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现对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6日-10月9日。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新 (略) (略) (略) 内 | |||||||||||||||||||||||||||||||||||||||||||||||||
主要产品名称 | 本项目验收产品为封头模具 | |||||||||||||||||||||||||||||||||||||||||||||||||
设计生产能力 | 本项目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2.6.20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7月 | |||||||||||||||||||||||||||||||||||||||||||||||
调试时间 | 2022年8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8.13~2022.8.14;2022.8.20~2022.8.21;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河南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 |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 | 比例 | 4% | |||||||||||||||||||||||||||||||||||||||||||||
实际总概算 | * | 环保投资 | 20 | 比例 | 4%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 (8)《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号); (9)《关于印发纸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8]6号); (10)《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 (略) ,2022.6。 (2)新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表[2022]24号),新乡县环境保护局,2022.6.20。 (四)其他 (1)本项目检测报告: (略) (略) 检测报告(恒检字*-02)。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表1项目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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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一)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略) 内,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 (略) ;南侧为河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约400m处的小宋佛村;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评价区域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图1企业所在位置示意图 与环评相比,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无变化。 (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表2企业基本概况一览表
表3本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实际建设生产工艺与环评工程内容一致,项目生产产能及产排污情况未发生变化,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三)主要产品及产能变化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建设主要产品及产能与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四)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与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项目设备一览表
注:中频感应电炉(GWG-5T)改建前有2台,一用一备,改建后,拆除备用电炉;中频感应电炉(KGPS-HF12/10TG/6000KW)新增1台;冲天炉(5T)淘汰1台。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改委令(2019)第29号),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际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产能、污染物排放与环评一致,符合验收要求。 | ||||||||||||||||||||||||||||||||||||||||||||||||||||||||||||||||||||||||||||||||||||||||||||||||||||||||||||||||||||||||||||||||||||||||||||||||||||||||||||||||||||||||||||||||||||||||||||||||||||||||||||||||||||||
(五)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与资(能)源消耗如下表格所示 表6原辅材料消耗表
注:水玻璃:水玻璃是指硅酸钠的水溶液。硅酸钠熔点1089℃,相对密度2.614,折射率1.520,低毒,粘结力强、强度较高,耐酸性、耐热性好,耐碱性和耐水性差。 水玻璃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SiO?)。二氧化硅为非金属酸性氧化物,熔点1650(±50)℃,沸点2230℃,折射率大约为1.6,不溶于水也不跟水反应。 导轨油:导轨专用的润滑油。具有防锈,防氧化,润滑,粘附作用。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时,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2)用水情况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图2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主要生产封头模具。具体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见图。 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封头模具 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详细说明如下: 1、熔化:将外购的生铁、废钢和合金送至电炉内,在1400℃~1550℃的工作温度下熔化成铁水,然后把铁水倒入铁水包内。熔化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废渣,并伴随设备噪声。 2、投料、混砂、造型:将水玻璃砂用铲车倒入投料口,物料经密闭管道进入混砂机,同时加入水玻璃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砂经放料口放至料斗,用叉车转移至造型区域,然后将砂填充至砂箱与模型之间。投料、混砂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并伴随设备噪声。 3、浇注:熔化的铁水通过铁水包浇入模型浇冒口内浇注成铸件。此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并伴随设备噪声。 4、冷却、落砂、脱模:浇注完成后,铸件在浇注区采用自然冷却降温,温度降下来后,大件铸件转移到负压密闭间内经捶打砂箱进行落砂并形成废砂,小件铸件直接在浇注区翻动砂箱将铸件从砂箱内倒出,并捶打去除大小铸件的浇冒口。小件铸件砂箱模型重复利用,直至改变产品形状尺寸时,在负压密闭间内将砂箱中的砂敲碎形成废砂。因此落砂、脱模过程均会产生浇冒口、颗粒物、噪声。 5、机加工:利用行车将毛坯铸件转运至机加工车间,利用数控车床、钻床、刨床进一步加工。此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和废导轨油,并伴随设备噪声。 6、检验:机加工后的铸件进行人工检验,合格铸件即为成品。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噪声。 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3所示: 图3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实际建设生产工艺与环评工程内容一致,项目生产产能、产排污情况、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 该项目实际营运期产污环节见下表7。 表7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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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1)用水情况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2、废气 (略) (略) 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钻床、刨床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相应的降噪措施。 4、固废 (1)一般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为:①废包装桶产生量为48个/a,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②废渣产生量为10t/a,废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③废砂产生量为500t/a,废砂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④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43.7472t/a,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⑤浇冒口产生量为800t/a,浇冒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⑥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0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⑦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0t/a,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⑧废包装袋产生量为2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轨油。①废导轨油产生量为0.2t/a,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详见下表。 表8项目环保治理设施一览表
