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江区委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共松江区委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松江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 (略) (略) 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践行“两山”理 (略) 重要理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生态环境 (略) 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自觉走生态优先、绿 (略) ,加大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 (略) 、区、镇管河湖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19.5%,全区生态空间框架构型基本形成,绿林水生态廊道等生态屏障体系更加完整。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整治计划,着力解决水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突出环境问题。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12项问题,分解为16项整改措施,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确定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针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制约瓶颈,结合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 (略) 场化治污政策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

1.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快衔接“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以减污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区能源、产业、交通、建筑、农业等各领域、各环节,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秉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优势,带动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委、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本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责任导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各街镇各部门,纳入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环保督导检查制度。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完善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制定《 (略) 松江区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贯彻 (略) 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追责问责。

4.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结合本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权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通报警示、严肃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汽修行业新废气排放标准;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治,全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水、泥、气”同步治理原则,加快提升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臭气治理工程;建立健全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解决住宅小区雨污混接问题;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确保全面达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深化河长制,按照全覆盖、水岸联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略) 、区、镇管河湖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基本达标,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突出“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我区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的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农田土壤保护,推动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等环节的土壤及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审核。到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1.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和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松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部分已完成并通水核验;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西部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松东污水处理厂四期改扩建及松申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到2025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 (略) 收集能力与运维水平。配合松江新城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重点地区开发和城镇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 (略) ,完善污染源截污纳管,实 (略) 全覆盖。推进各污水厂、管网、泵站的联合调度运行,力争实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全区污水量平衡。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推动30 户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生态化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0%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全力提升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的收贮与处理率。通过建设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解决小微企业及医疗废物产生机构危险废物收运困局,完善危险 (略) 络,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同时,增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天马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并大力助推其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提高本区危险废物的处理及处置能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推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申报、转运、消纳处置或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两点一线”管控,密切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储运企业严管严惩要求,全面建立建筑垃圾储运企业诚信承诺机制,确保本区建筑垃圾规范运行。助推调查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提供前期铺垫。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助相关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略) 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鼓励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加强生活垃圾和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在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支持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用,扶持开发湿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湿垃圾的综合处理,基本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四)依法铁腕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机制,强化各监管部门的管理衔接。贯彻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队*专业化建设、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调整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质量监测等,调整环境监测力量配备。加强属地环境监管,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健全街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加强条块对接,强化街镇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环保专职干部。

2.全面落实 (略) 格化机制。 (略) (略) 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环境保护 (略) 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调整完善 (略) 格划分, (略) 格巡查区域全覆盖。 (略) 、区、街镇的三级 (略) 络, (略) 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强化属地环境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加强环保专 (略) 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不查办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最严厉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加大对重点行业、水源地风险企业的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排放、倾倒、填埋污染物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的分工责任和部门协同,完善环境违法的查封扣押、行刑衔接,建立重大环境案件和突发环境事故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手段,加强环境违法的联惩联治。

4.巩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成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高压打击态势, (略) (略) ,确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已淘汰关闭项目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通过规范项目招商、健全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形成违法违规项目预防、发现、报告、处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遏制新的违法违规项目产生。

(五)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高碳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将布局集中、用途稳定、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粮田、菜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保护。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加强农村地区的田园生态环境建设,花大力气推动郊野公园、乡野公园、生态廊道及开放林建设,开 (略) 建设。深化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浦南绿色发展实践区,聚焦农村美,高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底线思维,逐步降低黄浦江生态走廊等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占比; (略) 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用空间资源换土地资源,创建符合松江人民多元需求的公共开放空间, (略) 公园绿地服务水平和服务覆盖面;完善区域绿道系统,为市民提供便捷可达、使用舒适、功能丰富的优质生态作品;以松江新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美丽街区”建设,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枢纽等重点区域,进一步打造区域景观品牌;调增河湖水生态空间,在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的基础上,配合区水务管理部门的“松江区河湖水生态完整性构建”要求,不断提升河湖水体的生态弹性,并提升河湖水面率至 8.64%以上,打通部分断头浜,实现水系连通,充分发挥“水道” (略) 架作用。

4.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强化黄浦江上游松浦大桥一级水源保护区、佘山自然景观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相关规定和措施。重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佘山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建设,加强生态涵养林、山林等建设、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和生物栖息地。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区委书记程向民担任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谦任第一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玮华任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牵头推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街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2.严格督导检查。各街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定期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3.严肃责任追究。由区纪委监察委牵头,会同区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列入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其中存在的贯彻 (略) 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形,依纪依法开展严肃追责问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4.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 (略) ,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全区整改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 (略) 委市政府, (略) 级、区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附件:1.松江区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度 调整情况说明


附件1:

松江区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项目1.1:部分职能部门对待督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松江区始终以两轮中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但督察组通过下沉检查、实地走访、问询约谈,发现部分职能部门对待督察整改思想还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落实整改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还不够。街镇是落实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主体,市级督察反馈松江30项整改问题中需街镇具体负责落实的事项多达20项。部分区级职能部门下发文件都明确要求街镇压实属地责任,但提要求较多、具体指导较少,对街镇落实情况的调度和检查不够,造成一些街镇落实督察整改还不够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度体系,夯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组织建立并推进落实林长制责任体系。 (略) (略) ,压实各街镇、 (略) 格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加大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开展督察整改区级专项督查,加强对督察整改结果的复核,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确保督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建立联席机制,定期组织街镇、经开区召开会议,加强对难点问题的指导整改。深入调研,结合街镇具体情况,开展“点对点”的指导。(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1.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跨前意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效推动了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沟通与协作,督察组调阅资料时也发现,部分整改事项销项报告中都提到了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文件。但涉及例如工地扬尘监管等行政权力事项, (略) 政府推动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工作,部分事项执法界面存在交叉,有时出现牵头部门主动跨前意识不足,联动监管不够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能力,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梳理多部门联动领域,明确牵头部门,明晰工作界面,理顺工作流程,分别制定建筑工地、码头、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交叉互补、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模式,有效提升督察整改落实成效。(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深化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行业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高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2.1:水污染防治问题事项整改不够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还不够彻底。一是治理底数清单不尽完整。松江区督察整改销项报告及有关调阅资料提到,除不同意实施改造的223户外,完成改造近3.*户,全区保留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但经督察组核对,各街镇(含经开区)目前仍有一些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的生活污水尚未实施改造,涉及农户数2110户(包括因动拆迁取消而未实施提标改造的1507户、排摸遗漏526户)。现场检查也发现,佘山镇新宅村12户、洞泾镇5户未拆迁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实施改造。2017年,松江区在启动底数排摸时提出5年内有动拆迁计划的农户不纳入改造范围,但截至督察组入驻,该类农户还有1500余户尚未完成动拆迁,相关部门在整改期间未及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数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二是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现场检查发现,叶榭镇金家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影响河道水质,村内前进河水体呈乳白色,水中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标准2.6、0.225倍,为劣V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水质达标率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治理底数清单不尽完整

