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艺雕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艺雕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南安 (略) 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 — 2022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头镇大盈村(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 (略)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 (略) 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 (略) (略) 水头镇大盈村(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9875㎡,总投资*元,年产石制品6000件(折算为花岗石板材*平方米);此次扩建新增投资*元,无新增占地面积,年增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9875平方米,总投资*元,总生产规模为年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聘用工厂员工定员35人,其中15人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清运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 (略) (略) 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略) 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在切割、磨光等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项目在刷胶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在烘干线区设置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污泥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胶水空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南安 (略) 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 — 2022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头镇大盈村(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 (略)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 (略) 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 (略) (略) 水头镇大盈村(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9875㎡,总投资*元,年产石制品6000件(折算为花岗石板材*平方米);此次扩建新增投资*元,无新增占地面积,年增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9875平方米,总投资*元,总生产规模为年产花岗岩石板材*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平方米、异形石材*平方米。项目聘用工厂员工定员35人,其中15人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清运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 (略) (略) 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略) 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在切割、磨光等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项目在刷胶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在烘干线区设置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污泥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胶水空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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