约300天);废气收集效率按70%计,按进口排放速率计算无组织排放量。

氮氧化物

2.59

3.545

0.955

十、验收监测结论

10.1验收监测结论

10.1.1验收监测工况

2021年10月28日-29日、11月12日-13日、11月28日-29日监测期间,车间的各类生产设备均在运行,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0.1.2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

10.2存在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及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0.3总结论

根据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分期建设投入生产设施能满足主题工程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R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N30.*°,E121.*°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实际生产能力

阶段验收: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环评单位

浙江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甬新环建(2020)58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宁波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52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760

所占比例(%)

24.9

实际总投资

3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50

所占比例(%)

25

废水治理(万元)

200

废气治理(万元)

500

噪声治理(万元)

30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10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1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4800h/a

运营单位

宁波嘉乐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6B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6

13.7624


6

13.7624


0

化学需氧量






3.00

6.882


3.00

6.882


0

氨氮






0.30

0.602


0.30

0.602


0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1.92

0.303


1.92

0.303


0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s






4.48

24.577


4.48

24.577


0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1:TA001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2:TA002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3:TA003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4:TA004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5:TW001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6:TW002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


附件1:批复

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附件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6:在线监测协议

附件7:检测报告

工况情况说明

宁波 (略) 在我单位进行监测期间,我单位生产情况见下表。

表1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情况表

日期

产品名称

一期产量万套/天

一期实际产量万套/天

生产负荷%

2021.10.28

空气炸锅

3

2.6

86.7

2021.10.29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12

空气炸锅

3

2.5

83.3

2021.11.13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4

8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5

83.3

注:企业一期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表2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批复

一期数量

二期拟增加

监测期间生产设备

备注

1

拉伸机(四柱油压机)

20台

20台

0台

20台

冲压车间

2

拉伸机(气缸冲床)

72台

72台

0台

72台

3

冲压机械手

48台

48台

0台

48台

4

冲压自动上料机

16台

16台

0台

16台

5

落料自动送料机

6台

6台

0台

6台

6

冲床

3台

3台

0台

3台

配件车间

7

冲床

1台

1台

0台

1台

8

伺服送料机

1台

1台

0台

1台

9

标准二合一

1台

1台

0台

1台

10

气压铆接机

2台

2台

0台

2台

11

排焊机

11台

11台

0台

11台

12

交流电焊机

10台

10台

0台

10台

13

对焊机

4台

4台

0台

4台

14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冲模车间

15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6

电动攻丝机

1台

1台

0台

1台

17

车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8

车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9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0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1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2

铣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3

铣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4

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5

精密磨床

3台

3台

0台

3台

26

行车

1台

1台

0台

1台

27

3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车间

28

3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29

4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0

6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1

7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2

4号磷化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3

1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1#车间

34

2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5

1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6

2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7

5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8

污水处理环保设备

2套

2套

0条

2套

公用设备

39

废气治理设备

7套

4套

3套

4套

40

冷却塔

2台

2台

0台

2台

41

纯水制备系统

1套

1套

0套

1套

42

蒸汽发生器

8台

4台

4台

4台

43

空压机

2台

2台

0台

2台

宁波嘉乐 (略)

2021年11月29日



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编制单位:宁波 (略)

2022年1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

委托单位:宁波嘉乐 (略)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编制单位:宁波 (略)

二〇二二年一月


责任表

建设单位法人:张宝恒

编制单位法人:黄建江

项目负责人:梁薇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 (略)

联系方式:梁薇*

地址: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

编制单位:宁波 (略)

联系方式:黄薛颖*

地址: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验收依据

三、项目建设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六、验收执行标准

七、验收监测内容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十、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实景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附件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6:在线监测协议

附件:7:检测报告

附件8:工况情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一、项目概况

宁波嘉乐 (略) 于2010年进行工商注册, (略) (略) ,注册 (略) 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558号,是一家生产小家电的出口型企业。公司产品在继承传统理念的基础上,加入时尚元素,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深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产品供不应求。

宁波嘉乐 (略) 有5个厂区,其中一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58号,二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77号;三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598,厂房为租赁 (略) 厂房,以下简称丰意阀门厂区;四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428号,厂房为租赁原 (略) 厂房,以下简称长立轴承厂区;五厂区位于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888号2017A-6#地块,以下简称新厂区。各厂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图1-1。

2010年3月,企业在一厂区实施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电热水杯、*台暖风机,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组装。该项目于2011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 (略) 场原因取消该生产内容。

由于空气炸锅这种 (略) 场上具有良好的前景,企业于2015年底在二厂区实施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获得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甬新环建[2016]7号),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烘干、组装等;该项目于2017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7年11月,企业在庵东工业区租赁 (略) 和 (略) 闲置厂房,同时利用一厂区、二厂区剩余空间重新配置生产线,对二厂区的年产

*台空气炸锅项目进行技改,同时将涂装工序和内胆生产改为自加工,形成流水线作业。因此,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获得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甬新环建[2018]36号),审批的产能为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烘干、组装、机加工、喷涂、磷化等。该项目于2019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8年,企业在长立轴承厂区实施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18]110号),审批的产能为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主要生产工艺为五金加工、清洗、烘干等。2019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9年5月, (略) 场需求,企业扩大产能,购置甬新2017A-6#地块作为新厂区( (略) 888号),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投资项目报告表》,2019年5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19]42号),审批的产能为年产*台空气炸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丝印、组装、机加工等。

2020年,企业在长立轴承厂区实施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委托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0月获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甬新环建[2020]58号)。

具体各厂区的功能分区及企业从成立至今的相关环保手续见表1-1。

表1-1宁波嘉乐 (略) 相关环保手续一览表

审批项目名称

审批情况

验收情况

涉及厂区

备注

《 (略) (略) 年产*只电热水杯及暖风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无审批文号

2011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厂区

已取消

《 (略) (略) 年产*台空气炸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6]7号

2017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厂区

在此项目的基础上,技改为《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产*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甬新环建

[2018]36号

2019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厂区

年注塑*套空气炸锅配件,年组装*台空气炸锅

二厂区

年注塑*套空气炸锅配件,并喷涂全厂*套塑料面板和把手

丰意阀门厂区

年产空气炸锅内胆*台

长立轴承厂区

年产空气炸锅内胆*台

《年产*只空气炸锅配套风道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8]110号

2019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长立轴承厂区

/

《年产*台空气炸锅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甬新环建

[2019]42号

未验收

新厂区

/

《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甬新环建[2020]58号

未验收

长立轴承厂区

本次验收

图1-1企业各厂区相对位置关系图

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嘉乐 (略) 长立轴承厂区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主体工程及配套处理设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 (略) 于2021年10月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10月28日-29日、11月12日-13日、11月28日-2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浙江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略)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甬新环建[2020]58号。

2.4其他相关文件

宁波 (略) 编制的《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三、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厂区中心经纬度N30.*°,E121.*°,周围环境概况见表3-1,最近敏感点为企业厂界东南方向约175m的方家舍头村(隶属元祥村)。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3-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3-3,厂区功能布局见表3-2。

表3-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序号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

现状

1

紧邻

(略)

2

紧邻

其他企业

3

西

紧邻

七二三大街

4

紧邻

(略)