1.全面开展排查。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完成完成全区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全面排查。(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各街镇、经开区根据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农污治理现状调查评估,按动迁、纳管或就地处理提标改造的农污治理方式制定计划。区水务局将治理底数、计划清单纳入《 (略) 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3.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各街镇、经开区根据分类治理计划加快推进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农污治理。佘山镇、泖港镇、新浜镇、石湖荡镇、车墩镇因地制宜采用提标改造等措施,确保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单中剩余的223户农污治理。(各街镇、经开区)

4.跟踪监督治理。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跟踪监督农污分类治理实施情况,动态更新治理底数清单。根据《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沪松水〔2019〕194号)、《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沪松水〔2019〕196号)文件要求,区水务局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运维管理资金的保障、审核和监管等工作。(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

1.叶榭镇金家村现有农户787户,其中700户农污纳管处理,纳入松江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叶榭镇)污水纳管工艺项目中实施。2021年10月22日该项目竣工验收查看现场时发现该村部分农户已建新化粪池并纳管排放,但存在老化粪池未填埋、出水管未截留等问题。区水利项目中心即知即改,将旧化粪池封堵填埋,出水管截断封流,10月29日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

2.加快已竣工验收农污项目移交工作,交由农污设施属地政府做好长效常态化养护管理。根据《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沪松水〔2019〕194号)、《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沪松水〔2019〕196号)文件要求,区水务局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运维管理资金的保障、审核和监管等工作。(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相关镇)

项目2.2: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一些住宅小区、商业街雨污混接改造不彻底。市级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632个小区、 (略) 段沿街商铺和87处商业街坊雨污混接改造已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但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岳阳街道通波小区55、58号居民楼阳台雨污混接;保利西子湾小区商业街雨水总排口水样中氨氮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1.5倍,住宅小区、商业街雨污混接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一些街镇对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监管不够到位。区水务执法部门2021年雨污混接“回头看”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05家,发现问题32起。各街镇(含经开区)纳入日常监管的单位共7806家,2019-2020年检查仅发现违法问题39起。事实上,大部分街镇基本没有落实对企事业单位每年2次的检查和问题上报的要求,对雨污水分流监管不到位。如:佘山镇两年检查了225家中的47家、叶榭镇检查了486家中的97家。督察组检查发现, (略) 厂区雨水井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2.6、0.12、1.73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改造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雨污混接改造成效。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即知即改,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对督察组检查中发现存在雨污混接行为的通波小区、保利西子湾小区商业街和 (略) ,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目前此三处混接点位均已即知即改。(岳阳街道、广富林街道、泖港镇)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混接行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破 (略) 水环境、危 (略) 的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水务执法部门将对街镇排摸存在雨污混接、混排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体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松江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后排水设施移交及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街镇做好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沿街商铺雨污混接监管工作,对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运行情况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巡查检查,形成检查成果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同时抄送水务执法部门。(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河长制” (略)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雨污分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对本区排水户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使排水户知法、懂法,并自觉守法,规范排水行为。(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3.1:生态公益林带垃圾乱堆放、管养不到位。督察组下沉检查发现,位于泖港镇南三村的一处林地内存在农户杂物乱堆积、垃圾乱倾倒、种菜圈养等现象,污染环境,增加了水安全风险,而且部分林木被过度修剪,有些甚至已经死亡。经查证,南三村片林面积1317.63亩,林地属性为林苗一体类(位于重要生态区位内的苗圃)生态公益林地,图斑显示该处林地减量面积达16亩。泖港镇对该处林地管养不到位,监管存在盲点。

牵头单位: (略) 容局

责任单位:泖港镇、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养责任。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泖港镇南三村林地反馈问题已完成即知即改。主要措施:全面清理了乱堆物、乱倾倒垃圾;全面清理了林地内种菜圈养,拆除了乱搭建棚舍;全面补植了减量林木;对农户开展了宣传教育。(泖港镇)

(二)组织开展松江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行动。已制定《松江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集中排查和治理一批公益林环境污染、林地减量、管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12月初已部署各街镇园区开展整治,现各街镇、经开区已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提升,4月30日前完成督查评估。(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组织建立松江区林长制责任体系并推进落实。《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由区委、区政府印发,各街镇、经开区已完成林长划片包干,建立了区、镇两级林长组织体系,下一步根据 (略) 级相关配套制度和林长办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我区相关配套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并推进落实。(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4.1: 工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监管不严。一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仍有发生。督察组下沉检查发现,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新桥镇内金虹油管建设工程、 (略) 50弄城中村改造地块、中铁广州局工程(沪苏湖高铁石湖荡地区)、顺丰华东总部暨智慧供应链科技产业项目等工地均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程渣土管理不规范。二是对扬尘在线监测装置的规范安装缺少指导。松江天安金谷新建项目、新南村243号智巡密码在建工地、SJC*单元28A-06A地块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新桥镇SJP*单元07-18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等4个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点位不规范,有的甚至被喷淋水直接覆盖,严重干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

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工地扬尘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实降低扬 (略) 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执法部门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等5处工地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程渣土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对SJC*单元28A-06A地块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新桥镇SJP*单元07-18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4处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点位不规范,干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违规行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

