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尔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范围的公示
关于布尔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范围的公示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及职责,实现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完善水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56号)要求,对我县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划界。目前,我县负责管理的2座水库、8座引水枢纽、596.17km的干、支渠道及建筑物的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并已征求县相关部门的意见 ,具体如下:
一、引水枢纽(渠首)工程8座,分别为:阿克吐别克引水枢纽、托洪台引水枢纽、致富引水枢纽、“2817”杜来提引水枢纽、布尔津县科克铁列克渠首、哈拉塔斯渠须根渠首、水系连通引水枢纽;目前已完成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二、干、支渠渠道总长596.17km、其中18条干渠总长度176.33km,101条支渠总长度419.84km,5m3/s以上水闸43(座),建筑物285处(干渠上),目前已完成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我单位已在布尔津县生态环境分局,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布尔津县农业农村局及窝依莫克镇人民政府,阔斯特克镇人民政府,杜来提乡人民政府,也格孜托别人民政府,冲乎尔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正健全了布尔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现予以公示。
布尔津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2日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及职责,实现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完善水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56号)要求,对我县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划界。目前,我县负责管理的2座水库、8座引水枢纽、596.17km的干、支渠道及建筑物的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并已征求县相关部门的意见 ,具体如下:
一、引水枢纽(渠首)工程8座,分别为:阿克吐别克引水枢纽、托洪台引水枢纽、致富引水枢纽、“2817”杜来提引水枢纽、布尔津县科克铁列克渠首、哈拉塔斯渠须根渠首、水系连通引水枢纽;目前已完成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二、干、支渠渠道总长596.17km、其中18条干渠总长度176.33km,101条支渠总长度419.84km,5m3/s以上水闸43(座),建筑物285处(干渠上),目前已完成勘测工作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我单位已在布尔津县生态环境分局,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布尔津县农业农村局及窝依莫克镇人民政府,阔斯特克镇人民政府,杜来提乡人民政府,也格孜托别人民政府,冲乎尔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正健全了布尔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现予以公示。
布尔津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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