表3-2项目功能布局

序号

工程类别

建筑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1#厂房

喷涂1号线、喷涂2号线、磷化1号线、磷化2号线

(预留一条喷涂线)

冲压车间

2

2#厂房

机加工车间

3

3#厂房

喷涂3号线、喷涂4号线、磷化3号线

(预留2条喷涂线,一条磷化线)

4

4#厂房

机加工车间

5

辅助工程

原料仓库

分布于各生产车间,约500m2

6

成品仓库

分布于各生产车间,约1000m2

7

危废仓库

位于2#厂房东侧,约85m2

8

化学品仓库

位于厂区西侧,约85m2,存放污水处理站药剂

9

危化品仓库

位于厂区东侧,约128m2,存放油漆、稀释剂等

10

一般固废仓库

位于2#厂房东侧,约170m2

11

生活垃圾暂存点

位于2#厂房东侧,约21m2

12

原料材料,成品运输

普通卡车运输

13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厂区 (略) (略) ,从市政 (略) 接入DN200自来水管道一根,P≥0.25MPa。

14

消防水系统

厂区内消防设计用水:室内消火栓10L/s,室外消火栓:20L/s厂区建有226m3应急水池。

15

排水系统

采取室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 (略) (略) (略) 政雨水管;生产废水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统一进入慈溪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16

供电系统

由杭州湾新区供电局供电,厂区内设置2台S11-M-1250/10和1台S11-M-630/10变压器

17

供气系统

(略) 政管道天然气

18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1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TW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8t/h;

2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TW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12t/h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19

废气治理设施

喷涂1号线:水喷淋塔(TA001)

喷涂2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2)

磷化1号线:集中排放

磷化2号线:集中排放

喷涂3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3)

喷涂4号线: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TA004)

磷化3号线:集中排放

20

固废治理

危废仓库85m2

一般固废仓库170m2

生活垃圾暂存点21m2

21

风险防范

设置226m3应急水池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3-3厂区平面布置图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生产规模见表3-3,产能匹配情况见表3-4、表3-5。

表3-3企业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

环评批复

一期产能

1

空气炸锅

*套/年(*个/年)

*套/年(*个/年)

表3-4喷漆线产能匹配情况

喷涂线名称

喷台数量

最大速率(个

/min.台)

每天喷涂时间/h

年生产天数

核算生产线产能(万个

/a)

计划产量

(万个/a)

生产负荷

(%)

备注

喷涂1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2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3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喷涂4号线

4

18

22

300

712.8

600

84.2

每锅喷涂4次

合计

2851.2

2400

84.2

/

表3-5磷化线产能匹配情况

喷涂线名称

最大速率(个

/h)

每天处理时间/h

年生产天数

核算生产线产能(万个/a)

计划产量(万个/a)

生产负荷(%

磷化1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磷化2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磷化3号线

1500

22

300

990

800

80.8

合计

2970

2400

80.8

3.3生产工艺

3.3.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3-4本项目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总体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空气炸锅内胆。内胆包括炸篮和外锅,部分内胆配有炸板。

冲床下料:外购的冷轧板或镀铝板经冲床下料。冲压成型:液压拉伸机压出内胆形状的粗毛坯。

冲孔:炸篮底部小孔、侧面边缝以及炸板表面小孔,均由冲床冲出。

卷边:冲床对炸篮、外锅、炸板边沿卷边,使内胆口形成弧度流畅的边沿,使用时不扎手。磷化本项目仅冷轧板材外锅、炸篮、炸板需磷化处理。镀铝板材外锅及炸篮均外协抛丸进行表面处理。首先通过磷化使得冷轧板表面与涂料有更好的结合度。

喷漆:对外锅、炸篮、炸板内外两层表面进行喷漆、烘干后得到内胆成品。

焊接:外 (略) 、钢丝、金属片等配件,按产品要求进行组合焊接,最终形成干果架、滚筒等空气炸锅配件。炸板中心凹陷处,需焊接一根铁丝做横梁。本项目焊接为点焊、排焊及对焊,属于电阻焊,是通过施加在点焊电极上的电流将零件的接触表面熔化,然后在压力作用下粘合在一起,不需使用焊条、焊剂,基本无焊接烟尘产生。

磷化工艺流程:

本项目共设置3条磷化线,1号、3号磷 (略) 带式喷淋,将内胆毛 (略) 带上,进入磷化线通道;2号磷化线采用吊挂式喷淋,将内胆毛坯吊挂在吊具上,进入磷化线通道。通道上方、下方有喷淋头将从来自通道下方槽体内的槽液进行雾化喷洒在内胆内外两面。各磷化线见图3-5、图3-6和图3-7。

图3-5磷化1号线

图3-6磷化2号线

图3-7磷化3号线

预脱脂、脱脂:工件经人工上件,进行预脱脂和脱脂,均采用喷淋方式,脱脂剂采用无磷脱脂剂,主要成分是K2CO3、表面活性剂等,用来清除工件表面的矿物油、润滑剂等,提高磷化效果。1号、2号磷化线脱脂槽使用电加热管加热。为了节省能耗,提高磷化线温度控制效果,3号磷化线每个脱脂槽使用1台0.08t/h的蒸汽发生器(管道天然气)进行独立加热,温度约40℃~50℃。3号磷化线共设置2个脱脂槽,需配备2台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所需纯水由项目配备的纯水制备系统提供。脱脂槽定期添加脱脂剂,槽液定期更换。

水洗:工艺中各道水洗均为常温水洗,目的是清除表面残留的表面处理剂。项目采用多级逆流喷洗工艺。

表调:利用表面调整剂对金属表面进行调整,可以消除碱液除油对金属造成的表面状态的不均匀性,能使金属表面形成大量的极细的结晶中心,从而使磷化温度大大降低,显著加快磷化速度,生成的磷化膜薄而硬且均匀细致。表调剂的主要成分是钛盐及磷酸钠,槽液定期更换。

磷化:作用为在工件表面形成细密结晶覆膜,使金属表面具有适当的粗糙面而增加涂层之附着力,并有一定防锈作用。磷化剂主要成分是磷酸二氢盐类,槽液定期更换。

切水:采用风幕式吹风对工件进行强行切水。

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热风循环烘道。烘干温度约180℃~200℃。

喷漆工艺流程:

本项目共设置4条喷涂线,其中1号是水性漆喷涂线,2号是静电油性漆喷涂线,3号和4号是油性漆喷涂线。

1号、3号、4号喷涂线为支撑工件式喷涂线,工艺流程相同。各线均配备1个预热炉、3个烘干炉,1个高温固化炉、4个喷房。工件内外表面均需喷涂2层漆,其中1号喷涂线采用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3号、4号喷涂线采用环保型耐高温涂料。内胆毛坯上架后,经过预热炉预热,随着支架的自传,待喷件一边自传一边匀速运送进入喷房,每个喷房设置4把空气辅助喷枪,喷枪固定在支架上,从不同的的角度同时对内胆毛坯表面进行喷涂,喷涂线不单独设立流平室,喷房与烘房之间仅隔约1m,工件出喷房后直接进入烘道烘干、冷却。如此一喷一烘,按照内底漆、内面漆、外底漆、外面漆的顺序喷烘4次,喷涂操作过程相同。