(二)以此次督察工作为契机,加强文明施工检查力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求全区各工地有效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尤其是扬尘污染方面,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严禁干扰和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发生。(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三)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循环滚动检查,提高站位,跨前服务,各司其职,强化联动,对施工现场易扬尘的材料和施工内容按规范要求采取全覆盖、清扫和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项目4.2:码头环境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松江区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中提到,区内目前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企业共16家,已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其中6家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码头现场有雨水收集及排放设施不规范、场地未硬化处理等问题。 (略) 沥青混凝土拌和厂等2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备。此外,督察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中铁二局 (略) 站建设部钢筋配送中心临时码头区域排水设施、防尘措施不完善。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新松江置业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码头管理,减少码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落实码头长效监管。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督促并落实“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现场雨水收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排放设施不规范、场地未硬化处理等问题即知即改。 (略) 沥青混凝土拌和厂等2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完善。督促属地街镇完善 (略) 站建设部钢筋配送中心工地排水设施、防尘措施。(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新松江置业、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严格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港口经营许可核发、延期审批关,对环保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的,不予办理,直至整改完毕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三)全力推进落实《松江区码头专项整治方案》。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码头加强内部环保教育,积极提高企业员工、进港船舶船员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联勤联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松江区码头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职责范围联合检查执法。三是巩固整治成效。各单位加强日常的检查执法工作,对前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如有反复及时纠正处置。(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5.1:部分环境基础设施能力短板依然存在,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作进展缓慢。2020年,松江区7家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量基本已达到最高设计处理能力,松 (略) 等4座污水厂在2020-2021年间均出现了连续多个月份日均处理量远超设计能力的情况,松西污水处理厂2021年7月的日均值甚至超过了设计能力的20%。督察组进驻前夕,松江区官方媒体“上海松江”也曾报道“泗泾镇 (略) 污水井逢雨就外溢”的问题,污水厂处理能力短板问题已经凸显。但松江区相关部门对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方面的决心不强、工作推进不力。截至督察组进驻,松江污水厂扩建工程尚未完成通水核验,西部污水厂工程总进度完成约75%,项目进度滞后。松东污水厂扩建工程厂区内土建完成10%、场外泵站及管道总体完成3%,松申污水厂扩建工程尚未组织实施,要实现到2022年底完成的目标,难度较大。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属四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整改目标: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松江污水厂四期扩建部分已完成并通水核验;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西部污水厂三期改扩建;松东污水厂四期改扩建及松申污水厂三期改扩建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二)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加强项目推进和实施工程中与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参与区人大、政协及各级部门的巡查与检查;指 (略) 政污水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召开污水厂改扩建协调推进会,解决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资金,协调做好资金的申领;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区水务局)

(三)加强规范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发挥企业内部管理与制度效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制度规范等指导推进;指导落实项目进展进度,落实现场人员全员实名制,严格控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做好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与质量指导。(区城投公司)

(四)加快项目推进。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牵头协调施工总包、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序组织与推进;严格按规范施工,确保安全质量。严格加强时间进度管控,严把整改时限和目标,紧扣工期、系统安排,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强化计划落实和内容统筹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整改时限完成。(区城投公司)

项目5.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作进度滞后。资料显示,松江区目前纳入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较督察整改前有了显著增加,共4454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也增加近*吨。 (略) 级督察整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1个,处理规模9.*吨/年;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1个,处理规模*吨/年。但松江区相关部门工作推进缓慢,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并未按计划建成并发挥作用。其中,新建综合利用设施预计要到2022年2月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进度滞后。焚烧利用设施目前仅完成项目核准、控详规划批复等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6月才能启动建设,项目进展滞后。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办、区政法委、区规资局、区城投公司、佘山镇、上海环境集团

整改时限:新建综合利用设施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整改目标:加强本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松江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已列入《关 (略) 2021-2023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清单的通知》(沪生建办〔2021〕7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2021-2023生态环境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松府办〔2021〕37号)项目清单,并从2022年起列入松江区重大工程项目。(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对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于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区生态环境局)

(三)松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与青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松江和青浦两区开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维稳、公众参与等工作。(区政府办,区政法委、相关职能部门)

(四)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破解工作难题。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实施;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稳评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作;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工作指导与服务。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计划于2022年内开工,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上海环境集团、区城投公司、佘山镇政府)。

项目6.1:建筑垃圾分拣场所环保措施不够完善。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已完成部分无法满足分拣需求临时中转点的整改,全区目前共有正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点15个,基本满足全区能力需要。但部分临时中转场所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小昆山镇、九亭镇、新桥镇建筑垃圾中转站等场地未采取硬化措施;小昆山镇站还存在露天作业、分拣、装运问题,仅依靠移动雾炮不能满足防尘的需求。

牵头单位: (略) 容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建筑垃圾分拣场所,落实长效管理。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关停部分场站。2021年12月底前,关停场地未硬化、露天作业堆放等防尘措施无法整改到位的临时中转站,取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功能,辖区内建筑装修垃圾纳入区级处置通道规范处置。(泗泾镇、洞泾镇、新浜镇、岳阳街道、经开区)

(二)2022年5月31日前,实施提标改造。在原有《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五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小昆山、九亭、新桥镇进一步完善中转设施的环境控制措施,对分拣作业和堆放区域地面全面硬化,实现库棚内分拣作业,杜绝露天分拣,库棚内配备喷淋等抑尘设备。提标改造完成前,建筑垃圾进入区级处置通道。经行业部门验收不通过的,撤销“ (略) 建筑垃圾申报系统”中转 (略) 资格。其他保留中转站的街镇同步规范提升。(相关街镇)

(三)落实长效管控。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通过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等方式,针对中转站整改问题、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整治到位,防止问题反弹。(相关街镇)

项目6.2:废品回收场所经营手续不全、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松江区废品回收站开展了抽查,发现大部分废品回收站存在经营手续不全、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上海多士宝 (略) 、上海 (略) 、上海从安 (略) 、上海*峰 (略) 等4家企业备案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上海 (略) 、上海言纯 (略) 等2家企业作业场地未作硬化处理,现场无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废品回收站管理,落实长效管理。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区经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上海多士宝 (略) 等三家公司已完成即知即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上海*峰 (略) 营业执照地址已进行变更。上海 (略) 、上海言纯 (略) 地面硬化及叉车无环保牌照等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2022年2月底前,全面排查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2022年5月底前落实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各街镇、经开区)

(三) (略) 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常态化管理。(各街镇、经开区)

(四)区经委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协同各街镇、经开区形成合力,提升管理成效。(区经委、相关委办局)

