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GTP-2020-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沧县GTP-2020-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沧县GTP-2020-17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沧县汪家铺乡汪家铺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占地面积为*.96m2(合42.11亩)。
调查地块在2001年之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和小麦。2001-2009年以荒地为主,西北部和西南部小部分区域为农用地和林地,汪家铺村村民在地块中部表层自行取土,经过雨水冲刷造成地块中部地势稍低,有雨水积聚。2009年之后地块内全部为荒地,周边居民逐渐将建筑垃圾堆置地块内低地势处。2021年1月,沧州瀚 (略) 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并对地块进行初步平整。2022年5月初,沧州瀚 (略) 在地块内东北部开挖2处基坑,地块南部存放大型建筑器材,其他区域仍为荒地。2022年5月中旬至今为停工状态。根据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沧县GTP-2020-17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沧规20-19号),调查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居住。
2022年5月,受沧州瀚 (略) 委托,我单位河北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委托河北 (略) 于2022年5月15日-5月18日按照调查方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地质勘查和现场采样工作,并将采集的51组土壤样品和6组土壤平行样、4组地下水样品和1组地下水平行样送至河北 (略) 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检测因子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和钠含量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II类指标限值,其他因子均未超过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标超原因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沧县GTP-2020-17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沧县汪家铺乡汪家铺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占地面积为*.96m2(合42.11亩)。
调查地块在2001年之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和小麦。2001-2009年以荒地为主,西北部和西南部小部分区域为农用地和林地,汪家铺村村民在地块中部表层自行取土,经过雨水冲刷造成地块中部地势稍低,有雨水积聚。2009年之后地块内全部为荒地,周边居民逐渐将建筑垃圾堆置地块内低地势处。2021年1月,沧州瀚 (略) 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并对地块进行初步平整。2022年5月初,沧州瀚 (略) 在地块内东北部开挖2处基坑,地块南部存放大型建筑器材,其他区域仍为荒地。2022年5月中旬至今为停工状态。根据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沧县GTP-2020-17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沧规20-19号),调查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居住。
2022年5月,受沧州瀚 (略) 委托,我单位河北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委托河北 (略) 于2022年5月15日-5月18日按照调查方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地质勘查和现场采样工作,并将采集的51组土壤样品和6组土壤平行样、4组地下水样品和1组地下水平行样送至河北 (略) 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检测因子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和钠含量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II类指标限值,其他因子均未超过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标超原因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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