预热: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50℃~180℃,预热约2min。喷漆:对内胆内、外(正、反)面进行喷涂,采用空气辅助喷枪自动喷涂,单层干膜厚度为20μm,2层干膜厚度共40μm,喷漆附着率约60%。

烘干:前3道烘干温度为200~260℃,烘干时间为5~7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冷却:风吹对工件进行强冷,时间约1min。

高温固化:为最后一道烘干,固化温度为280~430℃,固化时间为7~10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调漆:水性漆为外购混合漆,直接使用,无需调配。油性漆需在调漆间进行调配,调配过程密闭进行。

喷房为水帘喷房,对漆雾进行处理。每班工作结束后需对喷枪进行清洗,均在喷房内进行。水性漆喷枪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废水弃于水帘池内;油性漆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洗,废稀释剂单独收集。

图3-81号、3号、4号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2号静电喷涂线为吊挂式喷涂线,共设置1个预热炉(电加热),一个烘干炉,一个高温固化炉,2个自动Ω喷房,4个人工补喷喷房(每个Ω喷房后设置2个人工补喷喷房)。工件内外表面均需喷涂2层漆,底漆、面漆均采用同种油性有机硅耐高温漆。工件上挂后,经预热炉预热后进入Ω喷房,每个Ω喷房内的2个喷枪错落设置,内胆通过输送轨道经过第一喷枪后回转,再经第二喷枪喷涂,形成S型轨道,2喷枪分别负责正反两个面的涂装,喷涂效率更高,出Ω喷房后需人工对工件边沿等进行补喷,而后进入烘道烘干。如此喷漆、补漆、烘干,按照底漆、面漆的顺序喷烘2次。

每个Ω喷房设有2台圆盘静电涂装机,内胆悬挂于Ω形的高架传送带,涂装机配套喷枪位于Ω型轨道中心,喷枪在马达的带动下可配合内胆吊挂高度做上下往复运动,往复速度为150mm~600mm/s。喷枪头部为旋碟式圆盘,涂料供给于圆盘中央,由于随着圆盘回转产生的离心力,涂料形成薄膜状扩散至圆盘周边部位,在圆盘边缘涂料从液丝成为漆雾状,向水平方向360°喷射,离心空转转速为*~*r/min。

预热:喷涂前对内胆进行预热可减小涂层与基体的温度差,有利于提高涂层的结合强度,使涂层不易产生裂纹;减小喷涂后冷却时由零件和涂层的收缩不一致性而造成的应力,有利于涂层与基体的结合。预热炉侧装电发热管辐射加热,温度80℃~120℃,预热3~5min。

内、外喷底漆:包括内胆的内、外涂,所用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采用静电自动喷涂。底漆干膜厚度为20微米,喷漆室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65±5%。喷涂后轨道传送至底漆补喷喷房。

底漆补喷:人工在水帘喷台前对内胆边沿等未上漆部分进行2道补喷(内、外面各一道),空气辅助喷涂,喷涂后直接进入烘道。

底漆烘干:内胆补喷后进入底漆烘干房,烘干温度为280℃,停留时间5~8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冷却:风吹对工件进行强冷,时间约3min。

内、外喷面漆:包括内胆的内、外涂,所用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采用静电自动喷涂。面漆干膜厚度为20微米,喷漆室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65±5%。喷涂后轨道传送至面漆补喷喷房。

面漆补喷:人工在水帘喷台前对内胆边沿等未上漆部分进行2道补喷(内、外面各一道),空气辅助喷涂,油漆为有机耐高温油性漆。喷涂后直接进入烘道。

高温固化:补喷面漆后进入高温固化炉,为最后一道烘干,固化温度为280~430℃,固化时间为8~10min。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热风循环对工件进行烘干。

调漆:油性漆需在调漆间进行调配,调配过程密闭进行。

Ω喷房抽风系统设置易拆式干式过滤器,采用金属框架,内夹过滤材料,过滤材料采用玻璃纤维过滤棉及合成纤维无纺布制成褶皱状,将喷房内漆雾进行干式过滤。过滤棉定期更换。人工补喷喷房为水帘喷房,通过水帘对漆雾进行处理。每班工作结束后需对喷枪进行清洗,均在喷房内进行。油性漆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洗,废稀释剂单独收集。

涂料及稀释剂使用方式说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所使用的涂料、稀释剂全部为桶装包装,由汽车运输至仓库由人工进行分类储存,整个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涂料和稀释剂均密封于包装桶中,不与空气直接接触,储运过程中不会挥发出有机废气。

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本次项目设置专用的密闭调漆室,采用人工方式将原料倒入调漆搅拌桶的入口,然后加盖进行搅拌调配,配好的涂料密闭转运,转运过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调漆室内设置有抽排风系统,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会经抽风装置汇入喷漆废气,一起进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图3-92号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3.3.2主要污染物

表3-4一期项目主要污染物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类型

主要污染成分

1

废气

喷涂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2

废水

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3

噪声

各类设备的机械噪声

4

固废

废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生活垃圾。

3.4主要工程概况

3.4.1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5。

表3-5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批复

一期数量

二期拟增加

一期与环评批复要求变化

备注

1

拉伸机(四柱油压机)

20台

20台

0台

0台

冲压车间

2

拉伸机(气缸冲床)

72台

72台

0台

0台

3

冲压机械手

48台

48台

0台

0台

4

冲压自动上料机

16台

16台

0台

0台

5

落料自动送料机

6台

6台

0台

0台

6

冲床

3台

3台

0台

0台

配件车间

7

冲床

1台

1台

0台

0台

8

伺服送料机

1台

1台

0台

0台

9

标准二合一

1台

1台

0台

0台

10

气压铆接机

2台

2台

0台

0台

11

排焊机

11台

11台

0台

0台

12

交流电焊机

10台

10台

0台

0台

13

对焊机

4台

4台

0台

0台

14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冲模车间

15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6

电动攻丝机

1台

1台

0台

0台

17

车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8

车床

1台

1台

0台

0台

19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0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1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2

铣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3

铣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4

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1台

1台

0台

0台

25

精密磨床

3台

3台

0台

0台

26

行车

1台

1台

0台

0台

27

3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车间

28

3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29

4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0

6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1

7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2

4号磷化线

1条

0

1条

-1条

33

1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1#车间

34

2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5

1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6

2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0条

37

5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1条

38

污水处理环保设备

2套

2套

0条

0条

公用设备

39

废气治理设备

7套

4套

3套

-3套

40

冷却塔

2台

2台

0台

0台

41

纯水制备系统

1套

1套

0套

0套

42

蒸汽发生器

8台

4台

4台

-4台

43

空压机

2台

2台

0台

0台

3.4.2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6,油漆成分见表3-7。

表3-6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消耗量(t/a)

一期消耗量(t/a)

二期预留量

(t/a)

变化量(t/a)