项目7.1: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涉气企业依然存在治理措施不完善的情况。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已完成相关整改任务,同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全区涉VOCs企业的综合治理。但检查发现,部分涉气企业依然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行为。 (略) 、 (略) 、 (略) 等3家企业生产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全;上海 (略) 、上海 (略) 等2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此外,上海 (略) 等5家废品回收企业未申领环保标 (略) 移动机械多达13台。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VOCs企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督促 (略) 等3家企业完善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规范上海 (略) 等2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督促上海 (略) 等5家废品回收企业 (略) 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申领。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废气收集情况、排放浓度等开展抽查抽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于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镇、经开区)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略) 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7.2: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够规范。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对督察指出的2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处罚,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考核检查。但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旧不重视。上海 (略) 、科健高分子材料(上海) (略) 、上海埃科 (略) 等3家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识不清、台账记录不规范; (略) 、上海美士 (略) 、上海龙衡汽车修理厂、 (略) 等4家企业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上海 (略) 现已搬迁;科健高分子材料(上海) (略) 、上海埃科 (略) 两家企业已重新制作规范化危废出入库台账,并完善危废出入库信息。对 (略) 等4家企业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二)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将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纳入《松江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区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2022年3月31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相关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四)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培训。开展专项培训讲座和上门宣传指导,宣贯危险废物专用置场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等工作的注意事项和监管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五)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区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及时发现、处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联单转移等异常报警情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纳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双随机抽查和后督察;强化属地管理职责, (略) 格化巡查,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制止、纠正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彻底,个别“两违”企业整改不到位。 (略) 部分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且废气水膜吸收装置未建设完成即投入生产;有的“两违”企业虽完成整改事项但后续跟踪监管力度不够,如上海 (略) 、中核阿海珐(上海) (略) 等又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跟踪监管力度。 (略) 违法建筑已拆除;上海 (略) 实施搬迁;中核阿海珐(上海) (略) 集水池淤泥严格按危废管理要求落实。(区生态环境局、中山街道、石湖荡镇、经开区)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范围内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略) 级“回头看”督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 (略) (略) , (略) 格化巡查制度,压实最小单元责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动态情况;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月报制度,压实领导责任,切实从源头防控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2: 部分信访矛盾解决不彻底,仍有投诉产生。关于“市民来电反映中山街道恒大帝景小区附近的上 (略) 、 (略) 等异味扰民”的信访件,松江区上报已办结。但进驻期间仍有云著深蓝小区居民对此信访投诉的新闻报道,该区域“工居”矛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调处能力。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云著深蓝、恒大帝景等小区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尽快完成“味美思”转型人才公寓项目,继续推进“香川饲料”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解决废气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通过制定完善环保信访制度,优化信访流程,强化沟通环节,加强信访调处力度,提升信访矛盾化解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开展六级监察,加大对各街镇(经开区)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督促各街镇(经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减少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3 行业监管难题未突破,部分环境顽疾仍未解决。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养殖规模与污水储水池贮存能力不匹配的相关问题依然存在;现场检查发现其养殖场储水池未加盖,水位高,存在外溢风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区商发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解决环境保护顽疾。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市级督察“回头看”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储水池未加盖,水位高,存在外溢风险的问题。金汇农场已做好养殖粪肥全量还田,储存池已清空;区农发公司在农场完成还田后,及时开展施工建设,完成了储存池加盖,解决外溢风险问题。(区商发公司、石湖荡镇)

(二)举一反三,开展风险排查。 (略) 和松林公司(养殖委托方)对全区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组织排查,督促农场趁冬春还田季节及时全量还田,对存在氧化塘水位高、贮存能力不匹配情况的农场,通过调减养殖数量、配备节水设施、对储存池加盖、将农场纳入提升改造、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措施开展整改,避免外溢风险。(区商发公司)

(三)强化属地管理。将农场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纳入属地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还田考核办法,确保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相关街镇)

(四)加强部门联动。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环境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2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度调整情况说明

松江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2月份印发了《关于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松委〔2022〕31号),明确16项整改任务。其中,14项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2项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受疫情影响,6月份区生态环境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度。根据各牵头单位反馈,截至6月30日,16项任务中6项已完成整改,2项未达序时进度,8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原定时间完成,计划整改时限调整为7月31日前完成7项,8月31日前完成1项。(详见附表)

目前,对于整改完成的,按照销项管理要求,各牵头单位正开展销项验收工作。对于整改未完成的,重新梳理整改方案及计划,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预计7月中下旬,区委区政府相关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任务进度汇总表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1

1.1项

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涉及各职能部门对街镇纵向指导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7月中旬区委、区府督查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事项专项督查,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项。

2

1.2项

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能力,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

2.1项

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水质达标率符合相关要求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4

2.2项

进一步完善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各街镇按照雨污分流长效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开展第三方排查工作后以及区供排水所开展“回头看”抽检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全面排查进度。此项工作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

5

3.1项

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养责任。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泖港镇南三村片林问题整改及全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全区已排查到各类林地问题670个,累计完成整改问题567个,受疫情影响,目前有10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均已落实整改计划,7月底前完成整改。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6

4.1项

规范工地扬尘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实降低扬 (略) 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7

4.2项

规范码头管理,减少码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落实码头长效监管。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8

5.1项

推进松江污水处理厂四期、西部污水处理厂三期、松东污水厂四期、松申污水厂三期改扩建项目

2023年12月底

达到序时进度

因工程建设原因,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污水厂改扩建。

9

5.2项

加强本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计划调整为2022年9月底投入运行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原定2022年2月底投入使用,现因消防验收原因及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计划2022年9月底投入使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已按序推进中,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10

6.1项

规范建筑垃圾分拣场所,落实长效管理。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对全区11个镇级建筑垃圾中转站需整改的街镇均已编制整改方案,提交整改意见。个别街镇垃圾中转站因工程建设原因,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11

6.2项

规范废品回收站管理,落实长效管理。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2

7.1项

规范VOCs企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整改工作,并制定《松江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

13

7.2项

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4

8.1项

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5

8.2项

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调处能力。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加强云著深蓝、恒大帝景等小区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并完善修订《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信访办理调处的相关规定》,预计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6

8.3项

行业监管难题未突破,部分环境顽疾仍未解决。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中旬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整改工作,并积极开展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排查。受疫情影响,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有所滞后,计划于2022年7月中旬完成专项检查。

