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2年9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2年9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
传 真:0692-*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 (略) 22号
邮 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陇川县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城 (略) 61号 | 建设单位 | 陇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租用陇川县老城木材加工厂已停产的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3860m2,建设2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多片锯间、湿板材仓库、锯断区、烘干房、烘干板材仓库、拼接间、产品仓库,辅助工程为原料堆场、宿舍、食堂及卫生间,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供电及锅炉房。项目建成后,年产*方木材。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扬尘、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旱厕粪便。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粉尘、锅炉废气、木材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醛、食堂油烟及污水处理恶臭;生活污水、锅炉强制排水;设备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住建部门关于建筑工地施工6个100%的要求;洒水降尘、物料遮盖、控制进出厂车辆速度和载重、文明施工;燃油机械废气通过自然扩散;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搅拌。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不在场地内进行冲洗,混凝土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用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及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进行公告、标语安抚,积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建筑材料运输经过敏感点时要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统一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堆放;生活垃圾每日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旱厕粪便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锯切下料采用湿式作业,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以90%计)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裁边、砂光设备自带自吸式集气及布袋收尘设施(除尘效率90%),经处理后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生物质蒸汽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风机全部引入1套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90%)+袋式除尘(除尘率98.4%)+水膜除尘治理(除尘率60%)处理(综合除尘率99.94%);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经风机全部引入1套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90%)+袋式除尘(除尘率98.4%)+水膜除尘治理(除尘率60%),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设备为两套,水膜除尘共用,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由同一根不低于35m的排气筒排放;烤房内非*烷总烃经排风系统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使用大豆胶(*醛含量低于检出限)作为胶粘剂,少量*醛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油烟后排放;定期清扫水冲厕,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自带盖板、定期维护,减少异味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 (略) 1套、雨水排放口1个、隔油池1个(0.3m3)、化粪池1个(5m3)、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m3/d)、中水收集池(10m3)、水膜循环水池1个(20m3),生产过程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收集池内,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灌,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机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锯末收集后部分用作锅炉房燃料,剩余部分出售给生物质燃料厂作为生产原料;锅炉灰渣、多管及布袋收尘、水膜循环池污泥暂存炉渣堆场,定期出售给周边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集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陇 (略) 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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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 (略) 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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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陇川县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城 (略) 61号 | 建设单位 | 陇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租用陇川县老城木材加工厂已停产的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3860m2,建设2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多片锯间、湿板材仓库、锯断区、烘干房、烘干板材仓库、拼接间、产品仓库,辅助工程为原料堆场、宿舍、食堂及卫生间,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供电及锅炉房。项目建成后,年产*方木材。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扬尘、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旱厕粪便。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粉尘、锅炉废气、木材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醛、食堂油烟及污水处理恶臭;生活污水、锅炉强制排水;设备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住建部门关于建筑工地施工6个100%的要求;洒水降尘、物料遮盖、控制进出厂车辆速度和载重、文明施工;燃油机械废气通过自然扩散;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搅拌。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不在场地内进行冲洗,混凝土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用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及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进行公告、标语安抚,积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建筑材料运输经过敏感点时要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统一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堆放;生活垃圾每日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旱厕粪便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锯切下料采用湿式作业,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以90%计)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裁边、砂光设备自带自吸式集气及布袋收尘设施(除尘效率90%),经处理后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生物质蒸汽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风机全部引入1套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90%)+袋式除尘(除尘率98.4%)+水膜除尘治理(除尘率60%)处理(综合除尘率99.94%);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经风机全部引入1套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90%)+袋式除尘(除尘率98.4%)+水膜除尘治理(除尘率60%),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设备为两套,水膜除尘共用,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由同一根不低于35m的排气筒排放;烤房内非*烷总烃经排风系统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使用大豆胶(*醛含量低于检出限)作为胶粘剂,少量*醛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油烟后排放;定期清扫水冲厕,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自带盖板、定期维护,减少异味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 (略) 1套、雨水排放口1个、隔油池1个(0.3m3)、化粪池1个(5m3)、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m3/d)、中水收集池(10m3)、水膜循环水池1个(20m3),生产过程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收集池内,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灌,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机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锯末收集后部分用作锅炉房燃料,剩余部分出售给生物质燃料厂作为生产原料;锅炉灰渣、多管及布袋收尘、水膜循环池污泥暂存炉渣堆场,定期出售给周边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集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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