1

冷轧钢带

*

6726

4484

-4484

2

镀铝钢带

5800

3480

2320

-2320

3

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202

121

81

-81

4

稀释剂

44.2

27

18

-18

5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面漆

218

45

173

-173

6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底漆

217

65

152

-152

7

磷化剂

265

159

106

-106

8

促进剂

175

105

70

-70

9

表调剂

8

5

3

-3

10

除油剂

98

59

39

-39

11

片碱

15

9

6

-6

12

切削液

1.1

1

0.1

-0.1

13

盐酸

2

1

1

-1

14

双氧水

30

18

12

-12

15

硫酸亚铁

17

10

7

-7

16

PAC

40

24

16

-16

17

PAM

3

2

1

-1

18

氯化钙

20

12

8

-8

19

液压油

1.1

1

0.1

-0.1

20

五金配件

25

15

10

-10

21

自来水

*

*

*

-*

23

天然气

*m3/a

*m3/a

*m3/a

-*m3/a

表3-7油漆成分一览表

序号

油漆

成分

百分比%

1

水性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硅树脂

50-65

2

硅色浆

15-30

3

云母、填料

5-15

4

流平助剂

1-2

5

环保型耐高温涂料

有机硅树脂

50-65

6

有机硅色浆

15-30

7

云母、珠光粉、填料

5-15

8

PMA溶剂

5-10

9

BCS溶剂

3-10

10

流平助剂

1-2

11

柠檬粉

1-2

12

黑珍珠粉

1-2

13

摩洛哥油

1-2

14

电气石油

1-2

3.5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3-8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环评及批复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一期产能为年产900空气炸锅内胆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生产能力不增大,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工艺、原辅材料详见文本

本次验收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发生变化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原辅材料单独贮存在仓库中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废气防治措施详见本报告

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项目废水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直接排放口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本项目不新增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具体防治措施见本文本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本项目事故池226m3

未发生变化

符合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废气

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及处理废气主要内容见表4-1。

表4-1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设施

处理工艺

位置

治理废气

污染因子

1

废气处理设施TA001

水喷淋塔

1#厂房东南

水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

2

废气处理设施TA002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1#厂房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

废气处理设施TA003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3#厂房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4

废气处理设施TA004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3#厂房南

油性漆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5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1#厂房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6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1#厂房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7

废气收集系统

集中高空排放

3#厂房南侧

天燃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本项目涉及4套处理设施,废气处理流程及采样位置如下。

 9

图4-1废气处理流程图

(2)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磷化线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捞出漆渣后定期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后纳管;本次验收废水处理情况见表4-2,实际用水情况见项目用水情况见图4-2。

表4-2企业废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污染物设施

处理工艺

1

生活污水

化粪池

生化处理

2

纯水制备浓水

/

集中收集

3

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

企业污水处理站

TA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TA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

4

磷化线废水

本次验收涉及3套处理设施(化粪池1套,企业污水处理站2套)。

图4-2本项目用水情况(单位t/a)

企业配备两套污水处理设备,1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8t/h;2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设计规模12t/h。企业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t/h(*t/a)。

根据企业资料,该废水处理设施现状处理量约*t/a,废水处理设施仍满足要求,可确废水保达标排放。

(3)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表4-2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防治措施

机加工车间

75-85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喷漆磷化车间

75-85

废水处理设施

65-80

废气处理设施

65-80

(4)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和废滤芯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企业已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外已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周知卡和《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内贴有危废种类标识。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见表4-3。

对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具体情况见表4-4,具体实景图见附图3。

表4-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环评批复量t/a

一期产生量(t/a)

二期预留量(t/a)

签约量

(t/a)

处置单位

1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1

0.6

0.4

5

宁波 (略)

2

废切削液

HW09

900-006-09

1

0.6

0.4

3

3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190

114

76

200

4

废溶剂

HW06

900-403-06

3.5

2.0

1.5

2

5

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1.97

1.2

0.77

8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14.5

8.7

7.8

16

7

废催化剂

HW49

900-041-49

0.47

0.32

0.15

0.47

8

废过滤棉及纸板

HW49

900-041-49

18

11

7

18

9

废磷化渣

HW17

336-064-17

7.8

4.68

3.12

8

浙江 (略)

10

废水处理站污泥

HW17

336-064-17

962

577

385

200

50

宁波诺威尔 (略)

500

昱源宁海 (略)

表4-4危废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

废物名称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仓库

85m2

废液压油

5t

半年

2

废切削液

5t

半年

3

废漆渣

50t

半月

4

废溶剂

5t

半年

5

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

5t

半年

6

废活性炭

10t

半年

7

废催化剂

5t

半年

8

废过滤棉及纸板

10t

半年

9

废磷化渣

5t

半年

10

废水处理站污泥

100t

半月

4.2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5%,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4-5。

表4-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境问题

环保措施

金额(万元)

废气

依托现有2套处理设施,新建2套处理设施

500

废水

新建2套废水处理设备

200

噪声

隔声、降噪措施

30

固体废物

固废收集装置、存储场所、危废处置

10

应急措施

各项应急措施

10

合计

750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见表5-1。

表5-1污染物防治措施

内容类型

防治措施

本次验收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1、排水采用雨污分流;

2、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芬顿+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生产废水采用明管收集、输送,并加强厂区污 (略) 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要求企业污水站配备必要专业人员,并设置水污染物监测实验室;

5、加强对污水预处理系统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

6、按要求设置唯一标准排放口,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档案;

7、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等因子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装置,并与环 (略) ;车间废水处理装置安装流量计;

8、要求厂区雨水排放口配备紧急切断系统。

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TA001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TA002化学沉淀+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

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标准 (略) (略) ,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总铁标准,则经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总铁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一级准排放限值,为3mg/L。

废气

1、1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1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2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2废气装置,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3、3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3废气装置,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4、4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4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5、1号磷化线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5排放。

6、2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6排放。

7、3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7排放。

1、1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1废气装置,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2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2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3、3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3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4、4号喷涂线喷涂废气经TA004废气装置,经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5、1号磷化线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5排放。

6、2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6排放。

7、3号喷漆线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7排放。

喷涂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即烟气黑度1级;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蒸汽发生器采用管道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和废滤芯等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企业已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外已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周知卡和《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仓库内贴有危废种类标识。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事故应急措施

1、废水应急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总容积

226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与污水处理站相连。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处理站或土壤。危化品仓库内安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报警装置。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全厂应急体系。

7、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

部门备案。

1、废水应急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总容积226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与污水处理站相连。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处理站或土壤。危化品仓库内安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报警装置。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全厂应急体系。

7、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事故防范

5.2批复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表5-2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项目完成后实现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地、实际生产内容不变,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一期产能二期产能年产6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待实施

已落实

废气

加强生产废气的综合治理。喷涂线全密闭设计,油性喷涂线废气(调漆、喷漆、烘干、高温固化、洗枪)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水性喷涂线废气(喷漆、烘干、高温固化)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上述废气排放标准均执行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限值和要求。烘干、预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规定的污染物限值,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规范要求的高度设置各废气排放筒,并安装VOC在线监测系统 (略)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企业P1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P2-P4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P5-P7排气筒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脂类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各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 (略) (略) 。长立轴承厂区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 (略) (略) 。上述废水接管标准总铁执行DB33/844-201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余指标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废水处理站按规范设置的标准化排放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纯水制 (略) (略) 排放。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磷化线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水帘喷台废水及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捞出漆渣后定期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集中收集后纳管;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已落实

噪声

做好项目噪声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做好减振措施,并定期维护设备,组织开展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

已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

继续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火灾等各类风险事故发生

企业已委托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火灾等各类风险事故发生,设立226m3应急水池。