附件:
附件: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松江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 (略) (略) 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践行“两山”理 (略) 重要理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生态环境 (略) 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自觉走生态优先、绿 (略) ,加大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 (略) 、区、镇管河湖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19.5%,全区生态空间框架构型基本形成,绿林水生态廊道等生态屏障体系更加完整。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整治计划,着力解决水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突出环境问题。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12项问题,分解为16项整改措施,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确定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针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制约瓶颈,结合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 (略) 场化治污政策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

1.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快衔接“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以减污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区能源、产业、交通、建筑、农业等各领域、各环节,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秉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优势,带动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委、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本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责任导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各街镇各部门,纳入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环保督导检查制度。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完善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制定《 (略) 松江区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贯彻 (略) 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追责问责。

4.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结合本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权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通报警示、严肃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汽修行业新废气排放标准;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治,全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水、泥、气”同步治理原则,加快提升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臭气治理工程;建立健全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解决住宅小区雨污混接问题;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确保全面达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深化河长制,按照全覆盖、水岸联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略) 、区、镇管河湖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基本达标,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突出“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我区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的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农田土壤保护,推动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等环节的土壤及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审核。到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1.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和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松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部分已完成并通水核验;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西部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松东污水处理厂四期改扩建及松申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到2025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 (略) 收集能力与运维水平。配合松江新城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重点地区开发和城镇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 (略) ,完善污染源截污纳管,实 (略) 全覆盖。推进各污水厂、管网、泵站的联合调度运行,力争实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全区污水量平衡。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推动30 户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生态化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0%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全力提升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的收贮与处理率。通过建设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解决小微企业及医疗废物产生机构危险废物收运困局,完善危险 (略) 络,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同时,增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天马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并大力助推其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提高本区危险废物的处理及处置能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推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申报、转运、消纳处置或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两点一线”管控,密切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储运企业严管严惩要求,全面建立建筑垃圾储运企业诚信承诺机制,确保本区建筑垃圾规范运行。助推调查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提供前期铺垫。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助相关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略) 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鼓励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加强生活垃圾和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在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支持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用,扶持开发湿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湿垃圾的综合处理,基本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四)依法铁腕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机制,强化各监管部门的管理衔接。贯彻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队*专业化建设、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调整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质量监测等,调整环境监测力量配备。加强属地环境监管,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健全街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加强条块对接,强化街镇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环保专职干部。

2.全面落实 (略) 格化机制。 (略) (略) 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环境保护 (略) 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调整完善 (略) 格划分, (略) 格巡查区域全覆盖。 (略) 、区、街镇的三级 (略) 络, (略) 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强化属地环境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加强环保专 (略) 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不查办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最严厉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加大对重点行业、水源地风险企业的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排放、倾倒、填埋污染物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的分工责任和部门协同,完善环境违法的查封扣押、行刑衔接,建立重大环境案件和突发环境事故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手段,加强环境违法的联惩联治。

4.巩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成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高压打击态势, (略) (略) ,确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已淘汰关闭项目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通过规范项目招商、健全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形成违法违规项目预防、发现、报告、处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遏制新的违法违规项目产生。

(五)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高碳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将布局集中、用途稳定、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粮田、菜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保护。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加强农村地区的田园生态环境建设,花大力气推动郊野公园、乡野公园、生态廊道及开放林建设,开 (略) 建设。深化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浦南绿色发展实践区,聚焦农村美,高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底线思维,逐步降低黄浦江生态走廊等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占比; (略) 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用空间资源换土地资源,创建符合松江人民多元需求的公共开放空间, (略) 公园绿地服务水平和服务覆盖面;完善区域绿道系统,为市民提供便捷可达、使用舒适、功能丰富的优质生态作品;以松江新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美丽街区”建设,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枢纽等重点区域,进一步打造区域景观品牌;调增河湖水生态空间,在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的基础上,配合区水务管理部门的“松江区河湖水生态完整性构建”要求,不断提升河湖水体的生态弹性,并提升河湖水面率至 8.64%以上,打通部分断头浜,实现水系连通,充分发挥“水道” (略) 架作用。

4.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强化黄浦江上游松浦大桥一级水源保护区、佘山自然景观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相关规定和措施。重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佘山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建设,加强生态涵养林、山林等建设、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和生物栖息地。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区委书记程向民担任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谦任第一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玮华任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牵头推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街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2.严格督导检查。各街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定期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3.严肃责任追究。由区纪委监察委牵头,会同区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列入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其中存在的贯彻 (略) 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形,依纪依法开展严肃追责问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4.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 (略) ,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全区整改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 (略) 委市政府, (略) 级、区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附件:1.松江区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度 调整情况说明


附件1:

松江区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项目1.1:部分职能部门对待督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松江区始终以两轮中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但督察组通过下沉检查、实地走访、问询约谈,发现部分职能部门对待督察整改思想还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落实整改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还不够。街镇是落实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主体,市级督察反馈松江30项整改问题中需街镇具体负责落实的事项多达20项。部分区级职能部门下发文件都明确要求街镇压实属地责任,但提要求较多、具体指导较少,对街镇落实情况的调度和检查不够,造成一些街镇落实督察整改还不够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度体系,夯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组织建立并推进落实林长制责任体系。 (略) (略) ,压实各街镇、 (略) 格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加大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开展督察整改区级专项督查,加强对督察整改结果的复核,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确保督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建立联席机制,定期组织街镇、经开区召开会议,加强对难点问题的指导整改。深入调研,结合街镇具体情况,开展“点对点”的指导。(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1.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跨前意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效推动了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沟通与协作,督察组调阅资料时也发现,部分整改事项销项报告中都提到了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文件。但涉及例如工地扬尘监管等行政权力事项, (略) 政府推动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工作,部分事项执法界面存在交叉,有时出现牵头部门主动跨前意识不足,联动监管不够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能力,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梳理多部门联动领域,明确牵头部门,明晰工作界面,理顺工作流程,分别制定建筑工地、码头、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交叉互补、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模式,有效提升督察整改落实成效。(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深化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行业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高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2.1:水污染防治问题事项整改不够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还不够彻底。一是治理底数清单不尽完整。松江区督察整改销项报告及有关调阅资料提到,除不同意实施改造的223户外,完成改造近3.*户,全区保留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但经督察组核对,各街镇(含经开区)目前仍有一些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的生活污水尚未实施改造,涉及农户数2110户(包括因动拆迁取消而未实施提标改造的1507户、排摸遗漏526户)。现场检查也发现,佘山镇新宅村12户、洞泾镇5户未拆迁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实施改造。2017年,松江区在启动底数排摸时提出5年内有动拆迁计划的农户不纳入改造范围,但截至督察组入驻,该类农户还有1500余户尚未完成动拆迁,相关部门在整改期间未及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数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二是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现场检查发现,叶榭镇金家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影响河道水质,村内前进河水体呈乳白色,水中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标准2.6、0.225倍,为劣V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水质达标率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治理底数清单不尽完整