由表可知,在实际建设中,项目产排污情况未发生变化,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6、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实际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产能、环保工程、产排污情况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符合验收要求。 7、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比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比性分析见下表。 表9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8、项目验收监测点位 图4项目监测点位图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项目建成后,企业针对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置措施,可以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1)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①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5.1mg/m3、0.103~0.176kg/h;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污染物颗粒物无组织浓度在各厂界贡献值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2)废水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略) (略) 实际混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排放量为660t/a(2.2t/d),废水总排口排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能够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mg/L、TP4mg/L、TN70mg/L,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mg/L、TP5mg/L、TN45mg/L的标准要求。 (略) (略) 混合废水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可行。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数控车床、钻床、刨床等,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渣、废砂、除尘器回收粉尘、浇冒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和废导轨油。 项目废包装桶、废渣、废砂、除尘器回收粉尘、浇冒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渣、废砂和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浇冒口、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新建,6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22t/a、*.0016t/a、颗粒物1.1413t/a,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22t/a、*.0016t/a。 2、审批部门的决定 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2〕24号 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贾志鹏(资格证书编号:**)编制的《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新 (略) (略) (略)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2015)C级及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落砂间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与现有5T电炉共用)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120mg/m3、14.45kg/h(25m高排气筒)、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10mg/m3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及B级绩效评定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0.5mg/m3限值要求。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1413t/a、COD0.0322t/a、*.0016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 (略) 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9月29日 |
表五
1、监测分析方法 表10本项目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参与本项目验收监测的采样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项目均在持证范围内。河南 (略) 具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检测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废气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和环境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废气检测仪器在采样前进行流量校准。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3、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其示值偏差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ΔL≤0.5dB(A))。噪声检测在无雨、无雪、风速小于5m/s的气象条件下进行,测量时传声器加戴防风罩。 4、样品交接与分析过程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
表六
1、 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11废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2、废水 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废水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12废水监测情况一览表
表13噪声监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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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时,全厂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满负荷状态下每天应生产封头模具26.7t/d。生产工况表见下表。 表14验收期间工况负荷表
由表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企业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15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检测结果表(第一次)
表16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检测结果表(第二次)
由上表可知,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袋式除尘器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9~5.1mg/m3,排放速率为0.103~0.176kg/h,去除效率为99.2%。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表17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一览表
企业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在0.067-0.367mg/m3之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2、废水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8废水检测结果表(第一次)
表19废水检测结果表(第二次)
由上表中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略) 废水总出口出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25mg/L、TP≤5mg/L、TN≤45mg/L)、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59mg/L、TP≤4mg/L、TN≤70mg/L)。 3、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0噪声检测结果表单位:dB(A)
由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1-54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4-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验收期间生产负荷≥75%的要求。 (2)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实际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产能、环保工程、产排污情况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符合验收要求。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略) (略)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5.1mg/m3、0.103~0.176kg/h;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企业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在0.067-0.367mg/m3之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4)废水监测结果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略) (略) 废水总出口出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25mg/L、TP≤5mg/L、TN≤45mg/L)、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59mg/L、TP≤4mg/L、TN≤70mg/L)。 (5)噪声监测结果 高噪声设备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由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1-54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4-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6)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为:①废包装桶产生量为48个/a,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②废渣产生量为10t/a,废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③废砂产生量为500t/a,废砂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④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43.7472t/a,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⑤浇冒口产生量为800t/a,浇冒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⑥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0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⑦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0t/a,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⑧废包装袋产生量为2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轨油。①废导轨油产生量为0.2t/a,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2、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略) 环境管理工作。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见下表。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略)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33-03-* | 建设地点 | (略) 新 (略) (略) (略) 内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三十、金属制品业”中“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E113.* N35.*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环评单位 | 河南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新环表(2022)2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8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2年7月1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42M001U | ||||||||||||
验收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河南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大于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4 | ||||||||||||
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15 | 噪声治理(万元) | 0.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0 | 其他(万元) | 3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00天 | ||||||||||||
运营单位 | (略)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2M | 验收时间 | 2022年9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0.0322 | 0.0322 | 0.0322 | 0.0322 | 0 | ||||||||||||
氨氮 | 0.0016 | 0.0016 | 0.0016 | 0.0016 | 0 | ||||||||||||
总磷 | 0.0003 | 0.0003 | 0.0003 | 0.0003 | 0 | ||||||||||||
总氮 | 0.0121 | 0.0121 | 0.0121 | 0.0121 | 0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3.3792 | 3.3792 | -3.3792 | ||||||||||||||
工业粉尘 | 1.5327 | 1.1413 | 1.1413 | 1.5327 | 1.1413 | 1.1413 | -0.3914 | ||||||||||
氮氧化物 | 4.823 | 4.823 | -4.823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非*烷总烃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现对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6日-10月9日。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新 (略) (略) (略) 内 | |||||||||||||||||||||||||||||||||||||||||||||||||
主要产品名称 | 本项目验收产品为封头模具 | |||||||||||||||||||||||||||||||||||||||||||||||||
设计生产能力 | 本项目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2.6.20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7月 | |||||||||||||||||||||||||||||||||||||||||||||||
调试时间 | 2022年8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8.13~2022.8.14;2022.8.20~2022.8.21;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河南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 |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 | 比例 | 4% | |||||||||||||||||||||||||||||||||||||||||||||
实际总概算 | * | 环保投资 | 20 | 比例 | 4%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 (8)《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号); (9)《关于印发纸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8]6号); (10)《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 (略) ,2022.6。 (2)新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表[2022]24号),新乡县环境保护局,2022.6.20。 (四)其他 (1)本项目检测报告: (略) (略) 检测报告(恒检字*-02)。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表1项目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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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一)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略) 内,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 (略) ;南侧为河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约400m处的小宋佛村;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评价区域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图1企业所在位置示意图 与环评相比,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无变化。 (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表2企业基本概况一览表
表3本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实际建设生产工艺与环评工程内容一致,项目生产产能及产排污情况未发生变化,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三)主要产品及产能变化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建设主要产品及产能与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四)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与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项目设备一览表
注:中频感应电炉(GWG-5T)改建前有2台,一用一备,改建后,拆除备用电炉;中频感应电炉(KGPS-HF12/10TG/6000KW)新增1台;冲天炉(5T)淘汰1台。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改委令(2019)第29号),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际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产能、污染物排放与环评一致,符合验收要求。 | ||||||||||||||||||||||||||||||||||||||||||||||||||||||||||||||||||||||||||||||||||||||||||||||||||||||||||||||||||||||||||||||||||||||||||||||||||||||||||||||||||||||||||||||||||||||||||||||||||||||||||||||||||||||
(五)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与资(能)源消耗如下表格所示 表6原辅材料消耗表