已落实

总量控制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废水排放总量核定为13.*吨/年,COD排放总量核定为6.882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核定为0.60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核定为3.545吨/年,VOC核定为27.34吨/年。

根据监测,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为*吨/年,COD排放量为3.00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30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9吨/年,VOC排放量为4.48吨/年。

已落实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中要求,浙江省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排放废气为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即颗粒物≤3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即满足1级林格曼黑度,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6-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条件

有组织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总挥发性有机物

其他

15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非*烷总烃

其他

80

3

*酸

涉*酸

60

表6-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条件

浓度限值mg/m3

1

所有

4.0

2

*酸*类

涉*酸*

1.0

3

*酸*类

涉*酸*

0.5

表6-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颗粒物

20

烟囱或烟道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

15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排放口

表6-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出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

6.2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表6-4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限值mg/m3

排放标准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悬浮物(SS)

400

五日生化需(BOD5

300

化学需氧量(COD)

500

石油类

20

总锌

5.0

阴离子表面活(LAS)

20

总铁

10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DB33/844-2011)

氨氮(以N计)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总磷

8

6.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6。

表6-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3类

65

55

6.4固废

项目固废管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运营正常、稳定,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75%,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生产负荷要求。生产负荷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符合情况表

日期

产品名称

一期设计万套/天

一期实际万套/天

生产负荷%

2021.10.28

空气炸锅

3

2.6

86.7

2021.10.29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12

空气炸锅

3

2.5

83.3

2021.11.13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4

8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5

83.3

注:企业一期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7.2验收监测内容和频次

(1)废气

表7-2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TA001#处理设施(P1排气筒)进口◎1#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TA001#处理设施(P1排气筒)出口◎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TA002#处理设施(P2排气筒)进口◎3#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2#处理设施(P2排气筒)出口◎4#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进口◎5#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进口◎6#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3#处理设施(P3排气筒)出口◎1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4#处理设施(P4排气筒)进口◎7#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TA004#处理设施(P4排气筒)出口◎8#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1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9#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2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10#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3号磷化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11#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3次/天,共2天

厂界无组织废气

1个上风向、3个下风向

非*烷总烃、*酸*酯、*酸*酯

3次/天,共2天

(2)废水

表7-3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1

总纳管口★1#

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铁、锌

4次/天,共2天

(3)噪声

表7-4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东测▲1#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间1次/天,共2天

厂界南测▲2#

厂界西测▲3#

厂界北测▲4#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监测分析方法汇总表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及修改单

/

/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mg/m3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滤膜

1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08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2mg/m3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玻璃针筒

0.07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08mg/m3

*酸*酯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活性炭管

0.02mg/m3

废水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见结果表

/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4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989

4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04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1mg/L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989

0.03mg/L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

0.05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蓝分光光度法*

0.05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8.2监测仪器

表8-2主要监测仪器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XC008

2023.07.16

2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XC009

2023.07.16

3

全自动流量压力校准器

XC010

2023.09.21

4

便携式烟气流速检测仪

XC011

2023.09.21

5

全自动大气采样器

XC012

2023.09.01

6

全自动大气采样器

XC013

2023.09.01

7

HWS-150恒温恒湿箱

ZX008

2023.09.02

8

ME204E型电子分析天平

ZX040

2023.09.02

9

GC-4000A气相色谱仪

*

2022.09.15

10

LB-01红外测油仪

ZX003

2022.09.15

11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12

S900-BOD台式溶解氧仪

ZX007

2023.10.19

13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2023.09.14

14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3

2023.07.29

15

PHBJ-260便携式Ph/orp计

XC026

2023.09.21

8.3质控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部分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表8-3。

表8-3部分质量控制结果评价一览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平行样检查记录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平行样及编号

测得浓度

相对偏差

允许变差

结果评价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氨氮1#-1

8.34mg/L

0.54%

10%

合格

氨氮1#-1

8.43mg/L

0.54%

10%

合格

氨氮1#-2

8.75mg/L

0.69%

10%

合格

氨氮1#-2

8.63mg/L

0.69%

10%

合格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COD1#-1

58mg/L

1.8%

15%

合格

COD1#-1

56mg/L

1.8%

15%

合格

COD2#-1

72mg/L

0.69%

15%

合格

COD2#-1

73mg/L

0.69%

15%

合格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BOD1#-1

16.5mg/L

2.7%

20%

合格

BOD1#-1

16.8mg/L

2.7%

20%

合格

BOD2#-1

20.1mg/L

0.50%

20%

合格

BOD2#-1

20.3mg/L

0.50%

20%

合格

质控样检查记录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污染因子及编号

定值

测得值

允许误差

结果评价

UV-5500紫外可见光光度计ZX043

氨氮

*

1.10±0.05

1.14

±4.5%

合格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COD

*

133±9

133

±6.8%

合格

SPC-25OB-Z生化培养箱

ZX015

BOD

*

82.3±5.9

84.5

±7.2%

合格

九、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

9.1验收监测结果

(1)第一次监测

表9-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1)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1#

处理设备出口◎2#

/

/

烟气流速

m/s

9.3

16.3

/

/

烟气温度

71.6

53.6

/

/

烟气湿度

%

4.3

3.40

/

/

含氧量

%

/

19.9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8×104

3.19×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8

1.8

2.1

/

/

平均浓度

mg/m3

/

1.9

/

/

折算浓度

mg/m3

/

21.3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606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4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5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4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57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75

4.30

3.78

4.22

3.48

2.95

/

/

平均浓度

mg/m3

4.61

3.55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24

0.11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1#

处理设备出口◎2#

/

/

烟气流速

m/s

9.1

16.1

/

/

烟气温度

63.2

52.4

/

/

烟气湿度

%

4.3

3.5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8×104

3.15×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1

1.8

1.9

/

/

平均浓度

mg/m3

/

1.6

/

/

折算浓度

mg/m3

/

16.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504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4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4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3.22

6.85

2.80

2.71

1.91

2.27

/

/

平均浓度

mg/m3

4.29

2.30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15

0.072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2)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3#

处理设备出口◎4#

/

/

烟气流速

m/s

3.3

5.0

/

/

烟气温度

86.9

55.6

/

/

烟气湿度

%

4.4

4.2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06×104

1.61×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2

1.3

1.5

/

/

平均浓度

mg/m3

/

1.3

/

/

折算浓度

mg/m3

/

13.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209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48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

6

/

/

折算浓度

mg/m3

/

62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966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67.1

67.0

63.2

5.54

11.8

7.95

/

/

平均浓度

mg/m3

65.8

8.43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697

0.136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5.0

14.1

13.8

1.10

1.17

1.19

/

/

平均浓度

mg/m3

14.3

1.15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52

0.0185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2.0

12.1

12.0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12.0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127

<3.22×10-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7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3#

处理设备出口◎4#

/

/

烟气流速

m/s

4.2

5.4

/

/

烟气温度

109.6

54.3

/

/

烟气湿度

%

4.4

4.30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26×104

1.77×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6

1.2

1.2

/

/

平均浓度

mg/m3

/

1.3

/

/

折算浓度

mg/m3

/

13.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230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531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5

5

5

/

/

平均浓度

mg/m3

/

5

/

/

折算浓度

mg/m3

/

5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088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5.5