1.全面开展排查。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完成完成全区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全面排查。(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各街镇、经开区根据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农污治理现状调查评估,按动迁、纳管或就地处理提标改造的农污治理方式制定计划。区水务局将治理底数、计划清单纳入《 (略) 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3.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各街镇、经开区根据分类治理计划加快推进不保留村落及零星农宅农污治理。佘山镇、泖港镇、新浜镇、石湖荡镇、车墩镇因地制宜采用提标改造等措施,确保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单中剩余的223户农污治理。(各街镇、经开区)

4.跟踪监督治理。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跟踪监督农污分类治理实施情况,动态更新治理底数清单。根据《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沪松水〔2019〕194号)、《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沪松水〔2019〕196号)文件要求,区水务局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运维管理资金的保障、审核和监管等工作。(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经开区)

(二)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

1.叶榭镇金家村现有农户787户,其中700户农污纳管处理,纳入松江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叶榭镇)污水纳管工艺项目中实施。2021年10月22日该项目竣工验收查看现场时发现该村部分农户已建新化粪池并纳管排放,但存在老化粪池未填埋、出水管未截留等问题。区水利项目中心即知即改,将旧化粪池封堵填埋,出水管截断封流,10月29日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

2.加快已竣工验收农污项目移交工作,交由农污设施属地政府做好长效常态化养护管理。根据《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沪松水〔2019〕194号)、《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沪松水〔2019〕196号)文件要求,区水务局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运维管理资金的保障、审核和监管等工作。(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相关镇)

项目2.2: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一些住宅小区、商业街雨污混接改造不彻底。市级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632个小区、 (略) 段沿街商铺和87处商业街坊雨污混接改造已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但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岳阳街道通波小区55、58号居民楼阳台雨污混接;保利西子湾小区商业街雨水总排口水样中氨氮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1.5倍,住宅小区、商业街雨污混接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一些街镇对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监管不够到位。区水务执法部门2021年雨污混接“回头看”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05家,发现问题32起。各街镇(含经开区)纳入日常监管的单位共7806家,2019-2020年检查仅发现违法问题39起。事实上,大部分街镇基本没有落实对企事业单位每年2次的检查和问题上报的要求,对雨污水分流监管不到位。如:佘山镇两年检查了225家中的47家、叶榭镇检查了486家中的97家。督察组检查发现, (略) 厂区雨水井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2.6、0.12、1.73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强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改造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雨污混接改造成效。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即知即改,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对督察组检查中发现存在雨污混接行为的通波小区、保利西子湾小区商业街和 (略) ,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目前此三处混接点位均已即知即改。(岳阳街道、广富林街道、泖港镇)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混接行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破 (略) 水环境、危 (略) 的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水务执法部门将对街镇排摸存在雨污混接、混排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体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松江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后排水设施移交及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街镇做好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沿街商铺雨污混接监管工作,对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运行情况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巡查检查,形成检查成果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同时抄送水务执法部门。(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河长制” (略)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雨污分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对本区排水户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使排水户知法、懂法,并自觉守法,规范排水行为。(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3.1:生态公益林带垃圾乱堆放、管养不到位。督察组下沉检查发现,位于泖港镇南三村的一处林地内存在农户杂物乱堆积、垃圾乱倾倒、种菜圈养等现象,污染环境,增加了水安全风险,而且部分林木被过度修剪,有些甚至已经死亡。经查证,南三村片林面积1317.63亩,林地属性为林苗一体类(位于重要生态区位内的苗圃)生态公益林地,图斑显示该处林地减量面积达16亩。泖港镇对该处林地管养不到位,监管存在盲点。

牵头单位: (略) 容局

责任单位:泖港镇、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养责任。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泖港镇南三村林地反馈问题已完成即知即改。主要措施:全面清理了乱堆物、乱倾倒垃圾;全面清理了林地内种菜圈养,拆除了乱搭建棚舍;全面补植了减量林木;对农户开展了宣传教育。(泖港镇)

(二)组织开展松江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行动。已制定《松江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集中排查和治理一批公益林环境污染、林地减量、管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12月初已部署各街镇园区开展整治,现各街镇、经开区已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提升,4月30日前完成督查评估。(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组织建立松江区林长制责任体系并推进落实。《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由区委、区政府印发,各街镇、经开区已完成林长划片包干,建立了区、镇两级林长组织体系,下一步根据 (略) 级相关配套制度和林长办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我区相关配套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并推进落实。(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4.1: 工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监管不严。一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仍有发生。督察组下沉检查发现,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新桥镇内金虹油管建设工程、 (略) 50弄城中村改造地块、中铁广州局工程(沪苏湖高铁石湖荡地区)、顺丰华东总部暨智慧供应链科技产业项目等工地均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程渣土管理不规范。二是对扬尘在线监测装置的规范安装缺少指导。松江天安金谷新建项目、新南村243号智巡密码在建工地、SJC*单元28A-06A地块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新桥镇SJP*单元07-18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等4个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点位不规范,有的甚至被喷淋水直接覆盖,严重干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

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工地扬尘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实降低扬 (略) 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执法部门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等5处工地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程渣土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对SJC*单元28A-06A地块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新桥镇SJP*单元07-18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4处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点位不规范,干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违规行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

