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情况:渤中19-6气田、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海域,渤中19-6气田南距渤中25-1油田7公里,东南距渤中26-2油田15公里;渤中19-2油田东距渤中19-6气田约5公里,东南距渤中19-4油田8公里;项目范围内平均水深约22m。渤中19-6气田II期各区块开发整体 (略) ,上岸油气管线及终端设施。 (略) 物流混 (略) * CEPA并进行油气处理,脱水后的干气部分外输,一部分经由已建* (略) 注气压缩机增 (略) 。I期和II期产油经* CEPA统一外输HYSY113 FPSO。渤中19-6气田I期和II期开发进入滨州终端的外输气均在滨州终端进行CO2脱除,输送至渤中19- (略) , (略) 输送至渤中25-1油田。CO2气在渤中25-1油田优先用于回注,剩余的CO2在渤中25-1油田实施封存。
渤中19-6气田II期 (略) (略) 间管缆以及至渤中25-1S油田管道, (略) 不设置油气处理设施,所产物流均输送至已建* (略) 处理。各区块注气井所需高压气均来自于已建* (略) 。同时在滨州终端进行天然气脱碳工程适应性改造,并从终端新建1根到渤中19- (略) 的CO2输送管道(84km海管+44.7km*管)。
渤中19-2油田开发 (略) 、 (略) (略) 间管缆, (略) 所产物 (略) 进行三级处理。处理后的合格原油经栈桥输至* CPEA,与渤中19-6气田合格凝析油混合外输至HYSY113 FPSO;产气增压后经栈桥输送至* CPEA,与渤中19-6气田湿气混合后,干燥增压外输至滨州终端; (略) 处理合格后,通过新建注 (略) 。
渤中25-1S油田5井区及沙三段低渗开发项目 (略) (略) 间管缆。物流经生产处理设施脱水,生产水处理后回注,剩余物流依托已建混输管道输送至已建*WHPB,最后输送至已建HYSY113 FPSO处理。渤中19-6气田在滨州终端脱除的CO2输送至已建* (略) ,再由* (略) 输送至渤中25- (略) 实施回注或封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联系人:孙红栋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 (略) 2121号渤海石油大厦A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评价机构:中 (略) (略)
联系人:安明明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太阳 (略) 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 (略) 络连接见: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渤中19-6气田II期、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情况:渤中19-6气田、渤中19-2油田、渤中25-1S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海域,渤中19-6气田南距渤中25-1油田7公里,东南距渤中26-2油田15公里;渤中19-2油田东距渤中19-6气田约5公里,东南距渤中19-4油田8公里;项目范围内平均水深约22m。渤中19-6气田II期各区块开发整体 (略) ,上岸油气管线及终端设施。 (略) 物流混 (略) * CEPA并进行油气处理,脱水后的干气部分外输,一部分经由已建* (略) 注气压缩机增 (略) 。I期和II期产油经* CEPA统一外输HYSY113 FPSO。渤中19-6气田I期和II期开发进入滨州终端的外输气均在滨州终端进行CO2脱除,输送至渤中19- (略) , (略) 输送至渤中25-1油田。CO2气在渤中25-1油田优先用于回注,剩余的CO2在渤中25-1油田实施封存。
渤中19-6气田II期 (略) (略) 间管缆以及至渤中25-1S油田管道, (略) 不设置油气处理设施,所产物流均输送至已建* (略) 处理。各区块注气井所需高压气均来自于已建* (略) 。同时在滨州终端进行天然气脱碳工程适应性改造,并从终端新建1根到渤中19- (略) 的CO2输送管道(84km海管+44.7km*管)。
渤中19-2油田开发 (略) 、 (略) (略) 间管缆, (略) 所产物 (略) 进行三级处理。处理后的合格原油经栈桥输至* CPEA,与渤中19-6气田合格凝析油混合外输至HYSY113 FPSO;产气增压后经栈桥输送至* CPEA,与渤中19-6气田湿气混合后,干燥增压外输至滨州终端; (略) 处理合格后,通过新建注 (略) 。
渤中25-1S油田5井区及沙三段低渗开发项目 (略) (略) 间管缆。物流经生产处理设施脱水,生产水处理后回注,剩余物流依托已建混输管道输送至已建*WHPB,最后输送至已建HYSY113 FPSO处理。渤中19-6气田在滨州终端脱除的CO2输送至已建* (略) ,再由* (略) 输送至渤中25- (略) 实施回注或封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联系人:孙红栋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 (略) 2121号渤海石油大厦A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评价机构:中 (略) (略)
联系人:安明明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太阳 (略) 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 (略) 络连接见: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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