注:水玻璃:水玻璃是指硅酸钠的水溶液。硅酸钠熔点1089℃,相对密度2.614,折射率1.520,低毒,粘结力强、强度较高,耐酸性、耐热性好,耐碱性和耐水性差。 水玻璃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SiO?)。二氧化硅为非金属酸性氧化物,熔点1650(±50)℃,沸点2230℃,折射率大约为1.6,不溶于水也不跟水反应。 导轨油:导轨专用的润滑油。具有防锈,防氧化,润滑,粘附作用。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时,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2)用水情况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图2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主要生产封头模具。具体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见图。 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封头模具 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详细说明如下: 1、熔化:将外购的生铁、废钢和合金送至电炉内,在1400℃~1550℃的工作温度下熔化成铁水,然后把铁水倒入铁水包内。熔化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废渣,并伴随设备噪声。 2、投料、混砂、造型:将水玻璃砂用铲车倒入投料口,物料经密闭管道进入混砂机,同时加入水玻璃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砂经放料口放至料斗,用叉车转移至造型区域,然后将砂填充至砂箱与模型之间。投料、混砂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并伴随设备噪声。 3、浇注:熔化的铁水通过铁水包浇入模型浇冒口内浇注成铸件。此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并伴随设备噪声。 4、冷却、落砂、脱模:浇注完成后,铸件在浇注区采用自然冷却降温,温度降下来后,大件铸件转移到负压密闭间内经捶打砂箱进行落砂并形成废砂,小件铸件直接在浇注区翻动砂箱将铸件从砂箱内倒出,并捶打去除大小铸件的浇冒口。小件铸件砂箱模型重复利用,直至改变产品形状尺寸时,在负压密闭间内将砂箱中的砂敲碎形成废砂。因此落砂、脱模过程均会产生浇冒口、颗粒物、噪声。 5、机加工:利用行车将毛坯铸件转运至机加工车间,利用数控车床、钻床、刨床进一步加工。此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和废导轨油,并伴随设备噪声。 6、检验:机加工后的铸件进行人工检验,合格铸件即为成品。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噪声。 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3所示: 图3封头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实际建设生产工艺与环评工程内容一致,项目生产产能、产排污情况、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 该项目实际营运期产污环节见下表7。 表7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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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1)用水情况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2、废气 (略) (略) 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钻床、刨床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相应的降噪措施。 4、固废 (1)一般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为:①废包装桶产生量为48个/a,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②废渣产生量为10t/a,废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③废砂产生量为500t/a,废砂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④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43.7472t/a,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⑤浇冒口产生量为800t/a,浇冒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⑥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0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⑦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0t/a,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⑧废包装袋产生量为2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轨油。①废导轨油产生量为0.2t/a,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详见下表。 表8项目环保治理设施一览表
由表可知,在实际建设中,项目产排污情况未发生变化,环保工程建设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6、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实际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产能、环保工程、产排污情况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符合验收要求。 7、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比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比性分析见下表。 表9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8、项目验收监测点位 图4项目监测点位图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项目建成后,企业针对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置措施,可以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1)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①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5.1mg/m3、0.103~0.176kg/h;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污染物颗粒物无组织浓度在各厂界贡献值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2)废水 ①生活用水 (略) (略) 职工人数为70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企业员工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30L计,则企业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产污系数以0.8计算,则企业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68m3/d(504m3/a)。 ②循环冷却用水 (略) (略) 感应电炉熔化工序采用水冷却的方式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池的一次注水量为50t,循环冷却废水产生量为冷却水池注水量的2%,即1t/d(300t/a),设备冷却过程中损耗0.5t/d(150t/a),则补充水量为1.5t/d(450t/a)。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略) (略) 实际混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排放量为660t/a(2.2t/d),废水总排口排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能够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mg/L、TP4mg/L、TN70mg/L,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mg/L、TP5mg/L、TN45mg/L的标准要求。 (略) (略) 混合废水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可行。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数控车床、钻床、刨床等,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渣、废砂、除尘器回收粉尘、浇冒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和废导轨油。 项目废包装桶、废渣、废砂、除尘器回收粉尘、浇冒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渣、废砂和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浇冒口、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新建,6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22t/a、*.0016t/a、颗粒物1.1413t/a,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22t/a、*.0016t/a。 2、审批部门的决定 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2〕24号 关于《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贾志鹏(资格证书编号:**)编制的《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新 (略) (略) (略)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2015)C级及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落砂间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与现有5T电炉共用)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120mg/m3、14.45kg/h(25m高排气筒)、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10mg/m3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及B级绩效评定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0.5mg/m3限值要求。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1413t/a、COD0.0322t/a、*.0016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 (略) 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9月29日 |
表五
1、监测分析方法 表10本项目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参与本项目验收监测的采样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项目均在持证范围内。河南 (略) 具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检测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废气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和环境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废气检测仪器在采样前进行流量校准。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3、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其示值偏差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ΔL≤0.5dB(A))。噪声检测在无雨、无雪、风速小于5m/s的气象条件下进行,测量时传声器加戴防风罩。 4、样品交接与分析过程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
表六
1、 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11废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2、废水 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废水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12废水监测情况一览表