(二)以此次督察工作为契机,加强文明施工检查力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求全区各工地有效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尤其是扬尘污染方面,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严禁干扰和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发生。(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三)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循环滚动检查,提高站位,跨前服务,各司其职,强化联动,对施工现场易扬尘的材料和施工内容按规范要求采取全覆盖、清扫和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项目4.2:码头环境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松江区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中提到,区内目前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企业共16家,已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其中6家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码头现场有雨水收集及排放设施不规范、场地未硬化处理等问题。 (略) 沥青混凝土拌和厂等2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备。此外,督察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中铁二局 (略) 站建设部钢筋配送中心临时码头区域排水设施、防尘措施不完善。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新松江置业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码头管理,减少码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落实码头长效监管。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督促并落实“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现场雨水收 (略) 容局、各街镇、经开区排放设施不规范、场地未硬化处理等问题即知即改。 (略) 沥青混凝土拌和厂等2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完善。督促属地街镇完善 (略) 站建设部钢筋配送中心工地排水设施、防尘措施。(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新松江置业、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严格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港口经营许可核发、延期审批关,对环保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的,不予办理,直至整改完毕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三)全力推进落实《松江区码头专项整治方案》。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码头加强内部环保教育,积极提高企业员工、进港船舶船员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联勤联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松江区码头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职责范围联合检查执法。三是巩固整治成效。各单位加强日常的检查执法工作,对前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如有反复及时纠正处置。(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5.1:部分环境基础设施能力短板依然存在,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作进展缓慢。2020年,松江区7家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量基本已达到最高设计处理能力,松 (略) 等4座污水厂在2020-2021年间均出现了连续多个月份日均处理量远超设计能力的情况,松西污水处理厂2021年7月的日均值甚至超过了设计能力的20%。督察组进驻前夕,松江区官方媒体“上海松江”也曾报道“泗泾镇 (略) 污水井逢雨就外溢”的问题,污水厂处理能力短板问题已经凸显。但松江区相关部门对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方面的决心不强、工作推进不力。截至督察组进驻,松江污水厂扩建工程尚未完成通水核验,西部污水厂工程总进度完成约75%,项目进度滞后。松东污水厂扩建工程厂区内土建完成10%、场外泵站及管道总体完成3%,松申污水厂扩建工程尚未组织实施,要实现到2022年底完成的目标,难度较大。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属四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整改目标: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松江污水厂四期扩建部分已完成并通水核验;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西部污水厂三期改扩建;松东污水厂四期改扩建及松申污水厂三期改扩建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二)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加强项目推进和实施工程中与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参与区人大、政协及各级部门的巡查与检查;指 (略) 政污水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召开污水厂改扩建协调推进会,解决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资金,协调做好资金的申领;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区水务局)

(三)加强规范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发挥企业内部管理与制度效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制度规范等指导推进;指导落实项目进展进度,落实现场人员全员实名制,严格控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做好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与质量指导。(区城投公司)

(四)加快项目推进。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牵头协调施工总包、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序组织与推进;严格按规范施工,确保安全质量。严格加强时间进度管控,严把整改时限和目标,紧扣工期、系统安排,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强化计划落实和内容统筹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整改时限完成。(区城投公司)

项目5.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作进度滞后。资料显示,松江区目前纳入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较督察整改前有了显著增加,共4454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也增加近*吨。 (略) 级督察整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1个,处理规模9.*吨/年;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1个,处理规模*吨/年。但松江区相关部门工作推进缓慢,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并未按计划建成并发挥作用。其中,新建综合利用设施预计要到2022年2月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进度滞后。焚烧利用设施目前仅完成项目核准、控详规划批复等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6月才能启动建设,项目进展滞后。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办、区政法委、区规资局、区城投公司、佘山镇、上海环境集团

整改时限:新建综合利用设施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整改目标:加强本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松江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已列入《关 (略) 2021-2023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清单的通知》(沪生建办〔2021〕7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2021-2023生态环境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松府办〔2021〕37号)项目清单,并从2022年起列入松江区重大工程项目。(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对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于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区生态环境局)

(三)松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与青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松江和青浦两区开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维稳、公众参与等工作。(区政府办,区政法委、相关职能部门)

(四)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破解工作难题。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实施;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稳评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作;做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工作指导与服务。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计划于2022年内开工,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上海环境集团、区城投公司、佘山镇政府)。

项目6.1:建筑垃圾分拣场所环保措施不够完善。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已完成部分无法满足分拣需求临时中转点的整改,全区目前共有正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点15个,基本满足全区能力需要。但部分临时中转场所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小昆山镇、九亭镇、新桥镇建筑垃圾中转站等场地未采取硬化措施;小昆山镇站还存在露天作业、分拣、装运问题,仅依靠移动雾炮不能满足防尘的需求。

牵头单位: (略) 容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建筑垃圾分拣场所,落实长效管理。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关停部分场站。2021年12月底前,关停场地未硬化、露天作业堆放等防尘措施无法整改到位的临时中转站,取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功能,辖区内建筑装修垃圾纳入区级处置通道规范处置。(泗泾镇、洞泾镇、新浜镇、岳阳街道、经开区)

(二)2022年5月31日前,实施提标改造。在原有《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五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小昆山、九亭、新桥镇进一步完善中转设施的环境控制措施,对分拣作业和堆放区域地面全面硬化,实现库棚内分拣作业,杜绝露天分拣,库棚内配备喷淋等抑尘设备。提标改造完成前,建筑垃圾进入区级处置通道。经行业部门验收不通过的,撤销“ (略) 建筑垃圾申报系统”中转 (略) 资格。其他保留中转站的街镇同步规范提升。(相关街镇)

(三)落实长效管控。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通过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等方式,针对中转站整改问题、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整治到位,防止问题反弹。(相关街镇)

项目6.2:废品回收场所经营手续不全、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松江区废品回收站开展了抽查,发现大部分废品回收站存在经营手续不全、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上海多士宝 (略) 、上海 (略) 、上海从安 (略) 、上海*峰 (略) 等4家企业备案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上海 (略) 、上海言纯 (略) 等2家企业作业场地未作硬化处理,现场无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废品回收站管理,落实长效管理。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区经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上海多士宝 (略) 等三家公司已完成即知即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上海*峰 (略) 营业执照地址已进行变更。上海 (略) 、上海言纯 (略) 地面硬化及叉车无环保牌照等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2022年2月底前,全面排查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2022年5月底前落实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各街镇、经开区)

(三) (略) 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常态化管理。(各街镇、经开区)

(四)区经委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协同各街镇、经开区形成合力,提升管理成效。(区经委、相关委办局)

