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var flashvars = {f:size,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 />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173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 (略) 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2〕8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满足庙台乡人民群众文化和业余生活,加强农村文化工作,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9-*-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91.36平方米(约0.449亩),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1132.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装配式轻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类别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一)新建文化站1座,建筑面积985平方米,呈“一”字形布置,长40.24米,宽12.24米,主体二层,建筑总高度9.40米。
(二)新建培训室1座,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呈“一”字形布置,长18.00米,宽10.24米,主体一层,建筑总高度5.5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给排水、电气、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77.*元,其中工程费349.*元,其他费17.*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申请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惠农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建设单位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2〕173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 (略) 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2〕8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满足庙台乡人民群众文化和业余生活,加强农村文化工作,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9-*-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91.36平方米(约0.449亩),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1132.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装配式轻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类别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一)新建文化站1座,建筑面积985平方米,呈“一”字形布置,长40.24米,宽12.24米,主体二层,建筑总高度9.40米。
(二)新建培训室1座,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呈“一”字形布置,长18.00米,宽10.24米,主体一层,建筑总高度5.5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给排水、电气、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77.*元,其中工程费349.*元,其他费17.*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申请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惠农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建设单位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庙台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