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宁 (略) 盐池县境内,线路起点为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150MW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终点为江汉330kV变电站110kV进出线间隔(12Y)。主要建设电压等级为110kV、长度为32.644km(架空段1×31.94km+电缆段1×0.704km) (略) ;新建杆塔106基,其中: (略) 钢管杆1基(江汉变出线终端) (略) 耐张塔2基(江汉出线段), (略) 耐张塔31基, (略) 直线塔72基。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基本消除了施工痕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基本得到落实。
四、环境影响调查
(1)电磁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150MW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569.0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1.826μT。 (略) 与S307省道交叉点处垂线下方工频电场监测结果为366.2V/m,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665μT。 (略) K0+10.30km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771.0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5.097μT。 (略) 与青银高速交叉点处垂线下方工频电场监测结果为393.3V/m,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294μT。江汉330kV变电站110kV进线间隔(12Y)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1437.6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0.927μT。
(略) 沿线所有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及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10kV/m及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定期保养降低噪声;经调查,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现象。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 (略) 沿线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1.7~50.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9~42.6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根据实地调查,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行驶 (略) 上,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合理布局,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面积;由于建设项目场址位于空旷地区,且附近区域内动物活动较少,建设项目的建设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植物的生长环境,不会引起物种消失。根据调查,塔基区、牵张场地等区域场地平整过程中未对项目占地外区域植被造成碾压、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牵张场地区均进行了土地整治,种植了树木,并撒播了草籽,植被已恢复至原有生态环境水平。
(4)水环境
建设项目施工采用外购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临时施工生活 (略) 附近村庄的民房,生活污水处置依托其已有设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施工期建筑废物及时进行了清理;临时施工生活 (略) 附近村庄的民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与其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仅建 (略)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期分单元、分区域施工,并采取洒水措施降尘;塔基区、牵张场地等区域土地平整、开挖时采取洒水措施润湿表层,临时堆土 (略) 遮盖措施,并对进入施工场地的车辆采取低速行驶、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建设项目仅建 (略) ,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无影响。
五、结论
华电(宁夏) (略) 灵武分公司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营运期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生态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沿线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达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良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规定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建议通过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稿.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宁 (略) 盐池县境内,线路起点为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150MW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终点为江汉330kV变电站110kV进出线间隔(12Y)。主要建设电压等级为110kV、长度为32.644km(架空段1×31.94km+电缆段1×0.704km) (略) ;新建杆塔106基,其中: (略) 钢管杆1基(江汉变出线终端) (略) 耐张塔2基(江汉出线段), (略) 耐张塔31基, (略) 直线塔72基。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基本消除了施工痕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基本得到落实。
四、环境影响调查
(1)电磁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150MW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569.0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1.826μT。 (略) 与S307省道交叉点处垂线下方工频电场监测结果为366.2V/m,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665μT。 (略) K0+10.30km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771.0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5.097μT。 (略) 与青银高速交叉点处垂线下方工频电场监测结果为393.3V/m,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294μT。江汉330kV变电站110kV进线间隔(12Y)处监测断面工频电场监测最大值为1437.6V/m,磁感应强度监测最大值为0.927μT。
(略) 沿线所有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及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10kV/m及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定期保养降低噪声;经调查,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现象。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 (略) 沿线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1.7~50.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9~42.6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根据实地调查,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行驶 (略) 上,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合理布局,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面积;由于建设项目场址位于空旷地区,且附近区域内动物活动较少,建设项目的建设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植物的生长环境,不会引起物种消失。根据调查,塔基区、牵张场地等区域场地平整过程中未对项目占地外区域植被造成碾压、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牵张场地区均进行了土地整治,种植了树木,并撒播了草籽,植被已恢复至原有生态环境水平。
(4)水环境
建设项目施工采用外购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临时施工生活 (略) 附近村庄的民房,生活污水处置依托其已有设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施工期建筑废物及时进行了清理;临时施工生活 (略) 附近村庄的民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与其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仅建 (略)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期分单元、分区域施工,并采取洒水措施降尘;塔基区、牵张场地等区域土地平整、开挖时采取洒水措施润湿表层,临时堆土 (略) 遮盖措施,并对进入施工场地的车辆采取低速行驶、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建设项目仅建 (略) ,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无影响。
五、结论
华电(宁夏) (略) 灵武分公司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营运期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生态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沿线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达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良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规定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建议通过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华电灵武马家滩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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