表13噪声监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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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时,全厂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满负荷状态下每天应生产封头模具26.7t/d。生产工况表见下表。 表14验收期间工况负荷表
由表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企业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15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检测结果表(第一次)
表16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检测结果表(第二次)
由上表可知,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袋式除尘器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9~5.1mg/m3,排放速率为0.103~0.176kg/h,去除效率为99.2%。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表17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一览表
企业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在0.067-0.367mg/m3之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2、废水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8废水检测结果表(第一次)
表19废水检测结果表(第二次)
由上表中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略) 废水总出口出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25mg/L、TP≤5mg/L、TN≤45mg/L)、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59mg/L、TP≤4mg/L、TN≤70mg/L)。 3、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0噪声检测结果表单位:dB(A)
由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1-54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4-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验收期间生产负荷≥75%的要求。 (2)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及批复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本项目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在实际建设中,建设产能为年产封头模具8000t/a,产品为封头模具。本次验收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实际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产能、环保工程、产排污情况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符合验收要求。 企业废气主要为5T电炉熔化废气,落砂废气,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 (略) (略) 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5.1mg/m3、0.103~0.176kg/h;颗粒物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企业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在0.067-0.367mg/m3之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要求。 (4)废水监测结果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废水通 (略) ,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略) (略) 废水总出口出水监测浓度分别为:COD52~75mg/L、SS13~24mg/L、*.51~3.52mg/L、TP0.24~0.36mg/L、TN7.11~8.39mg/L。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C级(COD≤300mg/L、SS≤250mg/L、*≤25mg/L、TP≤5mg/L、TN≤45mg/L)、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SS≤180mg/L、*≤59mg/L、TP≤4mg/L、TN≤70mg/L)。 (5)噪声监测结果 高噪声设备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由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1-54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4-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6)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为:①废包装桶产生量为48个/a,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②废渣产生量为10t/a,废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③废砂产生量为500t/a,废砂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④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43.7472t/a,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处置。⑤浇冒口产生量为800t/a,浇冒口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⑥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0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⑦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0t/a,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⑧废包装袋产生量为2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略) (略) 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30m2,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轨油。①废导轨油产生量为0.2t/a,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略) 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面积为6m2的危废暂存间,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导轨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2)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2、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略) 环境管理工作。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见下表。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略)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略) (略) 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33-03-* | 建设地点 | (略) 新 (略) (略) (略) 内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三十、金属制品业”中“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E113.* N35.*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封头模具8000t/a | 环评单位 | 河南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新环表(2022)2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8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2年7月1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42M001U | ||||||||||||
验收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河南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大于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4 | ||||||||||||
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15 | 噪声治理(万元) | 0.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0 | 其他(万元) | 3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00天 | ||||||||||||
运营单位 | (略)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2M | 验收时间 | 2022年9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0.0322 | 0.0322 | 0.0322 | 0.0322 | 0 | ||||||||||||
氨氮 | 0.0016 | 0.0016 | 0.0016 | 0.0016 | 0 | ||||||||||||
总磷 | 0.0003 | 0.0003 | 0.0003 | 0.0003 | 0 | ||||||||||||
总氮 | 0.0121 | 0.0121 | 0.0121 | 0.0121 | 0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3.3792 | 3.3792 | -3.3792 | ||||||||||||||
工业粉尘 | 1.5327 | 1.1413 | 1.1413 | 1.5327 | 1.1413 | 1.1413 | -0.3914 | ||||||||||
氮氧化物 | 4.823 | 4.823 | -4.823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非*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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