46.6

55.1

32.0

27.2

27.4

/

/

平均浓度

mg/m3

52.4

28.9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660

0.512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374

0.557

0.591

0.292

0.295

0.368

/

/

平均浓度

mg/m3

0.507

0.31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39×10-3

5.63×10-3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1.50

1.47

1.55

0.748

0.754

0.750

/

/

平均浓度

mg/m3

1.51

0.751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90

0.013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3-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3进口)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5#

处理设备进口◎6#

/

/

烟气流速

m/s

13.6

6.0

/

/

烟气温度

14.5

15.1

/

/

烟气湿度

%

3

3.09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02×104

3.53×10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7.9

11.6

8.02

5.54

4.56

3.80

/

/

平均浓度

mg/m3

12.5

4.63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00

0.163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42×10-4

<2.82×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175

0.179

0.180

0.160

0.164

0.155

/

/

平均浓度

mg/m3

0.178

0.16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43

5.65×10-3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5#

处理设备进口◎6#

/

/

烟气流速

m/s

13.7

5.9

/

/

烟气温度

16.9

15

/

/

烟气湿度

%

3

3.1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7.95×104

3.53×10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7.80

3.40

3.58

2.49

3.79

2.75

/

/

平均浓度

mg/m3

4.93

3.01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392

0.106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6.36×10-4

<2.82×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36

0.044

0.036

<0.020

0.021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039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3.10×10-3

<7.06×10-4

/

/

表9-3-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3出口)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8.7

8.8

/

/

烟气温度

22.3

22.7

/

/

烟气湿度

%

3.9

3.9

/

/

含氧量

%

19.8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07×105

1.08×105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1

1.2

1.1

1.1

1.1

1.2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1

/

/

折算浓度

mg/m3

11.3

10.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18

0.119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21

<0.324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31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21

<0.32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2.37

2.19

2.01

1.92

2.30

2.11

/

/

平均浓度

mg/m3

2.19

2.11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234

0.228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8.56×10-4

<8.64×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202

0.210

0.214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209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224

<2.16×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TA004)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7#

处理设备出口◎8#

/

/

烟气流速

m/s

8.8

5.9

/

/

烟气温度

23.2

32.8

/

/

烟气湿度

%

3.8

4.5

/

/

含氧量

%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28×104

6.97×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9

2.0

3.0

/

/

平均浓度

mg/m3

/

2.3

/

/

折算浓度

mg/m3

/

23.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160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09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31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09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2.5

57.3

59.3

4.96

3.70

4.67

/

/

平均浓度

mg/m3

56.4

4.44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3.54

0.309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5.02×10-4

<5.58×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193

0.214

0.186

0.189

0.178

0.189

/

/

平均浓度

mg/m3

0.198

0.185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0.0124

0.0129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

/

/

排气筒高度

m

19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进口◎7#

处理设备出口◎8#

/

/

烟气流速

m/s

8.5

6.1

/

/

烟气温度

25.0

33.2

/

/

烟气湿度

%

3.8

4.5

/

/

含氧量

%

/

19.7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6.06×104

7.12×104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1.5

4.0

2.5

/

/

平均浓度

mg/m3

/

2.7

/

/

折算浓度

mg/m3

/

25.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192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29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14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

/

/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

<3

/

/

折算浓度

mg/m3

/

<29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0.214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52.5

33.6

22.9

1.69

1.51

1.71

/

/

平均浓度

mg/m3

36.3

1.64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2.20

0.117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

/

平均浓度

mg/m3

<0.008

<0.008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4.85×10-4

<5.70×10-4

/

/

*酸

*酯

实测浓度

mg/m3

<0.020

0.020

<0.020

<0.020

<0.020

<0.020

/

/

平均浓度

mg/m3

<0.020

<0.020

/

/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1×10-3

<1.42×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1

达标

表9-5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1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3.0

3.2

/

/

烟气温度

77.9

60.9

/

/

烟气湿度

%

2.52

2.52

/

/

含氧量

%

20.0

2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37×103

2.57×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9

1.2

1.5

1.8

1.4

1.4

/

/

平均浓度

mg/m3

1.5

1.5

/

/

折算浓度

mg/m3

18.5

26.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56×10-3

3.86×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1

12

14

4

4

5

/

/

平均浓度

mg/m3

12

4

/

/

折算浓度

mg/m3

148

71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284

0.0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20

37

37

4

6

8

/

/

平均浓度

mg/m3

31

6

/

/

折算浓度

mg/m3

383

106

200

超标

排放速率

kg/h

0.0735

0.0154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6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2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3.1

3.1

/

/

烟气温度

129.3

134.5

/

/

烟气湿度

%

3.3

3.3

/

/

含氧量

%

18.7

17.4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09×103

2.07×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0

1.0

<1.0

1.1

1.1

1.1

/

/

平均浓度

mg/m3

<1.0

1.1

/

/

折算浓度

mg/m3

<5.4

3.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09×10-3

2.2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4

15

15

24

23

25

/

/

平均浓度

mg/m3

15

24

/

/

折算浓度

mg/m3

81

82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314

0.049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4

4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16

<10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27×10-3

<6.21×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7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3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处理设备出口

/

/

烟气流速

m/s

9.6

9.8

/

/

烟气温度

48.5

52.5

/

/

烟气湿度

%

3.59

3.6

/

/

含氧量

%

20.0

20.0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2.58×103

/

/

低浓度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1.2

1.1

1.0

1.1

1.0

1.0

/

/

平均浓度

mg/m3

1.1

1.0

/

/

折算浓度

mg/m3

19.2

17.5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3×10-3

2.5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10

11

11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11

6

/

/

折算浓度

mg/m3

192

105

150

超标

排放速率

kg/h

0.0283

0.015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3

/

/

折算浓度

mg/m3

<52

<52

50

无法评价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7.74×10-3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1