项目7.1: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涉气企业依然存在治理措施不完善的情况。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已完成相关整改任务,同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全区涉VOCs企业的综合治理。但检查发现,部分涉气企业依然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行为。 (略) 、 (略) 、 (略) 等3家企业生产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全;上海 (略) 、上海 (略) 等2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此外,上海 (略) 等5家废品回收企业未申领环保标 (略) 移动机械多达13台。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VOCs企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督促 (略) 等3家企业完善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规范上海 (略) 等2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督促上海 (略) 等5家废品回收企业 (略) 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申领。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废气收集情况、排放浓度等开展抽查抽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于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镇、经开区)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略) 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7.2: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够规范。督察整改任务销项报告提到,松江区对督察指出的2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处罚,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考核检查。但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旧不重视。上海 (略) 、科健高分子材料(上海) (略) 、上海埃科 (略) 等3家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识不清、台账记录不规范; (略) 、上海美士 (略) 、上海龙衡汽车修理厂、 (略) 等4家企业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上海 (略) 现已搬迁;科健高分子材料(上海) (略) 、上海埃科 (略) 两家企业已重新制作规范化危废出入库台账,并完善危废出入库信息。对 (略) 等4家企业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二)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将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纳入《松江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区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2022年3月31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相关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四)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培训。开展专项培训讲座和上门宣传指导,宣贯危险废物专用置场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等工作的注意事项和监管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五)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区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及时发现、处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联单转移等异常报警情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纳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双随机抽查和后督察;强化属地管理职责, (略) 格化巡查,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制止、纠正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彻底,个别“两违”企业整改不到位。 (略) 部分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且废气水膜吸收装置未建设完成即投入生产;有的“两违”企业虽完成整改事项但后续跟踪监管力度不够,如上海 (略) 、中核阿海珐(上海) (略) 等又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跟踪监管力度。 (略) 违法建筑已拆除;上海 (略) 实施搬迁;中核阿海珐(上海) (略) 集水池淤泥严格按危废管理要求落实。(区生态环境局、中山街道、石湖荡镇、经开区)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范围内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略) 级“回头看”督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 (略) (略) , (略) 格化巡查制度,压实最小单元责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动态情况;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月报制度,压实领导责任,切实从源头防控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2: 部分信访矛盾解决不彻底,仍有投诉产生。关于“市民来电反映中山街道恒大帝景小区附近的上 (略) 、 (略) 等异味扰民”的信访件,松江区上报已办结。但进驻期间仍有云著深蓝小区居民对此信访投诉的新闻报道,该区域“工居”矛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区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调处能力。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云著深蓝、恒大帝景等小区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尽快完成“味美思”转型人才公寓项目,继续推进“香川饲料”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解决废气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区)

(二)通过制定完善环保信访制度,优化信访流程,强化沟通环节,加强信访调处力度,提升信访矛盾化解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三)开展六级监察,加大对各街镇(经开区)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督促各街镇(经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减少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区)

项目8.3 行业监管难题未突破,部分环境顽疾仍未解决。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养殖规模与污水储水池贮存能力不匹配的相关问题依然存在;现场检查发现其养殖场储水池未加盖,水位高,存在外溢风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区商发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解决环境保护顽疾。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市级督察“回头看”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储水池未加盖,水位高,存在外溢风险的问题。金汇农场已做好养殖粪肥全量还田,储存池已清空;区农发公司在农场完成还田后,及时开展施工建设,完成了储存池加盖,解决外溢风险问题。(区商发公司、石湖荡镇)

(二)举一反三,开展风险排查。 (略) 和松林公司(养殖委托方)对全区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组织排查,督促农场趁冬春还田季节及时全量还田,对存在氧化塘水位高、贮存能力不匹配情况的农场,通过调减养殖数量、配备节水设施、对储存池加盖、将农场纳入提升改造、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措施开展整改,避免外溢风险。(区商发公司)

(三)强化属地管理。将农场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纳入属地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还田考核办法,确保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相关街镇)

(四)加强部门联动。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环境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2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度调整情况说明

松江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2月份印发了《关于贯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松委〔2022〕31号),明确16项整改任务。其中,14项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2项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受疫情影响,6月份区生态环境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度。根据各牵头单位反馈,截至6月30日,16项任务中6项已完成整改,2项未达序时进度,8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原定时间完成,计划整改时限调整为7月31日前完成7项,8月31日前完成1项。(详见附表)

目前,对于整改完成的,按照销项管理要求,各牵头单位正开展销项验收工作。对于整改未完成的,重新梳理整改方案及计划,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预计7月中下旬,区委区政府相关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任务进度汇总表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1

1.1项

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督察整改的重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职能部门对街镇整改工作的指导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涉及各职能部门对街镇纵向指导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7月中旬区委、区府督查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事项专项督查,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项。

2

1.2项

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监管能力,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

2.1项

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水质达标率符合相关要求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4

2.2项

进一步完善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各街镇按照雨污分流长效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开展第三方排查工作后以及区供排水所开展“回头看”抽检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全面排查进度。此项工作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

5

3.1项

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养责任。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泖港镇南三村片林问题整改及全区生态公益林专项整治,全区已排查到各类林地问题670个,累计完成整改问题567个,受疫情影响,目前有10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均已落实整改计划,7月底前完成整改。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6

4.1项

规范工地扬尘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实降低扬 (略) 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7

4.2项

规范码头管理,减少码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落实码头长效监管。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8

5.1项

推进松江污水处理厂四期、西部污水处理厂三期、松东污水厂四期、松申污水厂三期改扩建项目

2023年12月底

达到序时进度

因工程建设原因,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污水厂改扩建。

9

5.2项

加强本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2022年2月底投入运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计划调整为2022年9月底投入运行

新建综合利用设施原定2022年2月底投入使用,现因消防验收原因及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计划2022年9月底投入使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已按序推进中,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

10

6.1项

规范建筑垃圾分拣场所,落实长效管理。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对全区11个镇级建筑垃圾中转站需整改的街镇均已编制整改方案,提交整改意见。个别街镇垃圾中转站因工程建设原因,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

序号

项目号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滞后原因

11

6.2项

规范废品回收站管理,落实长效管理。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2

7.1项

规范VOCs企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整改工作,并制定《松江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

13

7.2项

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4

8.1项

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2022年5月31日前

已完成整改

15

8.2项

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调处能力。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加强云著深蓝、恒大帝景等小区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并完善修订《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信访办理调处的相关规定》,预计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6

8.3项

行业监管难题未突破,部分环境顽疾仍未解决。

2022年5月31日前

调整为2022年7月中旬完成整改

已完成督察点位整改工作,并积极开展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排查。受疫情影响,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有所滞后,计划于2022年7月中旬完成专项检查。

附件: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