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制定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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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制定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成本监审,我局拟定了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





  制定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水头镇文化站内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请示》,我局通过前期材料审查、现场察看、借鉴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初稿),并反复研究初步拟定了“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下:

  一、价格制定理由

  水头镇文化站内停车场面积约400平方米,规划小型汽车停车位20多个。由于周边居住(租)户和其他社会车辆长期占用文化站车位停放服务资源,并逐渐形成乱停乱放的习惯,造成文化站停车场通道狭窄、车辆停放秩序混乱,以及前来办事群众车辆无处停放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头镇文化站车辆停放管理,解决文化站停车难问题,减少长期占用车位服务资源现象,急需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位流动,引导车位资源实现良性周转。

  二、价格制定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发改规〔2018〕2号)等文件规定。

  三、拟制定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

  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车辆类型

停放时间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辆(2吨及以下、12座及以下)

0--1小时

辆/小时/次

免费

含1小时

1--3小时

辆/小时/次

1元

1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含3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24小时

辆/小时/次

2元

3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含24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辆/小时/次

12元

备注:

1、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超过1小时后开始按每小时计算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循环累计收费。
3、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费。
4、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数量进行收费。

5、摩托车(含电动车):不收费。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成本监审,我局拟定了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





  制定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水头镇文化站内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请示》,我局通过前期材料审查、现场察看、借鉴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初稿),并反复研究初步拟定了“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下:

  一、价格制定理由

  水头镇文化站内停车场面积约400平方米,规划小型汽车停车位20多个。由于周边居住(租)户和其他社会车辆长期占用文化站车位停放服务资源,并逐渐形成乱停乱放的习惯,造成文化站停车场通道狭窄、车辆停放秩序混乱,以及前来办事群众车辆无处停放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头镇文化站车辆停放管理,解决文化站停车难问题,减少长期占用车位服务资源现象,急需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位流动,引导车位资源实现良性周转。

  二、价格制定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发改规〔2018〕2号)等文件规定。

  三、拟制定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

  水头镇文化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车辆类型

停放时间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辆(2吨及以下、12座及以下)

0--1小时

辆/小时/次

免费

含1小时

1--3小时

辆/小时/次

1元

1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含3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24小时

辆/小时/次

2元

3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含24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辆/小时/次

12元

备注:

1、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超过1小时后开始按每小时计算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循环累计收费。
3、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费。
4、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数量进行收费。

5、摩托车(含电动车):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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