1

达标

表9-8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酸*酯

*酸*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1年

kPa

/

m/s

/

mg/m3

mg/m3

mg/m3

厂界上风向○1#

10月28日

09:22~10:22

19.4

102.4

东北

1.2

1.39

<0.008

<0.020

10:24~11:24

20.5

102.3

东北

1.5

1.38

<0.008

<0.020

11:25~12:25

20.9

102.3

东北

1.7

1.69

<0.008

<0.020

厂界下风向○2#

09:25~10:25

19.4

102.4

东北

1.2

2.02

<0.008

0.034

10:27~11:27

20.5

102.3

东北

1.5

2.13

<0.008

0.028

11:31~12:31

20.9

102.3

东北

1.7

2.11

<0.008

0.028

厂界下风向○3#

09:29~10:29

19.4

102.4

东北

1.2

2.11

<0.008

0.040

10:31~11:31

20.5

102.3

东北

1.5

2.11

<0.008

0.043

11:34~12:34

20.9

102.3

东北

1.7

2.20

<0.008

0.041

厂界下风向○4#

09:33~10:33

19.4

102.4

东北

1.2

1.87

<0.008

0.025

10:35~11:35

20.5

102.3

东北

1.5

1.73

<0.008

0.026

11:38~12:38

20.9

102.3

东北

1.7

1.94

<0.008

0.026

厂界上风向○1#

10月29日

08:31~09:31

19.7

102.3

东北

1.5

1.76

<0.008

<0.020

09:33~10:33

20.1

102.2

东北

1.4

0.80

<0.008

<0.020

10:35~11:35

20.3

102.1

东北

1.3

0.72

<0.008

<0.020

厂界下风向○2#

08:35~09:35

19.7

102.3

东北

1.5

2.43

<0.008

0.024

09:38~10:38

20.1

102.2

东北

1.4

1.77

<0.008

0.027

10:40~11:40

20.3

102.1

东北

1.3

2.01

<0.008

0.026

厂界下风向○3#

08:37~09:37

19.7

102.3

东北

1.5

0.86

<0.008

0.025

09:39~10:39

20.1

102.2

东北

1.4

0.63

<0.008

0.027

10:42~11:42

20.3

102.1

东北

1.3

0.64

<0.008

0.027

厂界下风向○4#

08:39~09:39

19.7

102.3

东北

1.5

0.64

<0.008

0.026

09:42~10:42

20.1

102.2

东北

1.4

0.74

<0.008

0.026

10:45~11:45

20.3

102.1

东北

1.3

1.00

<0.008

0.027

标准限值

4.0

1.0

0.5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9-9废气检测结果(厂区内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1年

kPa

/

m/s

/

mg/m3

MF0017生产车间门口○5#

10月28日

09:35~10:35

19.4

102.4

东北

1.2

0.77

10:39~11:39

20.5

102.3

东北

1.5

0.65

11:42~12:42

20.9

102.3

东北

1.7

0.91

10月29日

08:41~09:41

19.7

102.3

东北

1.5

0.91

09:45~10:45

20.1

102.2

东北

1.4

1.15

10:48~11:48

20.3

102.1

东北

1.3

1.23

标准限值

6.0

测值判定

达标

表9-10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纳管口★1#

2021年

10月28日

08:10

微灰微臭

7.8

121

207

55.9

4.46

1.63

1.23

4.27

1.40

0.169

09:12

微灰微臭

7.7

130

200

58.0

4.28

1.60

1.19

4.81

1.86

0.192

10:14

微灰微臭

7.9

120

215

54.7

4.55

1.64

1.54

3.16

1.10

0.167

11:15

微灰微臭

7.6

106

181

54.5

4.25

1.59

1.28

2.12

0.652

0.205

日均值

/

119

201

55.8

4.38

1.62

1.31

3.59

1.25

0.183

2021年

10月29日

08:07

微灰微臭

7.7

71

177

51.6

3.13

3.13

1.67

4.62

3.84

0.180

09:10

微灰微臭

7.6

130

155

49.2

3.29

3.24

1.27

6.26

2.20

0.169

10:11

微灰微臭

7.8

120

143

49.8

3.95

3.20

0.73

4.38

1.02

0.190

11:14

微灰微臭

7.7

106

208

49.2

3.86

3.16

0.70

2.80

0.720

0.194

日均值

/

107

171

50.0

3.56

3.18

1.09

4.52

1.94

0.183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35

8

20

10.0

5.0

2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9-11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1年

10月28日

天气晴

风速1.9~2.0m/s

13:25~13:26

厂内货物装卸+人员流动噪声

62.0

65

达标

22:37~22:38

区域环境噪声

52.1

55

达标

厂界西侧▲2#

13:11~13:12

厂内冲压机+交通噪声

59.3

65

达标

22:41~22:42

厂内喷漆噪声

53.3

55

达标

厂界北侧▲3#

13:20~13:21

厂内风机+交通噪声

63.7

65

达标

22:48~22:49

厂内风机噪声

54.4

5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1年

10月29日

天气晴

风速1.5~1.8m/s

08:57~08:58

厂内货物装卸+人员流动噪声

61.2

65

达标

22:13~22:14

区域环境噪声

51.5

55

达标

厂界西侧▲2#

08:52~08:53

厂内冲压机+交通噪声

60.0

65

达标

22:20~22:21

厂内喷漆噪声

51.1

55

达标

厂界北侧▲3#

09:01~09:02

厂内风机+交通噪声

62.7

65

达标

22:06~22:07

厂内风机噪声

54.2

55

达标


(2)复测结果

表9-1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1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8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3.1

/

/

烟气温度

60

/

/

烟气湿度

%

2.5

/

/

含氧量

%

20.4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62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5

4

5

/

/

平均浓度

mg/m3

5

/

/

折算浓度

mg/m3

103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28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3.1

/

/

烟气温度

60

/

/

烟气湿度

%

2.6

/

/

含氧量

%

20.3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7×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3

3

4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53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1×10-3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5

6

7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106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4

/

/

表9-1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磷化3号线)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8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9.6

/

/

烟气温度

48

/

/

烟气湿度

%

3.5

/

/

含氧量

%

19.9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58×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95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5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48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74×10-3

/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天然气

/

/

检测周期

/

周期一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9.7

/

/

烟气温度

47

/

/

烟气湿度

%

3.2

/

/

含氧量

%

19.8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2.62×103

/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6

6

6

/

/

平均浓度

mg/m3

6

/

/

折算浓度

mg/m3

88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7

/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

/

平均浓度

mg/m3

<3

/

/

折算浓度

mg/m3

<44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86×10-3

/

/

9.3验收监测评价

根据监测内容,企业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见表9-19。

表9-19废气监测结果汇总表

排气筒编号

处理设施编

污染物

出口排放浓度(mg/m3

进口排放速率(kg/h)

出口排放速率(kg/h)

处理效率(%)

P1

TA001

颗粒物

18.9

/

0.056

/

氮氧化物

16.25

/

0.048

/

二氧化硫

16.25

/

0.048

/

非*烷总烃

2.925

0.12

0.092

22.4

P2

TA002

颗粒物

13.4

/

0.022

/

氮氧化物

23.25

/

0.037

/

二氧化硫

56.5

/

0.093

/

非*烷总烃

18.66

0.68

0.32

52.2

*酸*脂

0.73

0.079

0.012

84.8

*酸*脂

0.38

0.073

0.0067

90.8

P3

TA003

颗粒物

10.9

/

0.12

/

氮氧化物

15

/

0.16

/

二氧化硫

15

/

0.16

/

非*烷总烃

2.15

0.83

0.231

72.2

*酸*脂

0.004

0.*

0.*

6.6

*酸*脂

0.1095

0.0012

0.*

/

P4

TA004

颗粒物

14

/

0.18

/

氮氧化物

15

/

0.11

/

二氧化硫

15

/

0.11

/

非*烷总烃

3.04

2.87

0.21

92.7

*酸*脂

0.004

0.*

0.*

/

*酸*脂

0.0975

0.0065

0.0068

/

P5

1号磷化

颗粒物

22.5

/

0.0037

/

氮氧化物

42

/

0.0039

/

二氧化硫

104.5

/

0.014

/

P6

2号磷化

颗粒物

3.25

/

0.0017

/

氮氧化物

81.5

/

0.041

/

二氧化硫

10.5

/

0.0047

/

P7

3号磷化

颗粒物

18.35

/

0.0027

/

氮氧化物

91.5

/

0.016

/

二氧化硫

23

/

0.0039

/

备注:

(1)P1排气筒对应生产线为水性漆喷涂线,产生非*烷总烃较少,TA001处理工艺为水喷淋,处理效率较

(2)P3~P4排气筒对应生产线产生的*酸*酯和*酸*酯产生量极少,受本底值影响较大,几乎没有处理效率,处理效率较

(3)第一次检测时,P5,P7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存在超标现象。经排场,企业长期未维护天然气燃烧装置,企业整改后进行了复测。

企业P1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P2-P4排气筒中喷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P5-P7排气筒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9-20,总量控制情况见表9-21。

表9-20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处理设施编

污染物

进口排放速率(kg/h)

出口排放速率(kg/h)

有组织排放量(t/a)

无组织排放量(t/a)

排放量总量(t/a)

P1

TA001

颗粒物

/

0.056

0.27

0.06

0.36

氮氧化物

/

0.048

0.23

0.04

0.29

二氧化硫

/

0.048

0.23

0.04

0.29

非*烷总烃

0.12

0.092

0.44

0.02

0.47

P2

TA002

颗粒物

/

0.022

0.11

0.02

0.14

氮氧化物

/

0.037

0.18

0.04

0.24

二氧化硫

/

0.093

0.45

0.08

0.57

非*烷总烃

0.68

0.32

1.54

0.14

1.74

*酸*脂

0.079

0.012

0.06

0.02

0.09

*酸*脂

0.073

0.0067

0.03

0.02

0.06

P3

TA003

颗粒物

/

0.12

0.58

0.12

0.75

氮氧化物

/

0.16

0.77

0.16

1

二氧化硫

/

0.16

0.77

0.16

1

非*烷总烃

0.83

0.231

1.11

0.16

1.35

*酸*脂

0.*

0.*

0.00

0

0

*酸*脂

0.0012

0.*

0.06

0

0.06

P4

TA004

颗粒物

/

0.18

0.86

0.18

1.13

氮氧化物

/

0.11

0.53

0.1

0.68

二氧化硫

/

0.11

0.53

0.1

0.68

非*烷总烃

0.287

0.21

1.01

0.06

1.1

*酸*脂

0.*

0.*

0.00

0

0

*酸*脂

0.0065

0.0068

0.03

0

0.03

P5

1号磷化

颗粒物

/

0.0037

0.02

0

0.02

氮氧化物

/

0.0039

0.02

0

0.02

二氧化硫

/

0.014

0.07

0.02

0.09

P6

2号磷化

颗粒物

/

0.0017

0.01

0

0.01

氮氧化物

/

0.041

0.20

0.04

0.26

二氧化硫

/

0.0047

0.02

0

0.02

P7

3号磷化

颗粒物

/

0.0027

0.01

0

0.01

氮氧化物

/

0.016

0.08

0.02

0.1

二氧化硫

/

0.0039

0.02

0

0.02

备注: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厂区工作时间按4800h/a计(企业存在淡旺季,平均工作时间按16h/d计,年工作日约300天);废气收集效率按70%计,按进口排放速率计算无组织排放量。未检出污染物按50%计。

表9-21本次验收总量控制要求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一期排放量

t/a

许可排放量t/a

二期预留t/a

备注

废水

废水量

*

*

*

本次验收核定废水排放量为200t/d,CODCr和氨氮核算浓度为城镇污水处理站出水浓度。

CODCr

3.00

6.882

3.882

氨氮

0.30

0.602

0.302

废气

VOCS

4.92

24.577

19.657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厂区工作时间按4800h/a计(企业存在淡旺季,平均工作时间按16h/d计,年工作日约300天);废气收集效率按70%计,按进口排放速率计算无组织排放量。

氮氧化物

2.59

3.545

0.955

十、验收监测结论

10.1验收监测结论

10.1.1验收监测工况

2021年10月28日-29日、11月12日-13日、11月28日-29日监测期间,车间的各类生产设备均在运行,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0.1.2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P1-P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非*烷总烃、*酸酯类(*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P7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表A.1。厂界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企业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满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漆桶及其他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纸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依法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面积约85m2,企业已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危险废物仓库。防风、防雨、防晒:仓库密闭设置,实墙围挡。防渗漏: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桶收集,并置于隔板上,仓库地面铺设防渗漏环氧地坪。

10.2存在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及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0.3总结论

根据宁波嘉乐 (略)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一期*套/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分期建设投入生产设施能满足主题工程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 (略) 428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R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N30.*°,E121.*°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实际生产能力

阶段验收:年产*套空气炸锅内胆

环评单位

浙江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甬新环建(2020)58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宁波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52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760

所占比例(%)

24.9

实际总投资

3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50

所占比例(%)

25

废水治理(万元)

200

废气治理(万元)

500

噪声治理(万元)

30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10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1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4800h/a

运营单位

宁波嘉乐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6B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6

13.7624


6

13.7624


0

化学需氧量






3.00

6.882


3.00

6.882


0

氨氮






0.30

0.602


0.30

0.602


0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1.92

0.303


1.92

0.303


0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s






4.48

24.577


4.48

24.577


0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1:TA001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2:TA002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3:TA003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4:TA004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5:TW001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4-6:TW002处理设备实景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


附件1:批复

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附件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6:在线监测协议

附件7:检测报告

工况情况说明

宁波 (略) 在我单位进行监测期间,我单位生产情况见下表。

表1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情况表

日期

产品名称

一期产量万套/天

一期实际产量万套/天

生产负荷%

2021.10.28

空气炸锅

3

2.6

86.7

2021.10.29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12

空气炸锅

3

2.5

83.3

2021.11.13

空气炸锅

3

2.7

9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4

80.0

2021.11.28

空气炸锅

3

2.5

83.3

注:企业一期产能为年产*套空气炸锅,日产能按300天/年进行折算。

表2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批复

一期数量

二期拟增加

监测期间生产设备

备注

1

拉伸机(四柱油压机)

20台

20台

0台

20台

冲压车间

2

拉伸机(气缸冲床)

72台

72台

0台

72台

3

冲压机械手

48台

48台

0台

48台

4

冲压自动上料机

16台

16台

0台

16台

5

落料自动送料机

6台

6台

0台

6台

6

冲床

3台

3台

0台

3台

配件车间

7

冲床

1台

1台

0台

1台

8

伺服送料机

1台

1台

0台

1台

9

标准二合一

1台

1台

0台

1台

10

气压铆接机

2台

2台

0台

2台

11

排焊机

11台

11台

0台

11台

12

交流电焊机

10台

10台

0台

10台

13

对焊机

4台

4台

0台

4台

14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冲模车间

15

摇臂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6

电动攻丝机

1台

1台

0台

1台

17

车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8

车床

1台

1台

0台

1台

19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0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1

台式钻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2

铣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3

铣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4

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1台

1台

0台

1台

25

精密磨床

3台

3台

0台

3台

26

行车

1台

1台

0台

1台

27

3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车间

28

3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29

4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0

6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1

7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2

4号磷化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3

1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1#车间

34

2号磷化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5

1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6

2号喷涂线

1条

1条

0条

1条

37

5号喷涂线

1条

0条

1条

0条

38

污水处理环保设备

2套

2套

0条

2套

公用设备

39

废气治理设备

7套

4套

3套

4套

40

冷却塔

2台

2台

0台

2台

41

纯水制备系统

1套

1套

0套

1套

42

蒸汽发生器

8台

4台

4台

4台

43

空压机

2台

2台

0台

2台

宁波嘉乐 (略)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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